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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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2時28分)次長,昨天我特別看到法務部有發一個新聞稿,為防大宗物資上漲,法務部說不合理的漲價立即啟動稽查。本席也予以肯定,因為畢竟現在不管是俄烏戰爭也好,不管是原物料上漲也好,國際的黃豆、小麥、玉米等等價格也都上漲。其中你們有提到,針對近期漲價的知名手搖飲、咖啡大型連鎖品牌共四家業者,同步進行稽查。可不可以說明現在稽查的狀況?他們確實漲價漲的比例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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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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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委員好!因為最近媒體有報導有的漲到6元,漲了大概30%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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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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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有的說最多到20%到30%啦!所以聯合稽查小組要進行稽查。這個聯合稽查小組是法務部主導沒有錯,但是是跨部會比方公平會、經濟部等等聯合稽查,最主要除了查這個店本身以外,要查他們的上游啦!查他們的上游原物料到底是不是真的有漲價,一層一層來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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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對啦!現在本席想要請教的是這四家大型連鎖業者漲價的原因,這些大型連鎖業者一定與國人息息相關,大家都有在喝手搖飲嘛!我是說你們去瞭解了狀況,現在他們這一波的漲價到底原物料有沒有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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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多數的業者能夠說明他們漲價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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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主要原因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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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他們是說原料有漲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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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原料漲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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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進料漲價,而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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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原料漲了百分之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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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們手邊沒有這個資料耶!而且他們有提出相關的佐證,這是去查的,包括經濟部查的;透過稽查結果,我們也發現大部分的業者能夠善盡社會企業責任,像過年前有人說絕對不漲價,自己吞下去,所以配合這個穩定物價政策,採緩漲價、調降價格或優惠折扣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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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次長,你現在答詢還幫業者講話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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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不是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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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還幫漲價業者講話,說他們不錯,過年前沒有漲價,可以讚賞,過年後漲價可以,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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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不是啦!因為我們稽查的結果對他們來講有一種嚇阻效力,但是他們該有的成本也要考量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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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當然,合理的一定沒有辦法,因為將本求利,不可能讓人家做賠錢生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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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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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因為你們昨天突然大張旗鼓、大動作發這個新聞稿,所以國人當然想要瞭解,現在漲價是事實,這些手搖飲店、咖啡店等等確實有漲價,5元、10元、20元都有,因此我問第一、比例多少?第二、你們真的去稽查之後,原物料有沒有漲那麼多?也許原物料有漲,但是原物料可能漲5%、10%,終端售價卻可能漲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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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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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那當然明顯就不一定合理嘛! |
另外,以前有一例一休的人事成本增加,今年時薪也有再調整,所以本席才想請教,針對這一波漲價,你們去瞭解了,到底是人事成本增加比較多,還是原物料真的有上漲?有沒有一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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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跟委員說明,關於昨天查的結果,他們還沒有報出來,有結果的話,我們會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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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會有結果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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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一般來講,大概一個星期以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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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一個星期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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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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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今天星期三,所以星期五以前是不是能夠讓國人至少知道你們這次稽查的結果,知道他們上漲的比例是不是在合理範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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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回去問那個業管的次長,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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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感謝。 |
另外,次長,您剛剛也提到,法務部是主導單位,但是實際上經濟部等相關部會都要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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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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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既然如此,本席也要問,法務部的重點是在於民生犯罪這個部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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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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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至於聯合哄抬漲價,法務部有辦法有具體的法律工具來要求廠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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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們不是法務部直接要求廠商,法務部主導聯合稽查小組是因為行政院指定由法務部次長擔任召集人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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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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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事實上,這分兩個,如果涉及到刑責的部分,我們各地檢署的打擊民生犯罪小組就會出來,目前為止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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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說各地檢署打擊民生犯罪專案實施計畫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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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那是要涉及刑法的部分喔!像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哄抬物價,那個才構成,目前是還沒有到那種地步啦!只有在行政面的話,要看有沒有構成行政罰,如果是顯然不合理的,就回到業管機關處理,比方依公平交易法,有幾件是裁罰過的,或依經濟部的要求,這些都回到各個業管部會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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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啦!次長,其實你講得很清楚,因為本席也特別查了資料,檢察機關打擊民生犯罪專案實施計畫對於民生犯罪的範圍重點在於竊盜犯罪、犯重利罪、進行詐欺恐嚇等相關,聯合漲價或哄抬物價是沒有規範在我們民生犯罪的定義裡面,所以是由行政罰去嚇阻和規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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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目前這個小組處理的大部分在行政罰的部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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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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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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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本席也是說不要用大砲打小鳥,剛剛大家也討論到檢察官等等的人力問題,檢察官的事情很多了,現在又好像方方面面、包山包海,當然我們也希望政府部門是一體,可是有些事情該分權負責還是要分權負責,你們不要用大砲打小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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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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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說實在話,廠商覺得他們好好做正經生意,都有開發票,檢察官突然上門,一些良心業者可能會有點嚇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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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跟委員說明,那個不會動輒動用檢察官,事實上,從1月以來幾乎很少有檢察官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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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法務部都派誰前往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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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我們調查局的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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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調查局的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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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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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不會到檢察官,是調查局的同仁陪同其他部會一起去,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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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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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就麻煩次長,這星期五以前把這一次稽查的狀況向國人和本席報告,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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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明堂: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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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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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法務部就剛才洪委員所要求的報告儘快地做準備。謝謝洪委員的質詢。 |
今天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葉毓蘭委員及李貴敏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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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36-2 |
speakers | ["陳以信","曾銘宗","陳歐珀","陳玉珍","鄭運鵬","江永昌","林思銘","黃世杰","李貴敏","范雲","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吳玉琴","邱顯智","湯蕙禎","劉建國","洪孟楷","游毓蘭","周春米"] |
page_start | 327 |
meetingDate | ["2022-03-09"] |
gazette_id | 1113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3601_00011"]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法務部部長蔡清祥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3601_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