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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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1時16分)謝謝主席。主委,今天早上有很多委員都問了有關促轉會的業務,下一步有可能就是轉向轉型正義會報,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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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促轉會葉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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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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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轉型正義會報如何發揮促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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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我們手上的業務會分散給國發會在內的幾個部會,由部會來做執行,中間會有一層人權處來做追蹤管考與跨部會政策的研擬,會報是最上面,由院長的高度來做統合跟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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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業務的人會分散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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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基本上我們的約都是簽到5月30日,但是各部會若有相關人力的需求,可以一併跟院內請增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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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早上也有很多委員問到有關黃偉哲市長這部分的資料,請問目前有可能涉及的相關人士也可以去申請調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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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委員您指的是什麼樣的相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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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是有可能被監控的人、有懷疑被監控的人就可以去申請調閱資料,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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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對,他可以到檔案局去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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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促轉會是在什麼時候才發現有這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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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基本上是促轉條例通過之後,檔案局開始做徵集,然後才發現調查局過去有幾萬案沒有交出來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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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調查局沒有交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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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對,過去十幾年沒有徵集到的部分在這一次有提出,然而數量很龐大,所以他們是陸續去做分批整理跟移轉,所以我們等於是在這幾年才陸續去研究和整理,做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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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是促轉會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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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我們整理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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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是否還有資料尚未從調查局那邊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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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這部分我們會建議未來政治檔案應該持續徵集,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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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你們發現的資料現在都已經整理差不多了嗎?有多少筆?是不是3萬筆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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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3萬案的部分,我們的整理有分幾個層次,一個是若要開放給外界使用則要數位化掃描,這部分是檔案局在做,一個是針對檔案的內容來做研究跟整理,這個我們做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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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一部分的百分比是多少?3萬筆你們做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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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這個占比可能一時有點難估計,因為我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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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不是需要很多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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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因為當時的監控遍及各個範圍,校園、黨外、宗教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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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這些資料主要是監控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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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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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以前有類似這種監控的資料要申請調閱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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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在第六波檔案之前比較沒有,以前都是白色恐怖政治案件審判的,這一次包括調查局、警政署和國安局清出來的警總檔案,都有這類被監控者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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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促轉會落日之後變成會報,因為這些資料也不見得都是完全正確,該如何詮釋、整理和研究,否則也有可能是看錯的資料,請問這些資料後續要如何管理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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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我國的管理單位是檔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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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本席是比較偏重希望這些資料能夠公開,如何整理成可以讓它公開,而且是正確的資料,讓有可能或懷疑被監控者,大家可以實際在網路上就能閱讀,不用像現在這麼神秘。現在很多人在問黃偉哲市長到底有沒有涉及監控行為,這部分請問代主委怎麼看?這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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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政治檔案條例已經有分工的規範,有關檔案開放的申請是檔案局負責,但是針對檔案內容去做研究是文化部負責,現在是由文化部下面的人權館在執行。未來檔案持續開放,包括我們剛才提到修法的法制障礙如果排除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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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時間過的很快,本席認為這些相關的資料很重要,因為要還原真相,有真相才能夠有正義的轉型。所以也請代主委針對這部分能夠趕快做後續的處理,到底該怎麼做研究,如何公開,未來能逐步讓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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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好,我們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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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本席再談一下有關228事件的轉型正義,其中一項被害者家屬的訴求是在目前戶籍謄本的資料裡恢復名譽,不要留一些還是會受傷的字眼,包括被槍決等等。這些資料有沒有辦法趕快做塗銷,讓受害者家屬後續不會再因為這些註記而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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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我們過去做公告撤銷的紀錄都有發給戶政機關,他們的前科紀錄和過去的叛亂罪都已經被塗銷了,所以這些罪名已經不存在於紀錄上,但如果要用正面的方式再加註的話,這部分我們就要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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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這部分再麻煩促轉會。另外有關威權象徵的一些區域、街道、公共設施,包括像中正路或是一些有涉及威權的街道,這些是否可以向政府趕快提出相關的建議,能夠做出去威權化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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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我們目前處置的銅像比例大概將近三分之一,而委員關心的路名或公共設施名稱的部分,在我們的總結報告裡有提交政策相關的規劃跟建議,有待承接機關來落實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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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還有銅幣和紙鈔部分也希望促轉會能夠列為轉型正義的一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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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代理主任委員虹靈:是,我們在總結報告裡有提出建議,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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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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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3
speakers ["陳以信","陳歐珀","曾銘宗","游毓蘭","鄭運鵬","江永昌","林思銘","黃世杰","陳椒華","洪孟楷","邱顯智","張其祿","賴品妤","孔文吉","劉建國","陳玉珍","周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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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0"]
gazette_id 1113901
agenda_lcidc_ids ["11139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葉虹靈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39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