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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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9時22分)謝謝主席,主委您好。電信業者合併關係到廣大用戶的權益,社會上非常地重視跟注意。在去(2021)年底台灣之星要跟台灣大哥大合併,他們也在今年2月遞件給NCC跟公平會做相關審查;另外遠傳也在今(2022)年2月正式要跟亞太電信合併,同樣地,也是要經由NCC審查。在這邊我要提醒陳主委,台灣之星的用戶數高達256萬人,市佔率大概8%;另外亞太電信用戶數也高達大概200萬人,市佔率7%,所以這些合併審查的相關過程跟結果會影響大量用戶的權益。
當然,這些電信業者要合併的准駁還是要依據電信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第六項的五大原則:一、資源合理分配。二、有助於產業發展。三、維護用戶權益。四、維繫市場競爭。五、國家安全。我請教一下陳主委,請說明目前審查的程序跟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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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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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早。首先,感謝委員的關心跟提醒,在很近的時間裡面先後有兩件這麼大型的合併案,在全世界都很少見。目前來講,台灣大哥大跟台灣之星的合併案就誠如剛剛委員所提,已經在2月份送件,送件以後我們現在正在進行內部的相關行政程序審查;遠傳跟亞太合併的部分,目前還沒有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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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主委,我必須要明確地提醒你,電信業者的合併會影響到原本用戶的權益以及合併之後的總用戶通訊品質;對於原本台灣之星、亞太電信員工的生計跟勞工權益也勢必帶來衝擊;另外,有很多小型特約加盟店的生存、工作權益也都會受到影響。
我們看到2021年NCC提出一份「通訊消費申訴監理報告」,報告中提到總申訴案件增加了20%,主要申訴原因都是「通訊連線品質不良」,其實台灣大哥大跟遠傳是被申訴的第二名、第三名。
除了以上的狀況,合併之後也會面臨一些問題,包括第一個,現有資費會有落差,以目前5G吃到飽的方案來說,台哥大是1,399元、台灣之星是999元,這就有相當的落差,合併之後相關的資費方案也勢必受到影響,要如果保障這些原有用戶的權利,請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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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去年通訊品質會變得比較差,是因為在5月疫情大爆發以後,相關情形才會導致申訴案件增加20%,我們都有督促電信業者持續改善,為了因應疫情,需要各電信業者努力配合。有關委員剛剛提到相關的用戶權益、合作廠商權利,還有這些相關員工的部分,我們都會在未來行政程序調查過程中要求,尤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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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主委,不用使用這麼多的形容詞,我只是問你例如這種方案,台哥大是1,399元、台灣之星比較便宜是999元,像這種吃到飽方案在合併之後是沿用舊約?還是任由這些合併之後的業者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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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合併後的繼受公司本來就要繼受合併前公司的這些權利義務,這部分我們會要求;也就是說,原先資費就是這樣的話,合併以後應該不能影響到這些用戶的權益,即權益是不受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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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就是原用戶合約還沒到期的話,必須要沿用舊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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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錯,我們會要求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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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原先方案是999元,在合約還沒有到期之前,就還是必須保持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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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些權利義務的繼受,我們絕對會要求繼受公司要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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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另外,我們擔憂合約到期之後,這種換約會有不合理的調整,這部分NCC要如何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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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在整個審查過程裡面,我們會要求這些業者繼續提供多元的資費方案,就是必須針對不同類型的消費者提供不同需求的消費方案,我想這部分對於消費者權益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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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主委,這也是一個我們要討論的重要現象,目前5家業者變成3家,當5家業者的時候,這些資費方案是比較多元的;那變成3家之後,民眾、消費者的選擇就變少了。那要如何維持多元資費方案以及確保各個使用層的最合理方案,必須讓它多元而合理,這部分請主委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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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即使變成3家,在各家服務競爭當中,這種資費方案競爭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要項,基本上,我們在審查過程也會要求。舉個例子,業者中針對學生族群應該提出一些合理的方案,以滿足這些未來新世代在電信消費的需求,這部分在整個審查過程中,我們都會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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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另外,我們剛才討論到的通訊品質一直是消費者嚴重抗議、沒有受到保障的部分,現在他們要合併了,在合併之後,我認為台哥大原有的4G頻寬會更擁擠,因為他們會再增加這些台灣之星的用戶;除非是台灣大哥大願意繼續擴建台灣之星還沒有完全利用的2600MHz基地台,不然的話,這些原有台灣大哥大4G用戶網速過慢的疑慮會存在消費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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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所提到的部分我們也注意到,我們會來督促,即使在被合併以後,原來這些公司的建置義務、相關責任也必須繼續履行,要由繼受公司繼續協助依照原來的營運計畫書等相關內容去建設,而且應該興建更多的基地台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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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這部分要嚴格地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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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嚴格地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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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另外,我必須要提醒主委,有關這些被合併公司的現有勞工,台灣之星到2021年年底有2,524名員工、亞太電信到2020年年底有1,918名,台灣之星、亞太電信兩家公司加起來有超過4,000名員工,那要如何保障這些員工的權利、如何留任及如何安置?請主委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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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關於員工處理、留任等相關事宜,我們會要求他們提出相關計畫說明,我們也擔心合併以後會不會出現大量解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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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NCC必須跟勞動部進行密切地跨部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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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會密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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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也要避免大量解僱,這些都需要主委跟勞動部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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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我們關注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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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也要台灣大哥大、遠傳明確地提出對於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這些員工的留任或安置計畫,必須要明確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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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會的,這是我們必須做的,我們向來關注勞動權益和用戶權益這兩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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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另外,這些特約加盟的小店家加盟都是用他們一生的積蓄或者是向銀行貸款來維持一家溫飽,現在面臨這些業者合併,勢必會衝擊到這些特約加盟業者的權益。
台灣之星的門市總數是370間,其中直營門市有256間,加盟門市有114間、占總門市量的30%,那我們高雄的加盟門市數量是全國最多,共31間;亞太電信的門市總數是386間,其中直營門市有180間,加盟門市高達206間、占總門市量的53%,高雄的加盟門市數量也是全國最多,共41間。NCC要如何保障這些特約加盟業者的權益?請主委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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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是已經簽訂合約的部分,兩家公司要依照原合約繼續執行;至於合約到期後要怎麼去處理,我們也會在整個審查過程中要求繼受方就這部分提出相關的規劃說明。我想這會影響到整個產業秩序,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現在這種通訊行或加盟店的確是滿多的,剛才委員所提到這部分,的確是社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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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主委,你必須確認台哥大跟遠傳未來對於這些特約加盟業者的計畫方案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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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這些處理方案要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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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要明確地提出,而且事先瞭解,他們跟這些特約加盟業者要先終止合約再加盟?或者是直接加盟?又或是有其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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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請他們提出相關規劃方案說明,但是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原合約要繼續執行下去,如果已經有合約的要繼續執行下去,接下來其他的就要請他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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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主委,你必須針對電信業者的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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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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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針對消費者的權益、通訊的品質、勞工的權利保障以及相關這些賺辛苦錢的特約加盟業者權益,NCC必須站在第一線堅定地把關,我們會隨時加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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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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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椒華代):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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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3-3
speakers ["洪孟楷","李昆澤","趙正宇","陳椒華","林俊憲","劉世芳","劉櫂豪","陳素月","魯明哲","許淑華","孔文吉","林楚茵","許智傑","傅崐萁","陳歐珀","李德維","蔡易餘","高嘉瑜","何欣純","楊瓊瓔","李貴敏","賴香伶","蔡壁如","陳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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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4"]
gazette_id 1114101
agenda_lcidc_ids ["11141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當前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二、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針對「近期新設新聞台人事爭議,如何落實媒體審 照制度、維護媒體自由」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 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agenda_id 11141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