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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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11時7分)秘書長好。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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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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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今天看到你們提出的一些立法計畫,有些優先法案已經送到立法院,有些還在行政院會銜當中。我想如果一股腦兒的栽進你們的優先法案,其實要看很久、要消化很久。其實在方向上也還有待掌握,今天時間有限,因此我會提出兩個觀點來表達一些我的意見。 |
首先是國民法官法,我們看到司法院很認真在宣傳,在轉角我們都可以看到吳念真導演的海報,我記得在地方跑的時候,我們村裡的公告欄也都有貼吳念真導演的海報。我知道大家很盡心在宣傳,如果從另一個方向來看,你們要宣導國民法官的制度,將來在法庭上要如何進行,其實有一點辛苦。但我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對一般民眾而言,你既然希望能邀請他來當國民法官,就要讓他知道會影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到什麼程度,要做什麼樣的準備。 |
我不知道你們目前的宣傳中有沒有相關的文宣或說明,當事人可能更關心的是在受邀成為國民法官後,接下來要做什麼?要花多少時間?會不會影響到生活跟工作?如果人在外地工作但戶籍在屏東,是否還要再接受這樣的邀請?選任的過程應該還是有一些相關費用的補貼,這部分我就是提醒一下,因為現在無論在捷運、大眾運輸系統、高鐵,甚至在村里都可以看到你們的宣傳,我想這是最後一里路了,還有7、8個月就會上路。 |
我想這個承擔的責任很重,重大刑事案件才有推行這樣的制度,但是整個社會都在看,我想司法院的壓力也很大。但可能還是要再更細緻,不要只從法院的角度來想,就像你們現在提的優先法案,金字塔等相關的設計,大部分都是法律本位。要有什麼樣的工具讓我們可以在法庭上做裁判,要有什麼樣的工具讓我們能在人力資源與配置上做充分的利用,多一點從人民的角度來看法律制度的設計,我想會比較貼近。 |
再來就是剛剛世杰委員也提到的裁判書,大家有在討論這個議題,我大概是在2月初的時候,看到一名黃姓記者所寫的報導。現在司法品質、裁判品質,我們將其定位成裁判品質,首先大家會跳腳的是判決的結果,對於量刑我想法官有他自己的審判,我們當然沒辦法越權。法官在審判的時候是從頭坐到尾,看到卷證,聽到被告的說法、證人的說法,最後做出裁決。 |
普遍而言,我們在量刑的部分推了很久,但我看還只是列在優先法案,尚未整個制度化。普遍來看的話,我也不太確信是否有量刑過輕,量刑過輕會導致社會及媒體大眾都希望立法的部分要再加強,我想這未必是一就等於一,但仍有其連結性。至於裁判品質,除了判決結果大家能否接受,其次就是裁判書的撰寫,我想今天在座的各位都可以到司法院擔任行政的工作,我想大家在審判上都是所謂在主流價值上被肯定的。 |
然而對於裁判書的書寫要求,大部分是屬於法官的訓練,包括法律的適用,都寫得洋洋灑灑,如果有哪一個部分沒寫到,可能就會被最高法院撤銷,屆時律師就會來找碴,讓你的裁判被撤銷。其實最後還是要回歸到裁判書到底該如何製作,我們是要寫人民看得懂的裁判書,還是法官自己本身在工作上一定要有所交代的判決書?或是現在大家在吵的一個核心,就是法院的院長可不可以來看判決書?我想這真的還是需要很有耐心地進行討論。 |
裁判書的製作,光是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集,這個證據到底要不要採?若不採要如何說明理由?最後的量刑、法律的適用,整個寫下來真的很大篇,裁判書的製作確實也耗費了法官很多的精神。如果院長要來看,我不知道院長看的面向為何,因為裁判主文要在公告後院長才有權力看,那到底是要看判決證據的取捨、證據的說明、最後事實的認定還是法律適用的說明? |
我是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來提升裁判品質,對此法院院長必須出一份力。但院長如果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審判,我認為他不見得有這樣的能量可以就裁判書提供專業、具體,或是其職責上應有的建議。所以是否應該還是回歸到合議庭,也就是審判長與整體合議庭的運作?這中間的分際,你們今天讓法院院長跳下來看裁判書,大家是希望裁判品質要加強,這我也不否認。我也覺得裁判的品質當然還是要加強,但是有關司法獨立的界線,大家可能就要非常小心去認定。 |
最重要的是,院長是否有這樣的能量?他沒有參與審判,是否有這樣的能量去斷定裁判書和裁判品質好或不好?除非院長把整個卷都調出來看,我想他沒有辦法把整個卷都調出來看,縱使將整個卷調出來看,他沒有直接的聽審,他所作的判斷將來可能也只是基於他的職責、根據他的經驗,在法律的適用上給一些意見。我想這部分的操作還是要審慎為之,也有必要再跟大眾說明。大家對於司法都是愛之深責之切,才會提出一些想法互相激盪。 |
司法院要站穩你的腳步,站穩腳步不是只從法院的本位,從法官的本位來站穩,還是要從社會、被告、相關的當事人、相關的訴訟關係人來看待案件,我想如此才能拉近大家跟司法的距離。 |
整個優先法案我看起來份量非常大,召委也辛苦了,大家還是要互相的切磋,把你們自己要提的東西再整理出來。因為我剛剛光看你們的刑事訴訟法就有好多法案、好多細項,當中有一些可能可以併在一起審,這樣會比較節省時間,讓大家有一個方向。不然大家看到你們的優先法案量這麼大,質那麼深,是一些很難的法案,應該要讓我們能夠充分地瞭解並充分的表達民意,做一些法案上的建議跟溝通,我想這樣才能夠事半功倍,大家辛苦了,謝謝。 |
發言片段: 4 |
林秘書長輝煌: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5 |
主席(黃委員世杰):接下來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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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36-4 |
speakers | ["黃世杰","曾銘宗","陳歐珀","游毓蘭","陳玉珍","林思銘","陳以信","江永昌","周春米","陳椒華","吳玉琴","劉建國","鄭運鵬","李貴敏"] |
page_start | 143 |
meetingDate | ["2022-03-14"] |
gazette_id | 1114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40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40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