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723

發言片段: 0
湯委員蕙禎:(12時8分)陳政次,今天大家在提這位韓將軍遭受重判,定讞以後可以說是引起國內群情激憤,影響到的是我們司法的威信又受到一次重擊。這個案子的一個重點是,法官認為這個餐會的經費用到漢光演習的加菜金,經過法官的計算,本來是5,760元,扣掉3位軍眷,是這樣的金額。另外這個餐會也是由指揮官宴請,最後是由這位參謀長、韓將軍承受,由他扛罪。高院的判決理由是寫被告意圖為劉得金不法之所有,詐得系爭加菜金2,880元,這個是屬於犯罪所得。誰的犯罪所得?怎麼會說不是他的犯罪所得,而是由非有犯罪所得的這個人在承受?
國防部的加菜金部分,它是屬於內規,運用層面很廣,也行之有年。行政經費的核銷,一般來講除了承辦人員寫之外,主計單位會認章,經主官核可這筆經費才准予支付。而承辦人現在是緩刑,主官沒事,單挑中間的這位參謀長來吞這個重罪,將軍涉貪2,880元,被告有沒有這個犯意?我想法界人士應該都清楚一定要有犯意,而被告有沒有所得呢?有沒有放在自己的口袋呢?系爭的核銷又由主官核定,金額少跟刑度不成比例。我們看到有貪4,500萬元、燒2,000萬元的,將來要怎麼判?按照這種比例來看,不知道如何判!那有沒有侵害到國家法益、社會法益或個人法益,法官都應該要有這樣的認知。
我想這個判決下來失去司法的威信,讓人民很無法忍受,這個不合情理的判決也侵害到韓將軍的人權。以國軍來講也人人自危,因為加菜金,什麼時候會刑罰加身也不知道。對一般的民眾之判決,情理法都要注意到。今天我們講了半天,這個案子一定是自軍中檢舉而來的,到了花蓮調查站移送偵辦,然後由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起訴,外界會說是大炮打小鳥或殺雞用牛刀,用這個形容詞,感覺是不是因為東部的案件量不多要衝業績?我不太懂,而微罪不起訴的金額現在最高是到多少?因為每個案情都不同,最後這是法官判的,只是調查站、地檢署微罪不起訴耶!為什麼在檢察官那邊無法用微罪來處理?這我也不清楚。此系爭案件耗費了多少司法人力?這個案子將來不管是採非常上訴或再審的方式,我們希望由法務部邀司法院以及國防部一起來討論,對這個案子公眾已經是無法接受,最後還是希望,還沒有討論出一個妥當的解決方式之時,是不是可以請法務部暫停被告發監執行?這個請政次說明一下。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陳次長明堂:委員早。跟委員報告一下,昨天法務部已經分別發函給最高檢察署及臺灣高等檢察署,就有沒有聲請非常上訴或再審的原因詳加考量,所以這部分已經發函,有兩個機關再轉給業管的,如果要再審的話,將來可能要從花蓮高分檢那邊,因為那是最後事實審的法院。在程序還沒有完成之前,關於是不是要發監執行,目前還沒有通知,這個我們會請業管機關來考量,好不好?
發言片段: 3
湯委員蕙禎:好,那麻煩政次,看能不能儘量去面對這個問題並解決,好不好?好,謝謝。
發言片段: 4
主席:謝謝湯委員。暫停被告發監執行是一個很好的建議,我們這邊也請法務部認真地思考,並且就相關的決定,請跟召委辦公室說明。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高委員嘉瑜、劉委員世芳、賴委員瑞隆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80
meet_id 委員會-10-5-36-2
speakers ["陳以信","曾銘宗","陳歐珀","陳玉珍","鄭運鵬","江永昌","林思銘","黃世杰","李貴敏","范雲","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吳玉琴","邱顯智","湯蕙禎","劉建國","洪孟楷","游毓蘭","周春米"]
page_start 327
meetingDate ["2022-03-09"]
gazette_id 1113601
agenda_lcidc_ids ["1113601_00011"]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法務部部長蔡清祥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3601_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