公報列表 :: 1151801

屆期 會期 會議日期 會議名稱 公報頁次 連結 原始連結
11 5 2026-03-13 報告事項 1 - 27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院秉持國家安全優先、強力捍衛領土完整之原則,若美方發價書明文公布之拖式、標槍飛彈續購及M109A7自走砲等三項對美軍購案簽約期程屆至之前尚未完成相關預算之審議,茲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行政院應於簽署後即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相關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回歸審議常軌,履行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完整說明之義務,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名,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是否有當?請公決案─依協商結論處理─ 28 - 30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3 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七十八條之一及第七十八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完成三讀─ 30 - 54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3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七條之二條文─完成三讀─ 54 - 65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3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同意權行使─同意游盈隆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同意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等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不同意胡博硯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不同意黃文玲、陳宗義等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65 - 96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3 國是論壇 171 - 174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3 質詢事項全文(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175 - 176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3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115年3月6日(星期五)、115年3月10日(星期二)〕 177 - 200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0 程序委員會第2次會議審定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及人民請願案 201 - 228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1 內政委員會第1次會議選舉第11屆第5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229 - 230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1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會議選舉第11屆第5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231 - 232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1 經濟委員會第1次會議選舉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233 - 234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1 財政委員會第1次會議選舉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235 - 236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1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會議選舉第11屆第5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237 - 238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1 交通委員會第1次會議選舉第11屆第5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239 - 240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會議選舉第11屆第5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241 - 242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1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會議選舉第11屆第5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243 - 246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2 有鑑於行政院於114年11月提出規模逾新臺幣1.25兆元之國防特別條例草案,惟其內容規劃與決策過程極其封閉,事後資訊更流於黑箱,導致重大軍事採購事項竟無法透過正常民主程序監督,反須仰賴外國媒體片段報導拼湊得知,嚴重踐踏國會監督權。尤有甚者,政府屢將建軍延宕之責推諉予在野黨之務實審議,一再以政治口水掩蓋其行政失能。儘管行政院程序瑕疵在前、政治操弄在後,台灣民眾黨黨團始終秉持「國家利益高於政黨利益」之核心價值。為確保國家戰略利益與我盟友軍購發價書簽署期程之需求,避免我國國防因行政怠惰失職而產生延宕或缺口,並積極展現本院民主彈性與應變能力。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院秉持國家安全優先、強力捍衛領土完整之原則,若美方發價書明文公布之拖式、標槍飛彈續購及M109A7自走砲等三項對美軍購案簽約期程屆至之前尚未完成相關預算之審議,茲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行政院應於簽署後即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相關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回歸審議常軌,履行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完整說明之義務,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名,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47 - 258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2 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自就任以來,面對本院三讀通過之「立法院組織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提升軍警權益、立法院助理費法制化等法案,屢屢展現「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之怠惰態度。在賴清德總統與卓榮泰院長主導下,行政權恣意否決代表民意之立法權,將自身推向不受監督之絕對權力,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民主原則,造就台灣民主史之巨大危機。依「中華民國憲法」,三讀通過之法律若遇窒礙難行,行政院依法僅能提出覆議;覆議未獲通過即應依法執行,此乃憲政運作基本秩序。然卓榮泰院長竟一再跨越憲法紅線,逕行以「不副署」之名,行實質否決法律之實。當行政權可無視國會決議、拒絕依法行事,此等行徑若非獨裁,何謂獨裁?卓榮泰院長任內覆議「八戰八敗」,卻不願正視民意反撲。覆議失敗後未回歸制度,反淪為不執行、不作為、不守法之「三無閣揆」,甘願作為架空立法權之打手,將台灣推向全面綠色威權。賴清德總統日前邀集五院院長茶敘倡議團結,實為虛情假意之政治秀;其口說捍衛憲法卻視法律為無物,實為台灣民主最卑劣的背叛者。台灣民眾黨黨團堅守憲政正軌,要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執行,此舉不只為單一法律或族群,更為守住台灣民主得來不易之制度底線。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提出嚴厲之譴責案,正告賴清德總統與卓榮泰院長應立即停止違法濫權『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之行徑,回歸憲政運作之基本秩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59 - 262 HTML DOC 詳情
11 5 2026-03-12 附:本期委員發言紀錄索引 263 - 279 HTML HTML HTML DOC DOC DOC 詳情
11 5 2026-03-17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繼續質詢─ 97 - 170 HTML HTML DOC DOC 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