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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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9時8分)謝謝召委,召委主持議事效率很高,限制發言該幾分鐘,時間到了就停,讚!我們委員也要有效率,對不對!第一個,請教秘書長,現在新的制度正在實施,請問立法委員提釋憲的條件是什麼?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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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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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讓書記廳許廳長說明?這樣會比較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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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原則上我希望是由秘書長說明,因為你代表司法院,好吧!下次我不希望是由哪個廳的廳長或是處長來回答,因為秘書長就是代表司法院,原則上你就要能回答,好不好?請廳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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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許廳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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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廳長辰舟:依目前憲法訴訟法針對立法委員聲請的規定,立法委員必須達到四分之一的門檻才能聲請,且立法委員必須就其行使職權,認為有牴觸憲法的情形,才可以聲請憲法法庭來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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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什麼叫做立法委員行使職權?提出聲請就是行使職權啊!什麼叫立法委員行使職權?四分之一OK,但是什麼叫立法委員行使職權?能不能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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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廳長辰舟:立法委員行使職權是指立法委員行使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當中的職權,這個部分在釋憲實務上有相當多的案例可以參考,譬如立法委員審議法律案,假設有立法委員屬於少數,在經過適當的行使職權之後仍無法推翻多數,如此四分之一的立法委員即可提出聲請釋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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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在當時這個法律通過的時候,其實立法院不清楚也不瞭解,是被你們騙了!你知不知道?這比以前立法委員要提釋憲案的條件更嚴格,連立法委員要提出聲請釋憲還要行使職權,我覺得當時是立法院不清楚,被你們騙了,你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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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廳長辰舟: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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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秘書長,你們當時是不是蓄意騙立法院?立法委員提出釋憲還要行使職權,我不曉得喔!秘書長,我們當時是不是真的沒有注意到,就被你騙了?我是這樣假設的喔!這個會期司法院的相關法案別想過,我不騙你,什麼叫做立法委員提出釋憲還要行使職權!提出就叫做行使職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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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廳長辰舟:委員是不是容我再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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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沒關係,請秘書長一個禮拜內給我正式的書面,並寫得清清楚楚,好不好?有沒有問題?還是要兩個禮拜?還是兩個月?還是要兩年?趕快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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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可以,一個禮拜可以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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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我不騙你!召委,我們可能被騙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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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你行使你的職權,你的時間我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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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請你評論一下。第二個問題是中正大學最近宣布一個對於法官信任度的調查,只有33%,請問秘書長,為何民眾對法官的信任度長期偏低?請秘書長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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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關於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的這份民調,我們認為它可能比較特殊,他們應該是針對治安的項目在做滿意度調查,關於法官的部分,問卷上的題目應該比較少,法官在治安上的表現可能很難跟警察相提並論,因為法官要公正審判,當然也要兼顧到正義的實現,可是如果題目一直連結到治安的問題,一般人接受這樣的調查可能會關注在治安的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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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啦!秘書長認為這個調查有問題啦!但是我不認為有問題,很多人也不覺得有問題,那我換一個方式問,司法院要如何提升民眾對法官的信任度?這樣總可以了吧?這是正面的問法,你說它的問卷有問題,我認了,那你如何去提高民眾對法官的信任度?我不知道啦!外界對法官的信任度真的不太高,那我問你如何提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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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這個當然是要依賴我們每一位法官非常謹慎、勤勉地去處理個案,另外有一份調查是中華民國群我倫理促進會跟遠見雜誌每兩年做一個對於各種職業別的信任度調查,這是每兩年做一次,在2021年的時候,對於法官的信任度是43.1%,我們司法院也有做一般民眾對於司法認知的調查報告,對於法官的信任度去年是53.9%,今年是54.7%,以上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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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你講的只是說要寄望每個法官對每個個案都要很審慎、公正地去處理,但是司法院拿不出好的措施讓外界相信、讓民眾相信司法是最後的正義,民眾真的碰到委屈或冤屈,能夠得到公平的審判,你有沒有更好的大方向?因為你寄望這些法官已經很久啦!好像也沒有起色,請問有沒有更具體的方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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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針對委員提到的這點,目前努力的方向是關於裁判效率的問題,也就是審判長期化的問題,我們希望能夠借助三審的訴訟制度,把它改成嚴格法律審兼許可上訴制,以減少審判長期化、提升效率,贏得民眾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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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我希望司法院能夠說到做到,讓我們看到中華民國的司法是有希望的、是正義的保障、對弱者有一定的協助等等,像我們是覺得看不到司法能夠實現社會正義,大家認為它是最後一道防線,但我們都認為這道最後防線也慢慢不見了。最後一個問題,國民法官的制度明年1月1日要實施,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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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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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目前準備情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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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目前我們積極地在做模擬法庭的演練,讓審、檢、辯三方能夠熟悉這套制度的運作,另外我們也不斷地在宣導,讓國民瞭解每個人都有機會當國民法官,另外法庭的施設應該在今年下半年之前會完成第一階段,明年1月1日應該可以順利上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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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最後一個問題,假設明年實施之後,引發重大爭議,誰要負責?院長的任期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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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院長的任期應該是到1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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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萬一國民法官的實施引發重大爭議,誰要負責?你不能負責,你負擔不起喔!誰要負責?你們的大院長有沒有提過?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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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這個可能要等到真的發生什麼問題的時候,我們相信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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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真的發生的時候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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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我們確信真的不會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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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你確信也沒有用,我也不要為難秘書長啦!你確信也沒有用,這不用確信,到時候真的引發重大爭議的話院長要負責,當然是院長負責!你也沒辦法替他負責啊!回去轉達院長,好不好?引發重大爭議,院長負責,你也不能替他回答,好不好?你就轉達給院長,引發重大爭議,院長負責,你負責不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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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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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4
speakers ["黃世杰","曾銘宗","陳歐珀","游毓蘭","陳玉珍","林思銘","陳以信","江永昌","周春米","陳椒華","吳玉琴","劉建國","鄭運鵬","李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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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4"]
gazette_id 1114001
agenda_lcidc_ids ["11140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40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