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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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1時16分)秘書長早安,很高興聽到司法院對於立法計畫的說明,本席今天有幾點要詢問,環境犯罪在臺灣目前相當猖獗,臺灣高等檢察署也在100年5月18日成立了環保犯罪查緝中心,針對臺灣的河川、土壤、空氣及地下水等,都有進一步的就各種犯罪態樣建立偵查機制。偵查需要有法源依據,判決也是,從「臺灣法務統計專輯」第42期可以看到,廢清法的案件在民國100年的緩起訴比例較高,過去也曾有廢清法規範過於嚴格之虞,造成本質上有再利用可能性的廢棄物,不認為受到廢清法的管轄。
最近這些年我們可以看到各種廢棄物,他們會混合後便假再利用之名,目前看到的緩起訴案件比例偏高,而且假再利用在法院判刑的刑期也非常輕。我們希望這樣的情況不要再持續惡化,本席過往也多次質詢過相關的議題,但是到目前為止有關緩起訴的部分,追究起來就是伴隨「公益捐」的緩起訴處分金,就像菸品也有抽一部分做為一些公益團體的補助。
有關緩起訴金的分配和運用,如果在假再利用之名輕罰輕判的情況之下,再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之二條第一項第四款,這些緩起訴金的分配是由該管檢察署提撥一定比率補助相關的公益團體。目前補助的部分在法務部這邊有「緩起訴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補助的用途除了公益團體有補助,另外還有保護機構,如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觀護、更生保護。還有一些法治教育的宣導、弱勢族群、婦幼保護、毒品保護、犯罪被害人保護等等。本席覺得很奇怪,補助款的用途為什麼只針對弱勢,環保團體卻完全被剔除?不過這不是本席今天要講的重點,將緩起訴處分金的一部分用在弱勢團體的保護上,其實也沒什麼不好。
然而,我們從臺北地方檢察署的預算可以看到,緩起訴處分金和認罪協商金有1億4,000多萬元,團體補助的部分卻只有4,000多萬元。本席找了半天,仍看不出其他1億多的金額用到哪裡,理論上應該是用在法治教育宣導,但是看起來大部分的錢就是地檢署自己使用。假如緩起訴處分金是各地檢察署自己使用,我不知道法院到底有沒有分,不過最讓人痛心的是,因為不當緩起訴造成現在到處都有乾淨的農地被污染。不當的傾倒掩埋可以獲取暴利,但我們的處罰又這麼輕,等於變相讓這些行為人一再地犯罪,甚至找人頂罪。
秘書長,現在我要講的是,司法院在刑事訴訟法有關緩起訴這部分法條的使用,還有法院目前在判決緩起訴的部分,真的有很多很大的問題。另外,在緩起訴處分金的使用上也有問題,甚至會覺得這些緩起訴處分金會不會變成某些公部門的甜頭,用來發加班費或是過年過節的費用,這樣真的很不好。假如對緩起訴處分金我們可以比照毒品防制基金,用於防範毒品危害的相關作為,或是我們可以專款專用,比照美國的Superfund,他們是依據「整體環境因應、賠償及責任法」的授權,讓環保主管機關針對這些廢棄物不當的犯罪行為加以處理。
我想告訴秘書長,目前這些行為人大部分都脫產了,他們的犯罪所得都已經脫產,然後輕罰輕判,變成要用全體納稅人的錢去清除。但是用納稅人的錢來清除污染的大多是國有土地,其實大部分被污染的土地還是繼續受到污染,在烏克蘭跟俄羅斯發生戰爭的此刻,我們知道糧食安全相對非常重要,那如果司法單位對這些廢棄物處理案件作出不當判決或緩起訴還有緩起訴處分金運用不當,相對地,司法院的責任就更重了。
請秘書長表達一下,這麼多問題,你可不可以比較具體地告訴我們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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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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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針對這個部分,向委員報告,緩起訴處分金的運用可能要向法務部詢問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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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你回答一個問題。本席要問你,刑訴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規定司法院所負責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的相關做法,這是司法院定的,所以對於緩起訴處分金未來要怎麼使用,司法院還是有責任釐清正確的使用方式,不該都推給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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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第五款規定,第一項第四款中的提撥比率、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是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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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個部分我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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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主責機關應該仍在行政院的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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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我剛才請教的是刑訴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有沒有必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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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如果法務部啟動修正這項管理辦法,那司法院會配合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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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要請秘書長了解,緩起訴的確定還是法院在做,所以緩起訴的執行與成立還是與法院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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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緩起訴是由地檢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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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判定的還是法院啊!整個判決還是法院做決定的啊!不是嗎?不是檢察官說緩起訴就確定了,很多判決還是要經由法院做決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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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可不可以把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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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廢棄物有很多相關爭議,不只是緩起訴,我們後續再釐清緩起訴是否只是法務部的事、是不是檢察官的事,後續成立環保基金,而且不只是緩起訴,還有認罪協商的收入怎麼運用,這些部分也與法院有關係,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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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剛才提到的管理辦法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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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個問題是很大啦!本席從之前就一直追,追到現在認為司法院與法務部在認罪協商或緩起訴這些部分還是存在很大的問題,才會導致現在廢棄物案件出了很多問題。
謝謝主席,我就問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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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以書面完整答復陳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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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對於委員這個問題,容我們私底下向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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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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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再向陳椒華委員說明清楚。
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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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4
speakers ["黃世杰","曾銘宗","陳歐珀","游毓蘭","陳玉珍","林思銘","陳以信","江永昌","周春米","陳椒華","吳玉琴","劉建國","鄭運鵬","李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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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4"]
gazette_id 1114001
agenda_lcidc_ids ["11140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40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