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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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10時24分)部長早!今天大家都很關心這部精神衛生法,我們就來看一下,針對行政院版第六十條,我有一些提問,第六十條提到嚴重病人有自傷或傷人疑慮時,保護人應協助就醫。我的問題是,如果保護人是一個老弱的保護人,該怎麼辦?第二,第五十八條提到地方主管機關在執行治療時,於必要時得請警察或消防機關出面協助。問題是地方主管機關在申請警察機關協助強制社區治療時,警察機關常常會拒絕,對於這個部分,不曉得部長要如何處理?是強制他們必須配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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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心口司諶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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諶司長立中:謝謝委員的關心,其實在第一線要合作的團隊,尤其是跨單位間的整合,為了某一個共同的任務要一起出勤時,都會經過一段磨合期,這中間難免有時候會彼此意見不一樣,但這都需要經過一定的過程才會慢慢取得一致的共識跟作法,我們很難直接用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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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我沒有特別要求絕對要怎樣,但保護人跟專科醫師請求警察機關協助時,是不是應該規定警察機關不得拒絕?文字上的修辭,我是希望朝這個方向來訂定,因為如果第一線精神科專科醫師都覺得必須請求警察機關來協助的話,我個人認為警察機關應該要能夠配合,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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諶司長立中:跟委員報告,其實大部分縣市都沒有這個問題,我昨天特別用視訊徵詢每個縣市政府的執行情形,大部分縣市的警察同仁都蠻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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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警察機關都可以配合?不是說請他們幫忙協助,因為現在病患已經扭在地上等狀況都沒辦法處理,或是要幫他打針就一直抗拒的時候,有時候警察單位還覺得這個你們自行處理,他們也不方便出面,現在沒有這種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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諶司長立中:其實我們寫「得」是對警察同仁的尊重,也希望大家一起是團隊來協助處理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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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OK,其實他是社區安全網的一部分,所以很多單位都應該要一起來配合,這是我要提出的。
再來關於司法精神醫療分級分流的部分,比較嚴重的就是高暴力風險或高復發風險應該要安置於司法精神病院;比較低風險的病患可以依照其專業判斷於司法精神病房治療。去年心口司曾承諾今年一定會完成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的設置,請問目前病房的設置進度如何?預計什麼時候可以開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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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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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我們在年底大概會有88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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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到今年底會有88床,你們總共希望精神病房有幾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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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希望可以到150到180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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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就是最大值可以達180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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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現在有這樣的需求,不過主要是徵求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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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司法精神病院會有1間,還是會有幾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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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如果能夠設立1間就非常不容易了,不過,我們積極籌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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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如果能夠設立1間就非常不容易,不過我們可以加油,因為我覺得有其必要性,要排除各種萬難,司法精神病院應該先成立起來;病房則可以跟各個醫療醫院或是區域醫院來協調,至少我相信重症需要被強制住院的大概就是150到180的個案數,這大概是我們臨床上的判斷,謝謝。
再來我想講一個問題,就是「社會支持,準備好了嗎」?很多民間團體所關心的就是,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在法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要設置心理、護理、職能治療、社會工作等相關專業人員,請問這樣的準備,準備好了嗎?去年我也在這裡詢問,部長當時回答,目前個案與個管師比例達1比190,請問現在進度如何?有沒有進展?因為剛剛前面的委員有問到,你說目前社工師人力,你們期待是1,100位,不曉得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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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1,00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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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1,001位,好奇怪的數字,請問現在的進度是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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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現在相關的訪視員大概183位,希望在114年能夠達到1,001位,剛才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是第二期的社安網,我們對地方的補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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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可以到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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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以前是4成,現在到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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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我想可以減輕地方政府的負擔,也比較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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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因為7成還是有分級,窮的補助就會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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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其實不管是社工等專業人員對地方政府來講,在財政上是一個很大的負擔,所以可以的話,希望衛福部最好是能夠全額補助,因為我覺得地方還是要拿出認真的態度出來,當然這部分,有些地方政府的財政真的不是那麼好,部長可以就各縣市評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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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我們有一些相關補助跟人力聘僱有扣連獎勵的方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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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講到回歸社會的部分,因為生活的支持照顧,請問部長的想法,在上個會期,應該是今年1月通過的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戒護住院五年以後,得以延長。譬如說,可以第一次延長3年,之後經專業評估後,又可一年一年延長,會不會大家都不希望思覺失調症的病患回到社區,結果他就必須被迫一直延長住院,請問你對這個法條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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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當然委員的顧慮也對,不過還是要信任專業,要不然也沒辦法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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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因為我本來想聽部長的想法,以醫護人員來講,我們都希望如果病患可以回歸社會,其實他對社會,還有家庭,如果可以融入社會是可以減輕整個政府,還有社會的負擔,不然社會的氛圍感覺就是這些人可能不管是不是經過他們組了一個專業的審查會來評估,最後還是繼續住院觀察、住院監護,這部分我只是想要知道部長的想法。
第二個,我想瞭解一下病人的陪伴跟社會化,首先請問修正條文第二十一條後面規定,未依法設立精神照護機構者,不得以任何名義,提供病人安置、治療及其他相關服務。部長,還是心口司司長知不知道現在民間收容機構有多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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諶司長立中: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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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就是在修正條文草案第二十一條規定各個收容機關以外的單位,你知道現在全國有多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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諶司長立中: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這邊最主要是要防止一些非法收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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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昨天因為我跟林為洲召委開了一個記者會,結果下面的民間團體就問這個部分是不是要消滅龍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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諶司長立中:應該是說防止非專業、非法的照護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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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所以司長怎麼處理龍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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諶司長立中:跟委員報告,龍發堂已經處理了,如果龍發堂將來希望成為正式的照護機構,它就會依照正式的程序來進行就好,並沒有排斥龍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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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我只是舉一個例子,因為民間的這種收容機構,我相信樣態恐怕還是有,不曉得心口司這邊有沒有掌握?因為修正條文第二十一條是這樣規定,要怎麼去執行?我覺得這是執行的問題,最後當然期待這些思覺失調症的病患還是可以回歸社會,還有一個問題請問一下,這些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預計要設置幾家?因為如果比照長照的「一學區一日照」,即一個學區要設一處的話,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是不是也要比照,還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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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因為精神病人畢竟沒有那麼多,所以大概33萬人設1處,預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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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33萬的人口地方設1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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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預計設立71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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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所以基本上衛福部跟心口司還是期待這些病人最後還是能夠回歸到社區,所以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恐怕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這樣的話,修法的部分關於這些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中有哪些專業人士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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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有執行秘書1名,然後督導1名,心理師大概4名,職能治療師2名,還有相關的護理師,也有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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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所以等於是一家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大概有10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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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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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服務1個地區是人口33萬人的涵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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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另外還要看服務多少人,就編制多少的心衛社工跟關懷訪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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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好,我想這是精神衛生法很重要且是最後的里程碑,這些人能否回歸到社區,回歸到社區後,社區安全網如何把他接住,不是一個很粗的網然後每次都漏接,漏接又出現很多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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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接了之後還會做一些相關醫療社會資源的連結,希望他能夠復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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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壁如:所以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應該是整個社區安全網最後的一個網絡能夠把他接住,我也期待這部精神衛生法能夠及早三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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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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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跟委員會宣告一下,等一下張委員育美發言完之後會休息10分鐘。
現在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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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6-2
speakers ["林為洲","蘇巧慧","吳玉琴","王婉諭","賴惠員","廖國棟Sufin‧Siluko","黃秀芳","蔡壁如","邱泰源","張育美","楊曜","陳瑩","莊競程","楊瓊瓔","蔣萬安","陳椒華","洪申翰","高嘉瑜","蔡易餘","劉建國","游毓蘭","徐志榮"]
page_start 281
meetingDate ["2022-03-09"]
gazette_id 1113701
agenda_lcidc_ids ["11137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繼續審查(一)委員賴惠員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王婉諭 等17 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 三) 委員蔣萬安等17 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 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3701_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