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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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12時59分)部長好!這次總質詢時,我特別再次針對大安區電信協會4,240坪大的土地就教蘇院長,這筆土地就在通化街一帶,能不能請部長回答一下,交通部的態度是電信協會到底可否處分這4,240坪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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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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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因為電信協會及郵政協會過去在立法院的討論都是收歸國家,資產要給國家,所以林委員上次提到這件事,我覺得不應該,不應該標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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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之前你不知道這件事,對不對?因為你知道上次有標售已經是7年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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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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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之前有標售過3次,都是7年以前,就是等於隔了7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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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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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看了一下過去在立法院的歷史紀錄,在104年審預算的決議有提到禁售土地,我記得那時候行政院有一個決定,即所有財產要返還,就是協會存在,但財產要返還,是以這樣為原則。不過在106年時,交通委員會提了一個臨時提案做專案放寬。但我覺得一個是三讀通過,而一個是在委員會,這是給您參考在立法院的狀況。 |
現在回過頭來講,其實王部長您剛才的回答,我覺得非常務實。我先請問一個問題,這終究是一個多年未解決的問題,我不知道部長您有沒有自己去過那個地方,看過他們的生活環境?雖然賣的爭議性很大,但這個問題也要處理,當我們決議所有財產都應該要返回給政府部門的時候,為什麼這4,240坪的部分交通部不願意接手呢?我覺得交通部不願意接手是這個問題遲遲未能解決的一個很大關鍵,雖然其中有116戶可能在產權上有一些要釐清的部分,可是就因為這116戶,政府部門好像就不願意接,但按照國產法,並沒有說你們一定不能接。而且這是歷史因素所留下來的問題,所以我反而覺得交通部如果要擔起這個責任,第一個,我誠懇地建議,交通部能否讓電信協會將這塊土地返還給政府,如我剛才所說可以用公辦都更的方法,你們跟住都中心商量,以公辦都更方式來解決,我是非常務實去建議政府部門一個解決的方法,這個等一下請你回應一下。 |
可是這個問題已經幾十年都解決不了,我剛才為什麼會問部長有沒有去過?事實上那個地方大概就是一輛車可以走的寬度,我們當然是希望什麼事都不要發生,但當我們看到有公共安全疑慮的時候,能不能請交通部先做一件事?即檢視他們整個生活環境,先改善公共安全的問題,先做這件事。後續到底是否要接回來做都更,我們可以花一點時間來討論,可是現在能不能先做這一件事?因為是那裏連消防車都進不去,救護車雖然可以進得去,但可能也是很卡。在這樣的狀況下,部長在這邊,我知道你大概有很多問題要處理,可能以前也沒有關注到這件事,可是透過上次的總質詢讓您知道還有這樣一個陳年未解的問題,並且這裡也很早就被臺北市政府劃為都更的範圍。能否請部長先回應一下剛才我所訴求的部分,有沒有辦法往這個方向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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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非常支持還給國產署,但一般在交地的時候,國產署是希望能夠搞清楚產權再交,這也是一個政策。 |
第二個,土地是屬於電信協會,房屋產權是屬於116個住戶,據我瞭解,有些住戶是沒有交租金的、有些有交,所以這個意思是如果要做一些消防、安全的改革,就會牽涉到權責關係,這個部分我請電信協會研究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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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我覺得公安問題講到權責就很沉重了,因為如我剛才所講,電信協會的預算是需要經過交通委員會審議,所以公共安全的部分交通部責無旁貸,你一定要先跟電信協會聯繫,最起碼在公安的部分可以整體做評估,看是否可能先做一些改善。這是第一個比較近期的訴求,我希望交通部能夠找他們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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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林委員,我跟你報告一下,如果他沒有交租金,那他應該用一些錢自己改善,是不是這樣?如果有交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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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沒有,我講得不只是自己本身,包括馬路寬度有沒有地方拓寬,可能現在已經有空的地方可以稍微拓寬一點。我覺得這需要整體做討論,有些搞不好已經可以拓寬,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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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我請電信協會研究一下。還是像我剛才講的,如果沒有交租金是屬於占用,我再去幫他做很多改善,花國家的錢,這樣對不對?如果有交租金,等於他是地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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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現在講得是改善公共空間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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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同樣問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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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不是改善他的住宿條件,我的意思是改善公共安全,是屬於你們公家或電信協會可以處理的範圍。 |
不好意思,主席再讓我講一下,因為這牽涉到公共安全,我希望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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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我請電協研究一下,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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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是不是能夠看多久之內給我一個答案,這個部分是否能夠去瞭解?並且起碼看如何做一些改善,這是第一個訴求,部長應該沒有問題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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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方向就是讓環境安全,我知道,但最後的支出要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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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要怎麼做,細節我們可以再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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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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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第二個就是我剛才講的,看是要交回國產署,或是直接找住都中心建立一個平臺,往公辦都更來做,不能說因為產權不清,就一直擱著沒有進度,我覺得這也不對。這件事情我一定會持續來這邊跟您關心,我會定期找相關同仁瞭解進度,所以在這邊跟部長拜託一下,這件事情還是要花一些時間做處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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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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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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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3-2 |
speakers | ["林俊憲","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趙正宇","陳素月","莊瑞雄","陳雪生","傅崐萁","魯明哲","劉櫂豪","劉世芳","許智傑","許淑華","范雲","林德福","邱臣遠","李貴敏","林奕華","廖國棟Sufin‧Siluko","陳歐珀","高虹安","呂玉玲","蔡易餘","張其祿","邱顯智","高嘉瑜","江啟臣","孔文吉","鄭天財Sra Kacaw","劉建國","廖婉汝","陳明文","楊瓊瓔"] |
page_start | 235 |
meetingDate | ["2022-03-09"] |
gazette_id | 1113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38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38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