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列表 :: 2017-04-28
選其他日期會議 | 時間 | 事由 | 關聯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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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 09:00 | 4月28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 討論事項:詳見議事日程。 5月2日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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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 | 12:30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公開透明的資訊交換與涉及風險的評估溝通為核能安全管制首要之原則,有關「台電公司核二廠護箱裝載池改為用過燃料貯存空間之申請案」乙案,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下稱原能會)雖於本年4月6日核定通過,然而台灣電力公司與原能會從未舉辦任何審查說明會,亦從未與公民團體及在地居民進行雙向溝通,釐清在地居民及民間團體的安全疑慮前,逕於4月10日已開始動工執行,嚴重違反重大風險評估溝通的原則。援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在原能會及台灣電力公司未向本院提出完整安全與風險評估報告,並經本院決議通過前,不得繼續前開改建案之施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4月28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
討論事項:詳見議事日程。
5月2日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詳見議事日程。
5月2日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公開透明的資訊交換與涉及風險的評估溝通為核能安全管制首要之原則,有關「台電公司核二廠護箱裝載池改為用過燃料貯存空間之申請案」乙案,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下稱原能會)雖於本年4月6日核定通過,然而台灣電力公司與原能會從未舉辦任何審查說明會,亦從未與公民團體及在地居民進行雙向溝通,釐清在地居民及民間團體的安全疑慮前,逕於4月10日已開始動工執行,嚴重違反重大風險評估溝通的原則。援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在原能會及台灣電力公司未向本院提出完整安全與風險評估報告,並經本院決議通過前,不得繼續前開改建案之施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委員名稱 | 發言時間 | 影片長度 | 功能 | 原始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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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會議 | 12:00:02 - 13:02:00 | 01:01:58 | AI逐字稿 | 公報逐字稿 | IV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