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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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12時37分)部長好。這個會期我有看到教育部的業務報告,其實感覺滿熟悉的,因為在架構上跟前幾個會期的報告是差不多的,我也必須要點出,在這份報告裡面有一個部分我覺得寫得不是很好,我看到在第82頁有個「完善運動選手職涯發展與輔導」的項目,你們連續三個會期都有列出來,包含輔導選手就業、補助民間企業聘用績優運動選手等等,但是我發現它在數字上其實都差不多,甚至可說是完全一模一樣的寫法,包含累計輔導27名的選手就業,這個在前兩個會期也是一樣的;還有補助民間企業聘用績優運動選手,這個部分是放到依據運動營利事業聘用績優運動選手補助辦法裡面累積的補助項目,也是75人。所以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三個會期在這個部分是完全一模一樣的?甚至我還發現一個比較誇張的事情,你們在拓展優秀運動選手就業管道的地方有「獲頒國光體育獎章之經銷商」,這個部分你們累計是選手19人、教練18人,但是我們翻看第三會期、第四會期的數字,竟然完全不一樣,甚至教練的部分之前都寫19人,現在只剩18人,請問這個是數字上的誤植,還是什麼問題?可不可以請部長解釋一下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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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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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數字的部分可能需要再對照,我請體育署再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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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所以您在這邊可以回答確定的數字嗎?畢竟這是寫在業務報告上的數字,就算部長不知道,應該底下的體育署還是誰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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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請主管的組長向委員報告一下這個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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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劉組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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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報告委員,有關經銷商的部分,確實有進用包括具備運動專業知識標準等符合這些的體育人才,包括國光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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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我知道,因為這部分你有寫在報告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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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因為經銷商會有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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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可是這是累計,所以您的意思是,第三會期是選手19人、教練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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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那是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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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然後第四會期變成選手18人、教練19人,是有一個選手退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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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這個會有進出,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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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我是問你數字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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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數字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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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所以反而是這個會期有一個選手加入、一個教練退出,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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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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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請問數字為什麼大概都是這樣而已,為什麼沒有再往上提升?上面三個部分全部都一樣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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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跟委員報告,經銷商目前總計有1,576家,從第2屆運行到現在已經第8年,但都沒有再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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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像輔導選手就業或補助民間企業聘用,這些應該也都是持續在進行的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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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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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那為什麼在累計的數字上面都還是一樣呢?根本都是停滯不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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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剛剛我已經特別說明針對經銷商的部分,這都是運彩公司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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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我是說這上面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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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委員是指包括教練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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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包括累計輔導選手就業、補助民間企業聘用績優運動選手,這些當時都有提出補助辦法,這些補助辦法應該是一直在持續進行當中,那怎麼會連續三個會期的數字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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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姿君:關於績優運動選手的部分,我可能要請競技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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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沒有關係,因為時間有限,很傷心我這個會期並不是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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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來補充報告一下,用會期來算有時是用一個時間點,但是就選手輔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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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持續都有在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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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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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那以後報告上可不可以更新一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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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另外有一則最新的訊息沒有在這上面呈現,過去4年我們推動亞運選手會有100位選手轉任專任教練,從東京奧運結束之後,確實我們有將近70個名額提出甄選,目前有將近60個已經完成,所以在照顧選手退役後的轉任就業,尤其是轉任教練這部分,在東京奧運後有再增加將近60位轉任專任教練的名額,這個數字可能沒有更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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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這個數字的累計其實是你們在每個會期開會前要給我們看的業務報告,我覺得既然每一個會期都要提一次報告,那麼相關數字就應該要以該會期的時間來做最新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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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這一點我會提醒同仁,我們會再用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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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更新的時間應該還是要勤勞一點,而不是一直拿同樣的數字連續用三個會期,否則根本就不需要你們提供這份報告了。
其次,雖然你們剛剛說這是因為選手和教練在經銷商的部分有離開或再重新加入,但有關獲頒計多少人,它應該是一個累計的概念,而不是因為有人退出、有人加入,所以數字就變少,這是有點奇怪的狀況,這也讓委員們在看報告的時候會覺得有點不太知道你們想要表達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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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提醒,在整理相關事證的數據上,我會請他們以最新的數字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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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第82頁提及到2月底之前,你們聘任專任運動教練的比率達98.89%,但我對照了一下上次的報告,其實在110年7月時的統計是99.16%,可見在你們的鼓勵措施之下,各級學校進用專任教練的比率反而變少,這方面也請部長要記得關心一下。
接下來我想要關心的是這次的業務報告有講到啟動全民運動與國際化,關於運動領域參與國際交流的重要性,我想部長也非常認同,但是我看到內政部的統計,從107年到現在通過教育部核定就業金卡來臺的體育領域人才卻只有兩位,和其他領域比起來實在差很多,因為只有兩位,所以連圓餅圖上都看不太到他們了。在此想請教部長,這是發生了什麼問題?是不是訂定的條件太過嚴苛?還是你們在審核方面需要再做一些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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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相關標準是依照國發會所訂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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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但資料當中寫的是體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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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是說委員所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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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那是國發會頒布,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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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它有一個比較一致性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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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但是關於專業人才的定義是由體育署定義說要侷限於國際賽事頂尖選手及特定體育團體推薦,所以這是體育署要去辦的執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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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是指在國發會所訂定的那個基礎下,專業的部分由主管機關來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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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對,有執行辦法。在此我想要提醒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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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兩個人真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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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從107年到現在通過教育部核定就業金卡來臺的體育領域人才只有兩個人,而且現在是疫情期間,其實之前臺灣是所謂的寶島,大家都很想要過來,所以其他領域在這個部分的表現都還滿不錯的,可是我覺得體育署在這方面還要多多努力。我在想會不會是因為特定體育團體推薦這件事情可能會造成其他部分被排擠到?或者是像一些有體育領域的大專院校是不是也可以邀請有運動科學專長的人進來?我想拜託部長一下,只有兩個人真的讓人看不下去、真的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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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方面我們再來努力,我也會請他們檢討一下推薦的管道,其實我們都很歡迎,而且用就業金卡就可以延攬國際人才過來,包括體育人才在內,這方面我們再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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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這件事情非常重要,部長可以在一個月內把這個部分檢討完畢並告訴本席為什麼從107年到現在只有兩位嗎?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回覆本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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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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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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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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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2
speakers ["賴品妤","林奕華","萬美玲","張廖萬堅","吳怡玎","高金素梅","王婉諭","陳秀寳","黃國書","范雲","吳思瑤","何欣純","鄭正鈐","管碧玲","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高虹安","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游毓蘭","洪孟楷","陳椒華","湯蕙禎","林宜瑾","呂玉玲","孔文吉","李貴敏","陳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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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0"]
gazette_id 1113901
agenda_lcidc_ids ["11139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39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