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87
發言片段: 0 |
---|
張委員宏陸:(10時14分)主委早!請問現在臺灣原住民族有幾族?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張委員好。16族。 |
發言片段: 3 |
張委員宏陸:主委是什麼族? |
發言片段: 4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阿美族。 |
張委員宏陸:何以本席要問主委這問題?不知主委這兩天是否看到有位原住民藝人上網炫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證,且持有時間長達兩年的新聞?該名藝人還自稱來自中國臺灣高山族!主委,他說他是臺灣高山族,是否貶低了原住民的自我認同?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這是我們原本就反對的稱呼,也因此,幾年前我們要求正名為原住民!高山族是我們原住民不要的名稱! |
張委員宏陸:可是他自稱是臺灣的高山族,不知主委是否看到這則報導? |
發言片段: 5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最近這兩天的報導? |
發言片段: 6 |
張委員宏陸:最近這兩天! |
發言片段: 7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有看到。 |
張委員宏陸:他大剌剌、大聲說是臺灣高山族,還是在中國講,不知主委以為如何?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當然不是臺灣的高山族!我們是臺灣的原住民、原住民族!報告委員,因為中國一直不接受原住民這名稱,所以這幾年在交流時,只要對方不接受臺灣原住民族稱呼,我們就拒絕交流! |
張委員宏陸:何以我要特別這樣講?中國統戰到這種地步,還不讓我們的原住民朋友稱呼自己是原住民,因為他們認為臺灣是中國的,才會說原住民是高山族!我們16族的原住民朋友努力了這麼久,中國還硬要冠上「高山族」這三個字,所以原民會應該為此提出嚴重抗議!不管是為原住民族朋友的認同,還是為了自尊、主權來說,都應該提出嚴重抗議!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其實前幾年在中國交流時,他們把我們改稱為少數民族、高山族,我們不僅為此提出抗議,也拒絕繼續交流,並讓參訪團回來臺灣,拒絕他們這樣的…… |
張委員宏陸:我知道!我知道你們過去是這樣做!但就現在這件事來說,我目前尚未看到原民會有任何舉動!我說的是現在這件事!這個人以前是臺灣的藝人,現在卻大聲這樣說,在國際上如此的宣示,意思是很不一樣的!所以原民會要適時提出反駁,主委認為呢?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的,我們應該做這樣的主張! |
張委員宏陸:主委今天就要交代下去,並做出適當的處置,畢竟這是為了臺灣16族族人的尊嚴!所以必須這樣做!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此,我們會再做加強! |
張委員宏陸:他說他是中國人,那麼這對他原住民族別的身分認定是否有影響?是否需要對其採取措施?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然已經取得中國籍,就沒有資格作為臺灣原住民,他就是那個國家的國民了,也不能代表臺灣原住民在中國說臺灣如何如何!然他認同中國,就不該代表臺灣原住民族! |
張委員宏陸:這件事原民會必須以正視聽,提出嚴正抗議,但無須太政治化!不過他貶低自己,還自己說自己的家人不好,身為原民會主委,理當對這件事提出嚴正聲明,對不對? |
發言片段: 8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 |
張委員宏陸:我期待原民會提出可以讓大家接受的聲明,因為實在太侮辱我們原住民族了!讓我實在看不下去!主委,請趕快處理,謝謝。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9 |
主席:請林委員文瑞發言。 |
林委員文瑞:(10時20分)主委好。這一、兩年新冠肺炎蔓延全球,國內也曾面臨疫情爆發危機,讓國人體會到生命的可貴,懂得身體健康、平安才是真正的福氣。然而在我國社會當中,原住民族與全體國人相比,存在著健康不平等的問題,這點絕不能等閒視之!請問主委對此有何看法? |
發言片段: 10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林委員好。確實,原住民的健康問題,特別是在平均餘命上,長年與一般人存在一定距離,但經過相關部會的努力,原住民在平均餘命上的差距正在拉近,換言之,我們提升了原住民的平均餘命,之後我們也會繼續努力。 |
林委員文瑞:其實不光臺灣,世界各國的原住民族健康與非原住民族相比,大多表現不佳,顯見存在著健康不平等的問題,這也讓世界各國的公共衛生專家都對原住民族健康相當關注。從最直觀的角度來看內政部109年原住民簡易生命表,即可發現原住民族與全體國人存在健康方面的不平等,如平均餘命的觀察,109年差距為7.66歲,而男性又比女性多了兩歲有餘;就身分別觀察來說,山地原住民又比平地原住民來得高!從數據上來看,原住民族與全體國人的平均餘命差距這幾年呈現持續下降的趨勢,這點讓人感到欣喜,但距離實現真正的平等仍有一段距離,且這幾年下降的幅度似有趨緩。現今醫療技術越來越發達,臺灣的醫療體系也相當健全,然而距離解決平均壽命不平等的問題上,似乎還看不到盡頭!請問主委,我們要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抑或在哪些環節陷入困境?請主委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指教。從委員所出示的統計資料來講,這十年的平均餘命差距已從原本的九年,將近十年,拉近到剩下七年多,也就是拉近了兩年。現在平均餘命之所以仍有一定落差,一個是因為原鄉地區的交通改善仍需加強,尤其很多意外事故導致平均餘命被拉低;另外一個就是偏鄉醫療的可近性存有距離,這部分我們會與衛福部強化我們在醫療的可近性,讓原住民有更好的醫療服務,這點很重要。 |
林委員文瑞:根據國立成功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一份分析報告發現,有五種疾病是造成這個現象的主要因素,即肺炎、心臟病、中風、癌症、慢性病。講白話一點,並不是這五項疾病是原住民族的主要死因,而是原住民族罹患這五項疾病的機率相較全體國人高出許多,以至於造成跟國人平均壽命有相當大的差距。據統計,肺炎雖然只列為原住民族第七大死因,但原住民族罹患肺炎的死亡機率高出全體國人甚多。請問主委,本席提到這五項疾病,原住民族罹病的死亡率較國人高,這個部分要如何解決?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就如我剛剛提到的,醫療的可近性很重要,我們也注意到這幾年衛福部逐年在強化改善這個部分,包括對臺東、花蓮整體醫療設備的改善,我們都有看到衛福部的努力,我們對這個部分會持續的努力。 |
林委員文瑞:除了疾病的議題之外,長照也是相當重要的關鍵。為了提升原住民族地區各項長照品質,原民會編列的預算都有在推動各項衛生保健及長照改善計畫,其中在原住民長照2.0服務資源布建方面,主要注重在設立文化健康站,並建立具有文化健康照護的複製模式。然而依據審計部的資料顯示,許多地方設立的文化健康站,好像很多是與當地原本就有的社區關懷據點相同或者相近,等於兩個功能相同的單位同時成立,這可能有資源重複的問題,導致服務品質較難以兼顧,請主委對這個部分說明一下。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提及文健站跟社照的據點重疊,其實重疊的情況也許在前三年比較多,這幾年我們逐步跟衛福部協調,已經設有文健站的地區,我們會讓社照的據點退場,這部分我們都有在努力,審計部當時的數據的確很高,可是這兩年我們已經把數字調整下來,已經做了改善。 |
林委員文瑞:這不僅僅是資源是否有效運用的問題,如果某次的資源較多,可能下一次的資源就較少,所以我們應該對有限的資源做有效的運用,這是政府的義務跟職責所在。總之,原住民族的照護不能馬虎,本席希望主委針對剛剛的問題儘快提出改善,以提升原住民族的身體健康狀況。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的,我們一定會改善,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11 |
主席(林委員文瑞代):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
林委員為洲:(10時29分)請教主委,原民會到現在為止有沒有花任何的預算做公投相關的廣告? |
發言片段: 12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13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到目前沒有。 |
發言片段: 14 |
林委員為洲:沒有嗎? |
發言片段: 15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沒有。 |
發言片段: 16 |
林委員為洲:有沒有? |
發言片段: 17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公投…… |
林委員為洲:跟公投相關的,沒有?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沒有。針對這個議題,我們不是主政機關,所以我們應該沒有相關的廣告。 |
林委員為洲:好,我今天要跟你談這個事情,就是到底你們能不能用預算去做廣告?不管是支持四項公投的正方還是反方,我跟主委講都不行啦!你要去跟中選會登記為反方的代表,才能為反方做任何的宣傳或廣告,而且處所也要登記,這在公投法第二十條有規定。比如我是反萊豬的正方,我是當然的代表人,因為我是領銜人,已經送到中選會,我是當然的正方代表人,因為我是領銜人,連署通過了。但是反方是誰呢?這要登記的,要去中選會登記,不然反方是行政院、原民會還是某個團體?豬肉進口商可以說他要當反方,可以說他們認為萊豬沒有毒,在容許量之內就OK,為維護他的利益,他要當反方,他認為OK的,那他可以去登記申請,而且不只一個人,正方代表和反方代表都不限定只有一個人、一個單位,但是要去登記。另外,諸如成立反方辦事處、募款、開類似政治獻金帳戶等等,這些都可以做。 |
主委,你如果是政務官,老實講,你如果是利用下班時間去宣傳,四項公投你要當反方代表,這OK,你用下班的時間去做是OK的。不過登記辦事處是不能登記在行政院或原民會,這在第二十條有規定,公家機關不行,當然投票處所也不行,如果把投票所當作正方或反方辦事處,這會誘導投票。另外有規定學校和公家機關都不行,但是一般民間團體的辦公處所或政黨的各地服務處或黨部都可以當作正方或反方的辦事處,前提是都要去登記。 |
我拜託主委一件事,回去把公投法第二十條的相關規定看清楚,另外還有一個實施辦法。公投法第二十條主要在說明正方、反方要如何成為正方跟反方,包括辯護、募款、設辦事處、宣傳,這些都有規範。我們是法治國家,你要當正方,你是政務官,你要到原鄉部落去宣傳不要反萊豬,這可以,但是事務官不行啊!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但是,委員,我們也可以講不要核四…… |
發言片段: 18 |
林委員為洲:OK啊!你可以當反方啊! |
發言片段: 19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因為以前核一、核三的核廢料都放在雅美族那個地方…… |
林委員為洲:是這樣子,核一、核二的議題隨時都可以提…… |
發言片段: 20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核四啦! |
林委員為洲:核四的話,因為現在要公投嘛!已經成案,所以就會形成正方、反方,就好像在沒有選舉的時候,你遵從總統的指令,行政首長或院長遵照總統的指令去辦事情或推動他的政策,這些都OK,但是當要選總統、最後成為候選人,這就有行政中立的相關問題。一樣的意思,現在公投已經成案,它就變成好像是選舉跟政治的議題,這時候你要代表正方或反方都有一定的規範,因為你身兼公務人員,你是政務官,但是同時也是公務人員。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我的認知好像是公投跟公職選舉的行政中立是不一樣。 |
林委員為洲:不一樣的部分規定在公投法第二十條,所以我拜託主委回去好好看公投法第二十條。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有的,我們都會依照公投法的規範來做政策辯護。 |
林委員為洲:公投法第二十條規定,你要作為反方的代表,要做政策辯護,這個OK,但是它有一些規範,諸如你可以設辦事處,但不能設在機關裡面,你要用的經費要去募款,反方、正方都可以去募款,而且要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而不是拿原民會的錢來花,一直去做廣告,這個不行的,是會違法的!要遵守公投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否則那個規定等於白規定了,如果不去募款、不開政治獻金專戶、不設辦事處,就在行政院裡面宣傳,要作為公投的反方,那第二十條的規定在規定什麼?就是規定你要設辦事處必須去中選會登記,要開政治獻金專戶才能用那些錢,你要在一定的處所辦公,用特定的經費,用募款來的經費,拿政治獻金專戶裡面的經費去做宣傳。請主委回去看一下條文。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因為原住民也會問我們有關公投的議題,要跟他們說明怎麼公投…… |
林委員為洲:我跟你講啦!原則上,在下班時間政務官要做說明都沒有問題,但是上班時間,因為是在上班嘛!法條有規定不能利用行政資源來從事為公投正反方辯護、誘導、指引等行為,這個寫得很清楚啦! |
發言片段: 21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會按照公投法的規範。 |
林委員為洲:對,按照公投法的規範。我拜託一件事,公投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就是你要為公投的任何議題當正方或反方,這有一定的規定,包括經費怎麼用、辦公處所要設在哪裡,這些都有相關的規定。臺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公投法有公投法的規定,跟選罷法確實不太一樣,這個我知道,那我們就按照公投法來做。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這個我們很清楚,選罷法跟公投法不一樣。 |
林委員為洲:那不一樣,對人對事都不一樣,比如開政治獻金專戶、設正反方辦事處都有相關的規定,只有在這樣的規範裡面,你才能為正方或反方去宣傳、推廣。 |
最後我要再講,行政院不必然一定是反方,行政院要當反方也要去申請,向中選會登記。我剛剛講過,針對反萊豬這一題,肉品進口商也可以當反方,他也可以去登記,然後為進口萊豬辯護,他可以,但是要登記。行政院不是一定的反方,因為有時候公投是行政院支持的項目,有時候會變正方。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重啟核四的部分,我的立場是反方喔! |
林委員為洲:你要去登記喔!你回去看公投法第二十條,作為政務官…… |
發言片段: 2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很多原住民尤其蘭嶼的原住民對於重啟核四…… |
林委員為洲:主委,作為政務官,因為你不受比較狹義的公務人員的規範,你的言論,諸如你去辯護政策,或是利用下班時間去訴說你自己認知的道理或真理,我都表支持,但重點在於行政資源的運用,這部分將來我們會繼續檢視。 |
發言片段: 23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會依公投法的規範來辦理。 |
發言片段: 24 |
林委員為洲:謝謝。 |
發言片段: 25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指教。 |
發言片段: 26 |
主席: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
魯委員明哲:(10時39分)謝謝主席,有請反方代表夷將主委。 |
主席(林委員為洲):他們還沒有去登記,還不是反方啦!要去中選會登記。 |
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魯委員好,我剛剛是回應召委的質詢。 |
魯委員明哲:今天我們來談原住民朋友相關的問題,提供給主委做參考。首先是有關文健站的部分,你們在地方成立很多文健站,本席看了一下資料,你們從95年開始,對於原鄉、原住民部落的老人日間關懷站,在104年之後整個正名改為文健站,大概是這樣的情況。正好105年也納入了政府長照10年,也成立了原住民專章,能夠於法有據,原住民族可以自己建置基本的長照關懷。專章通過之後,105年就成立了121個點,據今年最新的資料,5年之後,現在有429個文健站。不光是數字增多,同時也看到一個很好的現象,過去是以原鄉為主,現在進入到都會區,其實很多都會區也有我們原住民的朋友。請教主委,有關文健站的設立或是分配在哪個地方,這有沒有思考的主要基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原則上,原鄉地區以一個村落或一個部落設置一個文健站為主,在都會區,像委員服務的選區桃園市有很多原住民,人比較聚集的地方,我們就會設置文健站,只要他們有需求提出申請,我們都會提供文健站的補助費用給他們。 |
魯委員明哲:我之所以會談這個,主要是現在桃園市已經可以講是全臺灣原住民朋友居住人數第2名的地方,除了花蓮之外,已經超過臺東。你看一下,現在有13個區,除了復興區之外,我服務的中壢區是原住民朋友最多的區塊。桃園市的原住民朋友非常多,而中壢區是各區裡面原住民朋友最多的區塊。不過,文健站的設立總要跟人數有一點關連嘛!像中壢區設立1個文健站,作為都會區原住民朋友的長照據點。我們再看大溪區,原住民人口是7,131人,比中壢區少了2,000多人,但大溪區設了4個文健站。另外,大園區和觀音區分別有2,000到3,000位原住民朋友,卻設了2個文健站。請教主委,文建站的站數跟人數到底有沒有邏輯的關係?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當然一定跟人數也會有關係,對於都會地區,雖然數字可能還不滿意,目前全國都會區設置最多的地方是桃園,有16個文健站,當然按照各區來講,應該是中壢區最多,這個部分就是地方要就實際的需求,找好場地之後提報計畫,只要符合資格,我們就會核定,包括大溪區,我相信他們是經過這樣的申請程序以後所核定的。 |
魯委員明哲:好,現在時機正好,因為現在有3個原住民團體向你們提出申請,申請中壢區成立第2個文健站,現在資料都在你們手上,前幾天也跟你們基層做過溝通,但是他們的講法好像是1個就夠了,也不知道是怎麼溝通的,好像說審計部有個公文,原因是旁邊已經有很多一般社區的站,就是請原住民朋友到那裡就好了。因為這是地方原住民朋友來跟我拜託,我也跟夷將主委拜託一下,中壢的原住民人數這麼多,這有幾個因素,第一,雖然旁邊有鄰里的關懷據點,有一些是宗教團體成立的,我們都知道原鄉大概是信基督教、天主教為主,我開個玩笑,如果旁邊真的有佛教團體成立的,然後你說隔壁就有,這個有關整個語言、文化、宗教,我們之所以要設立文健站,要別於一般的關懷據點,並且設立專章的主要目的就在此。如果說去哪裡都可以,其實很多原住民的長者,有一些地方他不願意去,他希望在自己熟悉的語言、文化及宗教領域中去做。 |
第二個,在中壢區有9,839位原住民朋友,人數最多的當然是阿美族,現在成立了一站就是服務阿美族為主;人數第二多有兩千多人的是泰雅族,現在申請當中的也有泰雅族。我在這裡正式地跟夷將主委說,已經申請到你們那邊的表格,能不能麻煩你回去幫我看一下、瞭解一下,我希望為中壢區──桃園市原住民人數最多的區塊,能給那邊的原住民長者多一個文健站,你可不可以回去研究一下?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這個部分我們來看實際申請的狀況,目前複審的資料剛好在原民會,我會特別去瞭解核定的可能性是多少。 |
魯委員明哲:所以在這邊要正式拜託你,因為以人數來講,是真的需要,我剛剛也講很多理由,希望你做參考。最主要是說,你不能以旁邊各鄰里有多少個相關的關懷據點為理由,因為這真的不一樣,語言、文化及宗教都不一樣,這一定要納入考量。 |
再來請教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瞭解了一下現在原住民電視台的營運,感覺出現三大困境,我反而是非常地擔心,你正好也是原住民電視台創台的台長。從民國94年開始,坦白講在那個寄人籬下的情境中過了大概10年;到103年我們真的成立了基金會,由原文會納管,從經營到整體管理一條鞭去處理,現在是第7年,第二個10年馬上就到了;第三個10年當然也會不一樣,因為你們馬上要在青埔地區有自己的家、自己的硬體、自己的攝影棚,甚至是所有的東西,你們成立了一個可能是最先進的設施,你們會進入第三個不一樣的10年。 |
但問題是狀況一直不一樣,我先擔心你們錢的問題,因為看到你們的預算,5.3億元的預算中大概有5.2億元都是由夷將主委這邊直接補助,所謂的對外籌資能力或是授權、影片這樣的收入,坦白講,我們目前為止沒有看到,我講的是從103年起,原民臺第二個10年的每一年預算狀況,我看到一點起色、一點變化都沒有。 |
我理解原住民電視臺有很多的公益目的,它不是以營利為主,但問題是如果你帶著這樣的經營數字、財政情況到第三階段,你自己有一個建物、你自己有所有的東西的話,我們創臺的董事長,你可不可以說一下現況的困境,以及你預估未來短絀數字會不會快速加大? |
發言片段: 27 |
主席:請原文會瑪拉歐斯董事長說明。 |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好。謝謝委員對我們原文會傳播事業的關心,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自籌的部分,其實前年我們的KPI是訂700萬元,而去年及前年的收入是1,200萬元、1,400萬元,所以是有增加的,當然我們還是不滿意,所以我們有幾個方案。第一個就是我們現在會增加跟縣市政府,尤其是六都原住民業務這一塊的搭配及合作,讓原住民的事務能夠有更多的嫁接跟傳播,當然這個部分也會有捐助的收入進來;第二個,我們在今年及明年也會開始籌組原視之友及原文會企業贊助,這兩個區塊…… |
魯委員明哲:董事長,你私下再把資料給我,我剛剛講的這三個困境是你在真正進入第三階段,你自己有個大攝影棚之前,如果有些軟體、作法以及一些經營方式不改變,我跟你講,那帶來的不是大榮耀,而可能是很大的災難。 |
現在你們的節目重播率高達七成多,每天播出來就是大家昨天看過、前天看過的,如果像這樣持續下去的話是不行的,如果你再不轉道尋求發展,例如網路串流平臺,我是怕原住民電視臺的未來會更艱辛,希望你能夠朝這些方向來努力。 |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委員,我們再把資料提供給委員,謝謝。 |
魯委員明哲:好,謝謝。 |
發言片段: 28 |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
邱委員顯智:(10時51分)主委早,相信主委知道平地原住民族身分認定的爭議問題,依原住民身分法的定義,要在日本時代戶口調查就登記為本人或父母是原住民,還要申請公所登記為原住民。而所謂的登記為原住民,基本上依照原民會的函釋,必須要在民國四十、五十年間,也就是說要在民國45年、46年、48年及52年的這4次登記才算。也就是說,就算某個人血統上是百分之百的平地原住民,但只要當年沒有登記,就不會被相關機關認定為法律上的原住民。 |
相信主委也知道這樣的認定產生了許多爭議,有一群被拒絕登記為原住民族的西拉雅族人就提起行政訴訟,目前就是北高行聲請大法官解釋中;此外,監察院上個月也通過一個糾正案,認為剛剛講的這個原民會函釋,在民國四十、五十年間登記原住民才算,有違法律保留原則和依法行政原則,這部分主委應該清楚。其實我們有把各方的主張都拿出來研究,特別是原民會在釋憲程序裡面提出了兩份書狀,在這兩份書狀中,原民會認為法律上認定和族群認同是兩件事,並且認為我們政府對於平地原住民族的認定有其歷史脈絡,並涉及到優惠性差別待遇的必要性及國家資源分配等等。 |
那我這邊整理了一個表,監察院、行政法院及臺北律師公會都是主張原住民族委員會以行政函釋限縮解釋,有違法律保留原則及平等原則;北高行的見解,它更認為僅僅因為有無申請登記,導致同屬平埔族之家人有身分認定上的差異,有違平等原則。簡單講,主委可以想像這個狀況,兄弟兩個人,哥哥有去登記、弟弟沒去登記,結果變成同一家人裡面,認定到底是不是原住民竟然會產生差異。所以在身分認同上面,臺北律師公會的意見是認為,這涉及到身分認同及自我決定的權利。我們透過分析大家的主張,也可以整理發現這應該分成三大塊,第一個部分是身分認同、第二個部分是資源分配、第三個部分是有沒有違反相關的法律原則,包括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等。換句話說,其實這個爭議應該是分散在不同的層次,而且涉及到不同面向的權利和原則。 |
我們再進一步來看,有關原住民族的身分認定,原民會對於原住民族的身分認定,基本上是採取保留態度,主要原因應該是涉及到資源分配的部分,那為什麼會涉及到資源分配,因為認定有原住民身分是獲取相關法律上權利的必要條件,有時候也是一個充分條件。主委,我在這邊要強調,等一下也要就教主委,也就是身分認定跟相關的權利之間,其實在制度設計上不一定要採取全有或全無的方式,針對不同的權利是不是可能設計出不同程度的保障。譬如說在戶籍行政上的身分登記,涉及到身分認同的核心範圍,而且還有相對客觀的血緣聯繫,那對一個人來說,在國家文件上要不要被登記成為自己所屬的族群,這應該要是一個比較高度的保障。 |
再來,涉及到族群身分權利的選舉罷免,也應該可以考慮相對的保障,同時我要提醒原民會,因為原住民族是結構性弱勢而造成不平等,他不會因為沒有登記為原住民,這個人的處境就跟漢人一樣平等,所以原民會提供給大法官的意見裡面也提到,民國四十、五十年的時候,其實有很多原住民不願意自己被登記為原住民,就是因為被貼上標籤。雖然沒有登記為原住民,但這個人所處的結構和他的弱勢地位並沒有改變,也就是在這個情況之下,原住民還有一些積極平權措施的時候,沒有登記的人還可能會處於更弱勢的情況。所以只是因為當年他要不要登記的選擇,而對這些同胞的困境視而不見,我相信這是大家不樂見的狀況。 |
此外,還有一些主張認為,如果原住民的認定範圍過廣的話,會產生給付行政資源膨脹或是稀釋的問題。那如果考量到這部分的話,我必須要講,站在平等的考量上,不能只是因為怕資源需求或是平均分配變少,就不讓有血緣及認同的人成為法律上的原住民,或是拒絕給予因族群身分而較弱勢的原住民相關積極平權措施。主委,你瞭解我的意思嗎?所以在制度上,一方面爭取更多資源的同時,一方面應該也要透過合理的資源分配讓寶貴的資源能夠花在刀口上。 |
我舉一個例子,以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各類委託扶助案件類型做比較,主委,你可以看一下司法院的法扶標準、衛福部的扶助專案及勞動部的扶助專案,其實都有根據這個被扶助人的經濟狀況去做一些差別待遇或是決定要不要給他扶助。基本上,衛福部及勞動部的勞工專案相對於法扶來講,它是相對放寬資格而已;但是原民會的委託專案裡面,它是不分財力,只要有這樣的身分就給予資源的照顧。我要講的就是,過去也曾經發生過一位國家高級公務員同樣去申請原民會的法律扶助。所以就這部分,要怎麼樣把資源分配給真正需要照顧的人,這才是重點嘛! |
所以我要邀請主委一起來思考,怎麼樣合理地建構原民的權利保障體系,這應該不是一個單一的,我們有沒有可能去建構一個層級化的多元體系,針對一些基礎的核心權利,譬如說身分就應該給予更高的保障;那關於相關的給付行政,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之下,應該考慮優先給予更弱勢、需要協助的同胞。我相信擺脫一個全有或全無的體系,可以讓原民的照顧及資源分配能夠更加地多元而彈性,主委,請問你的看法是什麼? |
發言片段: 29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我簡單做三點補充。第一個,我們原民會從來不會否認作為一個原住民的基本自我認同,這部分我們都覺得應該給予尊重;第二點,剛剛委員特別指教我們對原住民身分法的解釋函,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我們這個解釋函是遵照大院當年審查原住民身分法的立法說明,包括立法委員的意見,來做一個函釋,所以並沒有逾越原來的條文;第三點,其實委員也都知道,我們原民會曾經在幾年前提出過原住民身分法到大院審查,是大院沒有完成三讀程序,這個就是我要特別跟委員說明的地方。 |
邱委員顯智:主委,現在這個函釋已經成為釋憲的標的,憲法法庭也開過言詞辯論,我剛剛講的就是原民會所提出的兩份書狀、北高行的見解、臺北律師公會的見解以及監察院糾正的差異所在。 |
我必須再次強調,原民會組織法規定得非常清楚,原民會的存在目的是什麼?存在的目的是要保障原住民族的權益,所以原民會也職掌了原住民族的政策、制度及法規之綜合規劃、協調與推動。如果原民會只想到維護現在法定原住民之得利益的話,這是不對的;你應該要更關注那些只是沒有登記,但是同樣受到族群結構性影響而陷入弱勢的原住民。假設沒有關照到這一些沒有登記又同時受到族群結構影響而陷入弱勢的原住民的話,你就會造成原住民間的不平等,這是目前在憲法法院的辯論裡面很多人指出的,而且這些分化的政策不利於團結。 |
我希望主委能夠注意到這個問題,原住民族委員會不是法定的原住民族委員會,它是全體原住民族的委員會,謝謝。謝謝主席。 |
發言片段: 30 |
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
吳委員琪銘:(11時2分)非常感謝召委、與會同仁,主委好。今天本席看到你們送來的資料有提到原住民影視音樂文化推廣的補助,有關原住民族影視音樂文化創意產業計畫,從100年起辦理到現在已經10年了,我看裡面的成績真的都很亮麗,包含補助了30部原住民族紀錄片、13件原住民族電影片劇本、31個原住民族電視節目製作以及110張原住民族音樂專輯,還入圍及榮獲了金鐘獎、金曲獎,在這邊我也很肯定我們的原住民文化以及原住民的創意。今年10月底,你們監製的3D動畫片「山海祭遇─飛魚來了」獲得英國影展的最佳動畫影片。 |
這幾年在這方面的成績還算是滿亮麗,代表我們原住民文化的推廣以及主委是滿用心的,在這邊我也是非常支持我們的原住民,每年不管是原住民的預算也好,或是原住民的推廣,我都是站在支持的角度。 |
那是不是來說明一下我們未來如何更加推廣?無論是在戲劇、影劇或是音樂也好,因為原住民有很多文化,不管是讓國外的人知道,也要讓臺灣人民大家都能感受到我們原住民的推廣成就,請主委回答。 |
發言片段: 31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吳委員好。正如委員所指教,我們因為有這個原住民族影視音樂文化創意產業計畫,剛剛委員也提到,我們監製的3D動畫片也獲得英國特展的影片獎項。另外,也要特別跟委員報告,的確,因為有了這個產業計畫,光是在金曲獎,連續兩年我們原住民都獲得年度的專輯獎,包括去年的阿爆,今年的桑布伊都取得了金曲獎的年度專輯獎項,所以未來這個部分,不管是在音樂產業人才的培育計畫,或者是影視音樂文化創意產業的計畫,我們會極力推動,謝謝吳委員長期關心這樣的議題,希望委員也支持我們的預算。 |
吳委員琪銘:好的,主委,針對影視音樂文化的推廣,雖然我們有這樣亮麗的成績,後面還是一樣要再加快,讓我們的國人知道原住民有很多文化,讓大家可以來認識我們原住民。前面部分我給予肯定,後面部分,我覺得配合政府發放振興券,原民會推出了10萬份的i原券,本席看到這個資料,怎麼會差那麼多?在i原券的部分,主委有什麼作為可以來改變這個狀況?因為畢竟能到商家那邊使用,很多種類的加倍券,大家申請都非常踴躍,為什麼i原券卻還有那麼多還未領取?問題是出在哪裡?請主委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這次領取的部分沒有達到100%,最主要是因為台灣Pay的普及率不夠,所以包括國發會的地方創生券登記也是沒有達到100%。我們注意到了台灣Pay的便利性還不是很普及的情況,第二波從12月中旬開始,我們會把原來第一期的整個優惠措施再推廣,我相信這個部分對原住民部落產業的紓困也好,獎勵也好,都應該會獲得很多的保障,而且也會讓更多的消費者到原住民的店家來消費。這部分我們會努力,也就是原來我們預定的這些目標應該都會達到。 |
吳委員琪銘:目前領取沒有那麼踴躍,還剩下四萬多份,看到這個資料,我真的嚇了一跳,本來我們是要讓更多的人到原鄉消費,而原鄉又多位在山區,所以如何宣傳,應該是比較重要。目前的成效才達到六成多,離達成率100%還差很遠,未來你還是要著力在問題的解決,是宣傳的問題?還是消費集中在花東地區,會讓大家認為路途比較遙遠?事實上,我們還有很多原鄉的地方可以消費,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要再去檢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再跟委員報告,i原券是我們第一次推動的方案,但去年整個振興方案一樣是用台灣Pay的系統來做,同樣的預算,後來錢還不夠用,所以我們不擔心這一波i原券後續的優惠措施,也就是說只要到原住民族的店家去消費時,都會推廣打折的優惠活動,我相信這個部分不只對在原鄉,也包括在都市地區的原住民店家,都會有幫助,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加強宣傳。 |
吳委員琪銘:好的,那你一定要趕快,好不好? |
發言片段: 3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 |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 |
發言片段: 33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 |
主席:謝謝吳委員琪銘。報告委員會,現在休息5分鐘。 |
休息 |
繼續開會 |
發言片段: 34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不在場)何委員不在場。 |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
林委員思銘:(11時29分)主委好!我今天還是要跟主委討論原民的老問題,我們原民一直希望有一部自己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自治法在2000年就開始推動,今年是2021年,已經超過21年了!我們每年都在談一樣的問題,可是這個問題到現在都還沒解決。主委,21年這麼久!2000年是千禧年,當時很多年輕人生了千禧寶寶,而千禧寶寶到現在也已經21歲了,結果原住民自治法還在難產、卡關! |
蔡總統已經執政5年了,他剛上任的時候,105年8月1日向原民道歉,並承諾要劃設、公告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推動部落公法人制度,以及允諾要加快腳步來完成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的土地及海域法,以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等幾部法案,而且說要趕快送到立法院審議,現在這三部法案,只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完成。主委,我要問你,對於蔡總統承諾的部分,原住民族自治法要儘速送到立法院來審議通過,可是很可惜的,我想原民大家都很關心,為什麼到現在還是沒有消息?目前的進度到底怎麼樣? |
發言片段: 35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林委員好!跟委員報告,即便到現在我們還沒有完成原住民族自治法,但是如果用自治權的標準來檢視,其實臺灣原住民的自治權限不比其他國家低,像委員所服務的新竹縣,可以看到尖石鄉和五峰鄉的鄉長是指定由原住民擔任,我們還不能…… |
林委員思銘:這部分,當然這個……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區域自治最重要的核心就在那個地方,我們全部30個原住民鄉,那就是自治啊! |
林委員思銘:主委,我知道,我想現狀我們……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還要再跟委員報告,原民會的所有事務都跟自治有關,包括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經濟發展、土地,我們都在做,所以實質上我們都有在作執行的工作…… |
林委員思銘:好,沒關係,主委,你講得我們瞭解,但是我們現在一直在探討,因為現在原基法的規定已經講得很清楚,就是要實行原住民族的自治,其他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而這個法律就是原住民族自治法嘛!所以你剛剛跟我牽扯到什麼現在已經是原住民自治了,但我們講的是法制面啦!這部法律是總統的承諾……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第四條就有規定「……原住民族自治;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
發言片段: 36 |
林委員思銘:另以法律定之嘛! |
發言片段: 37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所以這個法律不一定是只有原住民族自治法。 |
發言片段: 38 |
林委員思銘:那現在還有什麼法? |
發言片段: 39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就是自治的一種啊! |
發言片段: 40 |
林委員思銘:已經完成啦!對啊!我知道啊! |
發言片段: 41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那個是很典型的自治啊! |
發言片段: 42 |
林委員思銘:但是自治法呢?因為你在推動啊!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你看我剛剛也獲得召委的同意,可以在大院裡面,用我阿美族的語言來報告,這個就是很多國家都還做不到的地方! |
林委員思銘:主委,我發覺你現在對於我的問題不願意作正面的答復。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沒有,那個就是實質自治。 |
林委員思銘:我就問你原住民族自治法為什麼會拖延那麼久,但是你現在一直跟我講說原住民現在已經在自治,但是大家很關心原住民族自治法推動卡關的原因,我想你過去也都講過,卡關的原因有3個,包括制度衝擊過大、原民社會意見分歧、朝野難有共識,所以才會一直卡關。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你提到問題了,我再舉新竹縣為例,這是你的選區你比較清楚,在法律面上,如果要制定另外一部原住民族自治法,就會有區域的調整…… |
林委員思銘:是,那個……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新竹縣的非原住民是不是已經準備好,讓五峰鄉跟尖石鄉脫離新竹縣,成立一個自治區?這還要原、漢族群再溝通,才有可能把五進五出的自治法完成立法。 |
林委員思銘:當然是啦!現在就是有沒有心,已經拖延那麼久了。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非常有心要推動,但是希望送到大院以後都可以有完整的…… |
林委員思銘:對啦!但我們希望原民會對這部法案,還是要依照原民自己的自治精神,完成原住民族自治法的立法,這樣才能夠真正進行自治,而不是說現狀就好像是在自治,這個落差還是很大。如果推動不順利,請問主委,你會不會覺得是漢人在壓迫原民,很多東西好像都不同意?在委員會協調的時候,你個人覺得呢?是漢人在壓迫原民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過去原民會五次送件到大院的自治法,不管是哪個政黨執政,我們都送進來過,但是送到大院就是無法達成共識,這部分是我們要一起努力的地方。 |
林委員思銘:所以我才會問你,如果今天是漢人壓迫原民,那我個人對你表達抱歉。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這部自治法的完成,讓我們一起努力。 |
林委員思銘:我認為不管你遇到什麼困難,還是要提出來。 |
發言片段: 43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會。 |
林委員思銘:如果涉及中央各部會的問題,我想所有的內政委員,包含召委,大家都很願意站出來幫你們,幫忙讓這部法律通過,我們大家一起共同來協調,好不好?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但是委員我要特別跟你報告,你還沒當委員的時候,也是內政委員會支持自治法,但送到大會的時候就是過不了。 |
林委員思銘:對,我的意思就是說,我們還是要克服很多障礙,還是要跨出去。 |
最後再請教你一個問題,如果目前這部自治專法停擺,沒有辦法推動,我本來是要問你要怎麼做,但是我現在建議你,有沒有可能根據我們現在提的原基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由原民會來制定建置原住民自治特別行政區推展辦法,並匡列預算來協助原住民發展自治?有沒有這種想法?因為你現在就是自治法……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非常謝謝委員,你看第五條的規定,其實我們很多自治要改定的話…… |
林委員思銘:所以還可以定其他法律嘛!所以我現在建議你,是不是要建置原住民自治特別行政區推展辦法?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連在財政收支劃分法裡都過不了關,這個是要特別請委員幫忙的地方。 |
林委員思銘:我知道啊!所以我說你先把相關的法律建置,努力啦!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像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地方制度法,連從相關的法律裡去修都修不了。這個我們會努力,謝謝委員那麼關心這個議題。 |
林委員思銘:是,真的要努力喔!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第二個題目下次再請教你,我希望原住民族自治法這個法案,真的要加油啦!要努力!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也希望委員支持我們。 |
林委員思銘:好,謝謝。 |
發言片段: 44 |
主席:接著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
楊委員瓊瓔:(11時36分)主委好!105年8月1日的時候,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道歉,這個震撼,讓原住民的心都沸騰起來,當時你聽到總統這麼說,你的感受是什麼? |
發言片段: 45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楊委員好。跟委員報告,這個是我們幕僚單位一起規劃、安排總統進行這樣的儀式,當然我們覺得…… |
楊委員瓊瓔:所以當總統講出來的時候,你的心裡感受怎麼樣?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覺得一個國家元首願意為歷代的政權、歷代的政府道歉,他的勇氣、他對原住民的重視,我覺得是值得讓我們…… |
楊委員瓊瓔:所以這也是你們幕僚所提供,然後總統採納的發言,當時的口號很響,讓大家都很感動,所以本席要請教……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這個不是只有口號而已,他確實後面做到很多事情。 |
楊委員瓊瓔:好,請問從105年到現在做了什麼?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像大院審議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本來10年都沒有辦法通過,總統道歉1年之後就通過了!這個是很…… |
楊委員瓊瓔:好,然這麼有guts!請問原住民族基本法,你剛才答復其他委員時有提到,在內政委員會獲得支持,但是送到大院又不受到支持,你有洩氣嗎? |
發言片段: 46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會繼續努力。 |
楊委員瓊瓔:會不會洩氣?總統然這麼有guts!但是你剛剛的答復讓我們覺得好像有點矛盾,因為你是拜託委員要支持,而委員都支持啊!為什麼會過不了?卡在哪裡?本席要跟你討論這個問題。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我要跟你報告的是,原民會曾經五次送進各版本到大院,都卡關。 |
發言片段: 47 |
楊委員瓊瓔:請問卡在哪裡?因為你應該是非常有guts的主委嘛!對不對? |
發言片段: 48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卡在立法院。 |
發言片段: 49 |
楊委員瓊瓔:卡在哪裡?問題在哪裡?對不對? |
發言片段: 50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不是…… |
楊委員瓊瓔:現在是民進黨執政,而且口號也是你們說的啊!你非常有guts嘛!那為什麼會如此?現在民進黨執政啊!怎麼會如此?表決一定通過啊!為什麼過不了?問題在哪裡?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上次國民黨執政也沒有表決通過,連表決都不敢表決。 |
楊委員瓊瓔:請坦白跟民眾講。民進黨執政多久了?105年誰執政?主委,我們現在是站在你的立場為原住民討論耶! |
發言片段: 51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所以我們這幾年用很多分流立法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
楊委員瓊瓔:你不要用政治語言來做這件事情。本席再請教你,105年到現在誰執政? |
發言片段: 5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民進黨執政。 |
楊委員瓊瓔:好,那為什麼?人數也多啊!問題在哪裡?我們共同解決問題嘛!為什麼? |
發言片段: 53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就好像…… |
楊委員瓊瓔:是不重視主委你?還是只是喊口號?本席不希望這兩個因素是存在的,為什麼?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上次在業務報告的時候,楊委員也提過類似的問題,我就說以臺中市來講,臺中市的市民是不是已經準備好讓和平區脫離臺中市,變成一個自治區?最大的問題是在這個地方。 |
楊委員瓊瓔:主委,你這是反質詢,就是沒有站在你的立場,對不對? |
發言片段: 54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沒有反質詢。 |
楊委員瓊瓔:你應該是要討論,105年喊出口號的是民進黨,那在民進黨執政的時候,還是不能通過,站在你的立場應該要據理力爭才對,而不是去反質詢,所以我拋出這個議題給你,問題卡在哪裡?我想你心知肚明。本席不希望它只是一個口號,也不希望是因為不尊重你、不重視你,我不希望這兩個因素存在,對不對?你頻頻點頭,我想你心有所意,至於問題卡在哪裡,請你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 |
接下來本席要討論有關高山協作員的問題,因為原住民瞭解地方事務,所以以往高山協作員都是由原住民擔任,但現在協作員的工作林務局標給其他公司處理,這樣會不會壓縮原住民的工作機會?你有發覺到這個問題嗎?怎麼辦呢?有沒有溝通?以前去爬玉山,自己要背30公斤上去,現在不用了,我們非常感謝山青、原住民協助,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問題?是不尊重原住民?還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做?主委,這是怎麼回事?。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這個部分還要再跟林務局加強這一些平臺的溝通。 |
楊委員瓊瓔:你這樣講就對了!本席要跟你討論的就是這個方向。你身為原住民主委,要站在原住民的立場為原住民講話,原住民在山裡頭,不管是什麼東西、位置、事件,或者天候他都知道,對不對?而且最有特色!為什麼會發生這個問題?以前都是由原住民協助,現在卻變成這樣,去瞭解一下,好不好?有時候很多事情,如果是找一個不熟悉的人來填充位子,第一,會壓縮到原住民的工作權;第二,可能會使各方面不是那麼好,你好好跟林務局討論好不好?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這個部分我們會加強跟林務局溝通。 |
楊委員瓊瓔:對嘛!你身為原住民主委,要站在原住民的立場協助他們,好不好? |
發言片段: 55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指教。 |
發言片段: 56 |
楊委員瓊瓔:處理結果要告訴本席。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謝謝。 |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是五倍券的問題,10萬份i原券到11月20日只有6萬人領取,現在你們說12月要再提出新的第二波振興方案,到底是因為你限定的場域太狹小、綁定台灣Pay的限制導致這個原因,還是有其他原因?你現在提出的第二波有什麼新的idea、新的誘因?請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i原券是第二期的振興計畫,現在要推的第二波是我們原來在第一期已經推動的部分。 |
發言片段: 57 |
楊委員瓊瓔:第一期的6萬人有沒有增加?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不是,那是第二期的,我講的是去年的振興部分。 |
發言片段: 58 |
楊委員瓊瓔:還有沒有增加?沒有了嘛!所以成效不好。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另外用優惠措施搭配這部分,去年時很成功,兩個方案同時推動以後,我相信整個推廣應該不會有問題。 |
發言片段: 59 |
楊委員瓊瓔:你相信沒問題嗎? |
發言片段: 60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不會有問題。 |
楊委員瓊瓔:若本來就知道沒問題,為什麼不採取這個方向,而讓失敗發生呢?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一方面也要讓原民店家進入數位化,因為數位化是長期追求的目標。 |
楊委員瓊瓔:上次本席跟你討論過要全力支持、協助,對不對? |
發言片段: 61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 |
楊委員瓊瓔:好好加油,好不好?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謝謝委員。 |
楊委員瓊瓔:因為每個部會都在努力,民眾搶都搶不到,竟然我們還有剩餘,這個邏輯很奇怪,請加油!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不會賸餘,請委員放心。 |
楊委員瓊瓔:好,不會賸餘就繼續加油,但也不能濫用,好不好? |
發言片段: 6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不會。 |
發言片段: 63 |
楊委員瓊瓔:你把你們怎麼改善的方案提供給本席。 |
最後,本席要跟你討論COP26在格拉斯哥的會議。因為我們有60%的森林面積治理,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這個議題跟原住民息息相關,畢竟我們每天都住在那裡,針對這個會議的結論,你們有何因應呢?因為這是未來的趨勢、非常重要,請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會照這個目標讓這些森林還有當地原住民的權益獲得一定的保障,我們會來努力。 |
發言片段: 64 |
楊委員瓊瓔:就是我們保護森林的同時要如何將原住民的權利調和到最高的效能、標準。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因為大院四年前通過一個禁伐補償條例讓森林可以永續發展,但是原住民也獲得應有的補償,這都有在做。 |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保障好,好不好? |
發言片段: 65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有配套。 |
楊委員瓊瓔:達到雙贏的方向,你有什麼方案也請將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席,謝謝你。 |
發言片段: 66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67 |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
為了表示對原住民籍委員的尊重,非本會的原住民籍委員也適用本會委員的詢答時間,發言時間5分鐘,得延長2分鐘。 |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
孔委員文吉:(11時46分)非常謝謝主席,因為我是原住民籍委員,主席讓我跟內政委員會委員的發言時間一樣。 |
主委,請看一下這張照片,我在前天晚上去大溪,照片右邊是復興區的游正英區長、左邊是桃園市議員陳瑛,他們是為了大潭水庫移民陳情案而來。因為1956年要興建石門水庫,族人過去住在水庫底下的卡拉社,後來卡拉社被強制遷移到觀音鄉的大潭村,但那邊土質不良、鎘污染,族人這幾十年來顛沛流離、輾轉遷徙,我一直到前天才收到這個陳情案,他們有很多的問題都沒有解決,包括住宅問題、土地問題、土地正義的補償問題,還有卡拉社被淹沒在水庫下的補償金及轉型正義。 |
當時總統府原轉會的蘇美娟委員有來參加,總統府原住民轉型正義小組要把它列為一個專案小組,我當場也有承諾,因為本席處理石門水庫的巴陵壩、義興壩都已經成功跟水利署爭取土地淹沒補償金,所以我對他們的情況非常同情。他們一直到前天才找我,我答應要成立一個跨部會的專案小組,邀請經濟部水利署、北水局、內政部營建署還有原民會參加,若成立專案小組,請問原民會是不是可以支持? |
發言片段: 68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孔委員好。正如委員所指教,這案涉及內政部跟經濟部當時的整個徵收過程,那時原民會還沒成立,然現在有陳情案,我們會跟相關部會一起看如何因應、還有沒有解套方法處理這個問題。 |
孔委員文吉:這個恐怕要請經濟部負責,因為是石門水庫嘛!也希望後續的幾個相關單位能參與,好不好? |
發言片段: 69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原民會會參與。 |
孔委員文吉:本席處理水庫的土地淹沒補償滿有經驗了,剛才我講石門水庫的巴陵壩跟義興壩,現在我還在處理德基水庫,德基水庫也已露出一線曙光,因為我邀請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重啟調查,才有解決的希望。之前葛永光做的調查報告說已經補償了,但也沒有補償,最後還是重啟調查,我邀請瓦歷斯.貝林委員到立法院開兩次公聽會才露出一線曙光,德基水庫跟石門水庫這案差不多的複雜程度,他們已經陳情幾十年一直到現在,我們當然都要努力。 |
另外我想請教一下文健站的問題。原民會在工程建設等方面確實對原住民地區的道路、橋梁有很多建設,這是我們可以肯定的,但有關文健站的長照資源分配要稍微平均一下,現在有736個部落,設在原住民地區跟部落總共是368站、都會區有65站,還有389個部落沒有設置文健站,這次本席到原住民地區召開座談會,有很多人說都會區要設文健站、還有幾個原住民地區及偏遠部落也沒有文健站,理由是避免跟原住民社區關懷據點重複,所以我希望主委能針對長照資源的分配進行盤點,看如何能真正照顧到全國的原住民部落,好不好?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文健站的設置已經有一個基本的SOP規範,包括部落範圍還有人口部分,統計後把現有資源公平分配到每個部落、每個鄉鎮市、每個縣市。 |
孔委員文吉:現在還有389個部落沒有設置文健站,之前說長照基金的經費不足,希望衛福部多給原民會一點經費,請問衛福部明年度分配給原民會的經費大概是多少?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明年應該有12億元的費用。但我要特別跟委員補充報告,現在以七百多個部落作為母數有一點問題,像尖石鄉有五十多個部落,但它不需要這麼多個文健站,也是有這種狀況。現在七百多個部落中有一百個部落的人口數在100人以下,當然我們不是以數字決定是否設置文健站,我們會儘可能將預算普及到各文健站的需求。 |
孔委員文吉:有些都會區的文健站是必要的,像埔里天主堂的人數很多,它有必要設置文健站,因為原住民人口數遷到都會區也將近一半了。我今天早上在經濟委員會質詢了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麗芬,希望她能夠多挹注長照基金的經費給原民會,不要拿一個理由說因為經費有限,要設文健站恐怕經費有點困難,我們應該積極跟衛福部爭取經費,好不好?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也很謝謝衛福部,特別跟委員報告,我們的預算在5年前,委員也很清楚,那時候我們的預算才不到1億元,現在5年之後已經高達12億元,也謝謝委員長期的支持。 |
發言片段: 70 |
孔委員文吉:請主席再給我1分鐘。 |
發言片段: 71 |
主席:好。 |
孔委員文吉:請教瑪拉歐斯董事長,原住民廣播電台目前的人力編制是怎麼分組的?多少人力? |
發言片段: 72 |
主席:請原文會瑪拉歐斯董事長說明。 |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好。目前是30位,有教文組和後端訊號的工程人員,有東部跟南部的…… |
發言片段: 73 |
孔委員文吉:但是你現在是全國原住民的廣播電臺──Alian 96.3。 |
發言片段: 74 |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 |
孔委員文吉:但是你這邊只有工程組、管理組和節目組,你應該要有一個新聞組,因為這個是原住民族廣播電臺,全國性的,你要有新聞的深度及廣度,連個新聞組都沒有。 |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目前是有新聞的組員,但不是一個組的編制,新聞的組員目前是四位,我們很重視,因為大家除了在客廳看電視以外,開車也可以聽到原住民的訊息跟新聞,我們會加強。 |
孔委員文吉: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的人力比原民會還多,你們現在有多少人? |
發言片段: 75 |
瑪拉歐斯董事長:270人。 |
孔委員文吉:270人比原民會的人力編制多,所以要好好規劃,有的在原民臺,有的在廣播電臺,如果原住民廣播電臺沒有一個新聞組,實在講不過去,因為人力資源都操控在你手上,你應該要好好分配,將人用到合適的地方。 |
瑪拉歐斯董事長:好的,我們會做人事調整,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76 |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不在場)鍾委員不在場。 |
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質詢時可以脫口罩,我們有消毒,也有維持社交距離。 |
高金委員素梅:(11時55分)夷將主委早安。今天早上我還幫你去了一個原住民人才培訓的展,在那邊我也告訴族人,今天其實是要審你們的預算,所以跟他們鼓勵加油,結束之後我馬上來這邊質詢。我們看了110年度的預算,原民會補助原住民鄉公所的基本設施維持費增列5,000萬元的預算,總計編列6.4億元,這筆預算是過去本席任內的時候跟行政院爭取編列的,它主要是用在哪裡?是用來改善公所的基本設施預算不足的問題,而今年多編了5,000萬元。我曾經建議主委,是不是這5,000萬元用引導和獎勵的方式來運用這筆錢?舉例來說,原鄉的大眾運輸非常缺乏,但是在本席的推動之下,交通部開辦幸福巴士和噗噗共乘等適合部落的大眾運輸政策,可是有很多的鄉公所並不清楚該怎麼樣跟交通部提案或是爭取,同時我們在辦理這些政策的時候,必須要有一些地方的配合款,這個主委應該知道,對吧?如果原民會能夠更加運用增列的這5,000萬元作為爭取其他部會的原住民政策,地方配合款的比率是10%的話,原民會的5,000萬元就可以讓鄉公所相對提出大概5億元的計畫,同時也鼓勵我們55個原住民鄉公所來爭取其他部會的經費預算,加速解決部落族人生活上的困境,我想這筆預算才能夠做大,發揮到最大的效益,請主委說明一下。 |
發言片段: 77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長期關心基本設施維持費預算增加的問題,我們希望大院審查這筆預算以後,到底後來通過的數字有多少,再朝這個方向做規劃。 |
發言片段: 78 |
高金委員素梅:你上面不是說多編列5,000萬元嗎?還是會增加? |
發言片段: 79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要經過大院的同意才可以。 |
發言片段: 80 |
高金委員素梅:我想我們應該會同意你們。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支持,我們就有機會。 |
高金委員素梅:但是在同意的同時,我就在想你要怎樣把這5,000萬元的餅做大,我剛剛已經舉例子,就是我們的交通問題,我們有幸福巴士、噗噗共乘,但是並沒有廣大遍及原鄉部落,原因可能是鄉公所沒有提案,它不知道怎麼爭取,也可能地方政府不想要有10%的配合款,所以這個5,000萬元可以依照這部分要求鄉公所積極提案,也要求地方政府配合10%,其實很多原鄉的交通問題就可以解決了,主委認為好不好?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的建議,我們會列入未來的執行方案。 |
高金委員素梅:好的,非常謝謝你。現在我要再請教原文會的瑪拉歐斯董事長,主委也先留步。我知道董事長的母親最近身體不健康而影響你的心情,但是你已經投入公職,就有責任和義務把你的公職做好。 |
根據原文會設置條例第二十一條,基金會的預算、決算之編審,應該在年度開始之前,就年度經費,訂定工作計畫編列預算,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辦理。請問主管機關是誰?你們的主管機關是誰? |
發言片段: 81 |
主席:請原文會瑪拉歐斯董事長說明。 |
發言片段: 82 |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的主管機關是原民會。 |
高金委員素梅:主委,你們是主管機關沒有錯吧!好,請主委聽一下,政府預算應該是屬於公開的資訊,對吧!每年的9月1日行政院各部會的行政單位預算書都必須送到立法院來,同時預算書的電子檔也必須要公開在網站上面,但是到了今天,111年度原文會的預算書我們在網站上面還是看不到,而本席辦公室收到了兩本原文會的預算書。看一下,夷將主委,您手上的預算書是這個一本,還是這一本? |
好啦!因為時間沒有那麼多,我就直接告訴你。第一版的一般事物費編列470萬元,包含業務聯繫120萬元、國會聯絡40萬元。看一下最新的這本,一般事物費編列470萬元,國會聯絡的40萬元不見了,藏起來了,網站也沒有了!主委,原民會你們是怎麼監督的?原民會年度的預算總共是87.5億元,國會聯絡業務只有6萬元,而原文會年度預算不到5億元,他的國會聯絡事務編列了40萬元。同時,我們看近3年,一般事務費從109年的214萬元暴增2.2倍,到470萬元,而我們的文化媒體人才教育訓練費,我們看一下,新聞業務總共編列4,150萬元,教育訓練只有多少?6萬元,節目業務費有7,350萬元,教育訓練5萬元。夷將主委、董事長,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這樣子編列預算的方式,對得起我們的族人嗎?對得起原民台的工作人員嗎?對得起全民的納稅錢嗎?這樣的預算編列方式今天我們還要繼續審下去嗎?原民會你們是不是要好好的調查一下,原文會預算支用的情形呢?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過去對於原文會的年度計畫跟預算編列的方式,我們大概都有書面審查的形式…… |
發言片段: 83 |
高金委員素梅:我剛剛問的這些你們看到了沒有? |
發言片段: 84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所以這個部分我們要加強預算編列到底妥不妥適。 |
發言片段: 85 |
高金委員素梅:什麼時候加強稽核? |
發言片段: 86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從今年開始加強。 |
高金委員素梅:今年開始?今年開始有兩本預算啊!你都不知道,上面的40萬元不見了,網站上面也沒有看到啊!你們的主計單位在幹嘛? |
發言片段: 87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往後會再請我們的主計單位就編列預算的部分處理。 |
發言片段: 88 |
高金委員素梅:主計單位是誰在負責? |
發言片段: 89 |
主席:今天應該有人在場吧!主計? |
發言片段: 90 |
高金委員素梅:主計單位有沒有人在場? |
發言片段: 91 |
主席:說明一下。 |
高金委員素梅:你們怎麼樣通過這筆預算的?它漲了2.2倍,你看到了沒有? |
發言片段: 92 |
主席:請原民會主計室吳主任說明。 |
吳主任清潭:業務單位根據他的業務需求審核,主計單位只做相關報表的複核。以上。 |
高金委員素梅:是什麼樣的業務單位?你看到他們沒有?109年開始,一般事務費214萬元,到了今年暴增2.2倍,到470萬元,做了什麼東西?主計單位,你問了沒有?本席還沒有請你回座位休息。主計單位,你們是這樣看預算的嗎?好像每年都一樣,我們立法院對原民會的預算都會讓它通過嗎?你們到底有沒有負責任?你們難道沒有問嗎?為什麼一般事務費從109年的214萬元,到現在暴增2.2倍,到470萬元,他的業務做得好不好呢?有沒有問?請問主委、請問主計,還是他們送來預算,你們就這樣按照通過了,可以這樣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的確我們過去長期是這樣形式上的審查…… |
高金委員素梅:可以這樣嗎,主委?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往後我們會逐筆審核,預算編列到底妥不妥適,這個我們會檢討。 |
高金委員素梅:從今天開始,如果你們主計單位沒有針對這個部分好好來說明、調查,我就要求召委不要先審你們的預算。以上,謝謝。 |
主席:你的想法跟我一樣,本來就沒有要審。 |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5分)鍾副主委,Malimali Masalu(鍾副主委,你好,謝謝)。 |
發言片段: 93 |
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說明。 |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Djavadjavai Masalu(大家好,謝謝)。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谷縱,Uninang Mihumisang(谷縱,你好)。 |
發言片段: 94 |
主席:請原民會谷縱.喀勒芳安副主任委員發言。 |
發言片段: 95 |
谷縱.喀勒芳安副主任委員:Uninang Mihumisang(你好)。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的副主委,Nga'ay ho(我們的副主委,你好)。 |
發言片段: 96 |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發言。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Nga'ay ho,委員(你好,委員)。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Sa'icelen to no mino 原民會(所有的原民會我們要努力)。以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為例,臺灣省政府就開始原住民專門人才的獎勵,以86年來看,碩士班是8萬元,現在原民會的金額比較少,只有4萬元。好,我們看這個專門人才的獎勵,110年3月18日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你們都是委外出去,總共470萬元,這是第一次公告,然後再變更公告增加50萬元,又再變更公告再增加130萬元,整個辦理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的業務經費,臺灣省政府時期是自行辦理,由業務單位辦理審查核發,業務費是零;110年度原民會以招標方式辦理,總共加起來是650萬元。 |
我們再看這三年的專門人才獎勵,108年度151萬元,也是委託臺東大學;109年度435萬元;110年度650萬元,花了這麼多錢,從過去臺灣省政府時代專門人才獎勵就開始了,當時是原民會自行審查,碩士畢業多少錢就多少錢,這很容易嘛!原民會執行預算,主計室主任,我只是舉這個案例,我請你把今年所有辦的活動,比如研討會等等,你們把這些清查出來,可以嗎? |
發言片段: 97 |
主席:請原民會主計室吳主任說明。 |
發言片段: 98 |
吳主任清潭:委員好。我們會請業務單位提供。 |
發言片段: 99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是你彙整。 |
預算的執行很重要,預算執行要務實地用在刀口上,我自己是30年的公務員,過去大家都知道──郭秀岩,年輕人可能不知道,他不是原住民,他非常省,但是對原住民權益、福祉的提升,他都願意儘量做。尤哈尼主委也是很省,谷縱,你以前在秘書室很清楚,你知道的嘛!他也很省,但是用在原住民的權益、福利、福祉上就要爭取。過去我們爭取了很多,像租屋補助就是從原住民開始的,現在是擴大了,以前只有補助原住民,是我去爭取的!像基本設施維持費主委說要去爭取,是我去協調主計總處,然後讓張俊雄院長在全國原住民行政會議時宣布。 |
三位副主委,你們的責任很重,要加油!Sa'icelen!以前我當常務副主委時,所有的公文都看,各處室的公文都看,所以我禮拜一到禮拜五基本上都在原民會,只有禮拜六、禮拜天到外縣市實際瞭解地方原住民需要解決問題。請問我們的阿美族副主委碧霞,你到原民會幾年了?多久? |
發言片段: 100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剛滿一年。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每天東奔西跑,常常東奔西跑對不對? |
發言片段: 101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倒沒有常常。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至少我要約你的時候,也要約很多次,曾經是為了原住民族教育的部分,很重要的。我只是舉例,我沒有苛責你。我只是說,主委很忙,他有他的政治使命,作為三位副主委,你要跟主委講「我們應該要做什麼」。你們要提供,他如果認為很好,也許這些活動可以不用辦了。 |
好,我們來看你們的預算,今年的經濟發展業務減列200多萬元,南島民族論壇是增加,原住民族土地規劃管理業務經費減列、地權經費減列、地用經費減列,結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組業務費增加450幾萬元,那是總統府的。你要去協調,總統府的…… |
谷縱.喀勒芳安副主任委員:雖然看起來是減列,但是在宜居計畫裡面也有執行相關土地的業務,針對原住民建地……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宜居計畫是另外的,我知道,國發會我有去協調,這個部分我清楚。 |
谷縱.喀勒芳安副主任委員:我知道。這部分讓委員瞭解,有些預算調整,其實在某些計畫裡面有去推動。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谷縱你是政務官,你以前也是事務官。尤其是碧霞副主委,我們都是出身窮苦,你以前在學校當老師、當校長、當縣政府原民處的處長,那個經費之少,對不對?經費之少,多苦啊!所以我們的預算、經費要用在刀口上,該爭取就要爭取,總統府要編嘛! |
好,我們看教育推展也是一樣,南島論壇增加100多萬元,上次夷將主委在這邊做業務報告時也提到,學前教育補助,我一直爭取,果然109年跟110年是增加了,結果只核發一學期而已,另外一個學期就沒有發,然後今年的預算是零,這種教育的提升非常、非常重要,所以這個部分…… |
編列預算要務實的保障、扶助及發展原住民族的教育、語言、文化、交通、水利、衛生、健康、醫療、經濟、就業、土地、社會福利及住宅,太多太多要做的,總括一個就是,怎麼樣去縮短原漢落差,我們的失業率、就業、經濟、教育程度,我們大學的粗在學率就差百分之三十幾,我們的平均所得落差也很大,所以我們的經費要用在刀口上,這非常、非常的重要,我們的平均餘命、族語家庭很重要,我上次質詢也講過族語家庭,最近你們有沒有看到?主委、三位副主委、處長,最近美國一個州長他中文很努力了,他在美國出生,他有沒有學校可以念?就是族語家庭啊!我們有一個不分區的溫玉霞立法委員,有一次我碰到他的女兒,我說你在哪裡出生長大?他說在國外。我說你的閩南語怎麼這麼厲害、那麼很流利?他說他的母親要求他,在家裡一定要講閩南語,不講閩南語就扣他的零用錢,所以他非常流利,因此族語家庭很重要,我們寧可把住圓山飯店的經費給我們的家長,給我們的祖父、祖母,祖父、祖母帶孫子女…… |
發言片段: 102 |
谷縱.喀勒芳安副主任委員:我們都有獎勵我們的同仁在家庭……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族語家庭跟族語保母,其實在這個部分我們有做。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太少了,你不要強辯,我太清楚了! |
發言片段: 103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但是有增加。 |
發言片段: 104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族語保母太少了!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參與人數有增加,所以它的經費也會增加。 |
發言片段: 105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族語保母有多少?沒有幾位啦! |
發言片段: 106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族語保母有531位。 |
發言片段: 107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太少了! |
發言片段: 108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跟去年相較是增加。 |
發言片段: 109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總共多少戶?我們有多少戶的家庭?不是只有保母啊!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對啦!委員,這個可以努力。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有的家庭都要講族語,我剛剛講了,一個在美國出生長大的孩子,包括現在擔任州長的……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委員,藉這次的機會我這樣講,讓所有的原住民聽到委員這樣講,這樣我們的每一個原住民家庭才會盡自己的力量,再加上政策的推動……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我們繼續努力,我沒有要苛責大家,我是拜託大家把錢用在刀口上,我們作為副主委的就是要去協助主委,主委也許有政治上的其他考量,但是如果我們提出更好的、更需要的,我相信主委絕對會接受。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會啦!委員,這個會啦!我們會朝我們原住民權利的部分來努力。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以前都是當副的,從省政府當副的,到中央也是當副的,我常常告訴我們的主委,建議他,甚至勸他,我也勸以前的主委,有啊!尤哈尼主委我也勸他,我當處長就勸他,後來他有沒有因此不升我當副主委?他還是升我當副主委,因為……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我們內部的討論其實不少,尤其我們內部的聲音,幾乎都有。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我的勸,他認為是正確的,加油,sa'icelen! |
發言片段: 110 |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111 |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接著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
葉委員毓蘭:(12時19分)主委好。主委,因為民進黨黨部下了軍令狀,11月12日要在原鄉宣講,要原住民群去動員,我們知道民進黨是黨國一體,所以魯凱族聘用的委員溫建華在10月31日就已經響應,太魯閣族聘用的委員吳雅雯也在11月4日臉書轉貼蔡英文總統宣講的連結。因為現在本席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我們主管的部會裡面也有主管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根據這個法第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聘用人員也適用行政中立法。現在溫建華委員的臉書頁面已經刪除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心虛,但是吳委員還沒有刪除,不曉得原民會的人事主管是不是應該要提醒各族群代表的專任委員,黨政還是應該要分立、應該要行政中立,主委覺得如何? |
發言片段: 112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113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想我們的族群委員都會依據我們的法令來做他的族群委員。 |
發言片段: 114 |
葉委員毓蘭:但是他們知不知道有一個行政中立法?很重要。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如何行政中立在選罷法跟公投法都有不同的規範,我相信他們都會按照這樣的規範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而且個人的臉書不是我們行政機關的臉書,他在個人的臉書裡面做一些意見表達,應該也是值得尊重的。 |
葉委員毓蘭:那他個人的臉書上面就不要出現他是聘用委員。主委,我有把銓敘部對於行政中立法的函釋貼在這邊,對於公投案應該保持行政中立,除了按照中立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之外,他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公投。所以你要特別提醒他們,如果他們要貼這些轉貼連結的時候,就不要用他原民會聘用委員的身分,這樣可不可以做得到?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想他是用個人的臉書,應該是要尊重他個人的臉書。 |
葉委員毓蘭:但是這上面特別提醒了千萬不要使用「職銜名器」,原住民委員有時候因為資訊不對稱,他們未必對法令很熟悉,請原民會要幫助他們,不要讓他們觸法好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比如像這次的四個公投,有關重啟核四的部分,有很多原住民很擔心核能廢料要不要繼續放在蘭嶼或是別的地方,他們有意見表達的自由。 |
葉委員毓蘭:是,我們也可以幫蘭嶼,我們知道蘭嶼是雅美族……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他們很害怕,如果重啟核四,核廢料永遠遷不出來…… |
葉委員毓蘭:是,本席瞭解雅美族以及蘭嶼的鄉民們不願意這些廢料移除之後,沒有辦法享受所有的優惠,所以要瞭解一下……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沒有,這個資訊不對喔!委員,這個不對,完全不對。 |
發言片段: 115 |
葉委員毓蘭:最好那個……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他們希望遷出核能廢料,連我們原文會的董事長也是雅美族,他也沒辦法接受核能廢料繼續放在蘭嶼。 |
葉委員毓蘭:那就這樣,甚至我們有建議你們可以針對這一點來提一個公投也可以。 |
另外要再問的是原住民族自治法,主委還記得蔡總統對原住民族的政策主張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當然瞭解,知道。 |
葉委員毓蘭:對於總統的原住民政策主張,在競選的時候主委應該也是重要的起草人,那請問一下原住民族自治法的草案出來了沒有?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對土地法跟自治法採取分流立法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這樣反而會達到那個目標。 |
葉委員毓蘭:那請好好地溝通,否則我看今天原住民委員統統都來了,這至少是一個朝野的共識,然你們說分流立法,那就請儘快送到……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這5年因為土海法分流立法,在土地法的部分已經通過了7條條文,透過分流立法…… |
發言片段: 116 |
葉委員毓蘭:大概還要多少年?我很擔心命短的就看不到這個……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以前是4次版本送到大院都沒辦法通過,我們用分流立法通過很多法令,謝謝委員的指教。 |
葉委員毓蘭:主委,我再請教一件事,你有看過「驚嘆樂舞」嗎?有沒有看過驚嘆號這個? |
發言片段: 117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這是…… |
葉委員毓蘭:不知道是嗎?這是東元文教基金會以及很多──本席其實過去十幾年來都有參與這個活動,我覺得這個活動其實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他們今年還得了第32屆傳藝金曲獎的最佳傳統表演藝術影音出版獎,我們知道對於原住民族所有的藝術、文化、傳統、祭典等各種儀式的傳承其實是很重要的,他們就在做這些傳習課程,據我瞭解他們一年有補助40個團隊,就在兩個禮拜以前,伍麗華等委員他們都有去,場地是在國父紀念館,每一年都讓他們的傳習團隊可以上舞臺來表演,很令人感動。可是今年他們這個活動聽說要350萬元,原委會有補助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只要跟原民文化展演有關的,或是各種活動跟原民議題有關的,我們都會補助,這個部分我們…… |
發言片段: 118 |
葉委員毓蘭:你們有補助? |
發言片段: 119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有補助。 |
葉委員毓蘭:你們補助多少?我剛剛問了一下是20萬元,但他們耗費的是350萬元,今年他們是經費拮据到連紙本的節目單都印不出來,我覺得然這都是對的政策,政府就應該積極地參與,我是有收到東元文教基金會的陳情,也希望原民會不只是對展演而已,對於很多傳習的活動都能夠支持,這個我也希望原民會能夠把它放在心裡,因為這個對於很多很多的族群來講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活動,好不好?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120 |
葉委員毓蘭:謝謝。 |
發言片段: 121 |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34 |
---|---|
meet_id | 委員會-10-4-15-19 |
speakers | ["林為洲","羅美玲","湯蕙禎","王美惠","莊瑞雄","管碧玲","張宏陸","林文瑞","魯明哲","邱顯智","吳琪銘","林思銘","楊瓊瓔","孔文吉","高金素梅","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廖國棟Sufin‧Siluko","陳瑩","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明文"]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1-12-01"] |
gazette_id | 1110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08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部分;二、審 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作業基金─原住 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三、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 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四、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政策宣導相關 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五、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9年度第2季單位預算、附屬 單位預算、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第1、2期、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 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表案 |
agenda_id | 11108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