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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9時15分)部長好!這次我們的大考學測是在3月1日公布成績,到現在已經10天的時間了,在這10天當中,我也協助一些家長團體舉辦了很多場選填建議說明會,說起來,這4場幾乎是秒殺,都在幾分鐘內就全滿了,舉例來說,早上9點開始,可能7點半不到就有很多家長在排隊了,我看了其實有點心酸,這代表了這一屆孩子的壓力跟家長的壓力及無力感,我覺得這是我們必須要重視的。
部長,我還是要提一下,到目前為止,我接到很多很多不同的陳情,第一個,這次的考招新制當然有很多地方需要檢討,我想先提一下有關5,766人次漏簽的部分,因為簡章上記載這種違規事件要扣一級分,所以這個變成是他們所必須要承受的,可是部長,你從地方到中央,在教育體系的時間也那麼久了,5,766違規人次是不是你看過有史以來人次最多的一次?而且是超乎的多,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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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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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召委好。跟召委做個說明,因為簽名確認的這個部分,在過去實施大學入學考試有相關的一個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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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不一樣嘛!以前是老師拿給考生簽,但因為怕造成干擾,所以這次變成卷卡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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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召委很瞭解那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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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是的,我很瞭解那個過程,所以我們不需要講太多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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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也有很多老師跟考生反映,在這個過程中,這個簽名是有非常重要的確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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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請問一下,你認為這個重要的確認意義在哪裡?考卷上面什麼都有啊!有他的條碼、有他的名字,什麼都有啊!有號碼啊!所以請問一下,到底簽名的意義是什麼?你可以告訴我們簽名的意義是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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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過往任何的考試,確認本人親自出席考試是一個最根本的,過去相關的考試也有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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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過去的簽名在老師拿給考生簽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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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應該說它的目的是一致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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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請問一下,如果上面已經有應試號碼,有條碼、有姓名了,你認為簽名的意義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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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就是確認他是本人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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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坐在這個位置上,老師就可以確認這個人就是本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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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老師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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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簽名就代表本人嗎?部長,這段時間因為有太多人來陳情,我就去詢問了第一線人員,包括老師、校長等,大家覺得這個簽名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需要透過簽名來認定這個卷卡合一是這個考生的。請問一下,用正楷簽名就代表這一定是他嗎?你可以證明嗎?如果我今天是一個代考的人,我用正楷簽這個人的名字,就代表是本人嗎?不是嘛!所以簽名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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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就是確認本人應考,而這份試卷就是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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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就問過了,部長,我戴著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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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應該知道,有無簽名或偽造簽名還涉及法律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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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知道,但是我要問的是簽名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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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應該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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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還有,我要再請問一下,針對這5,766人次的部分,我到現在還調不到一個數字,請問5,766人次到底是多少學生?多少學生被扣級分,你們到現在不敢給我這個數字,只敢給人次,因為從人次計算下來是0.84%,但是我舉例來講,很多學生一次沒簽之後就知道自己沒簽了,第二堂考試不可能再犯錯,就算很保守的計算好了,如果是2,000個學生沒有簽,比率是占1.7%,如果是3,000個學生沒有簽,比率達到2.5%,所以不要用人次來混淆你們是不是宣導不夠的問題。學生們擔起所應該要擔的責任,請問教育單位的人有沒有負起你們宣導不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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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除了依序從簡章、大考中心持續的發布,也透過學校宣傳,而且在考試的當場,每一場考試的前5分鐘,監試人員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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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我跟你說,連高中老師都不知道要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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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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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很多高中老師都不知道這件事情會被扣一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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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剛才強調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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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請問一下,你們宣導夠了嗎?如果我告訴你連老師都不清楚這件事情,你認為這樣的宣導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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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透過去年9月的試考,那幾乎是全面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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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提到9月試考,在9月試考完,我也有去調相關資料,但是你還沒有給我啊!9月1日到3日,請問一下有多少學生沒有簽名?沒簽名的有被扣一級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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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試考不會採計成績,只是讓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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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有!9月1日到3日總共9萬5,000多人報名,請問一下,難道考試只是在測驗題目的狀況嗎?考完之後,學生沒有簽名的,你們到現在還沒有給我人數。模擬考有多少學生沒有簽名?有沒有被扣一級分?如果沒有,你告訴我說老師們都知道,學生們都知道,我沒辦法接受!
今天回過頭來講,第一個,我覺得有這麼多人漏簽,高達5,766人次漏簽,我剛剛也問了,5,766人次到底是有多少位學生?下禮拜我會繼續追問有多少學生,這樣才知道到底宣導夠不夠啊!如果誠如我剛才所講的,超過2,000個、超過3,000個學生,那個比例是很高的耶!學生負起被扣一級分的責任,因為簡章有記載,但是請問行政單位宣導不足的責任是什麼?我認為你應該要給大家一個交代,但最重要的是,請檢討一下這個簽名的制度,現在是什麼時代了,沒有辦法用更科學的方法嗎?不用去簽這個名,明年你們要不要檢討一下到底這個簽名的必要性是什麼。部長,我剛剛也說過了,我詢問過老師及校長,甚至是第一線的教育行政人,他們都搞不清楚這個簽名到底意義是什麼,所以請面對這個問題,我要的只是要求明年要再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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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再多加宣傳,包含能夠更明確的來做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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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要說出理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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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有關這個部分,我會請大考中心持續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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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如果你真的覺得一定要簽名,第一個是要去宣導,第二個,我也希望你們能去檢討這個違規要扣一級分的規定,如果相較所有其他的違規狀況,我必須說這個部分扣一級分太重了。我有詢問過基層的意見,他們都覺得這樣太重了,可是因為今年已經這樣規定了,也沒辦法改了,你們是比照過去老師拿給考生簽名而考生不願意簽名時要被扣一級分的作法,但這一次很多考生可能是不小心的啊!也一樣都要扣一級分,所以對於這個部分,如果你們覺得一定要簽名,那麼除了加強宣導之外,也請去檢討要不要扣分那麼重。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國、英、數A、數B只考一次,你決定只考學測,分科測驗則用同樣的成績,請問這樣一罪會不會兩罰?這個部分到現在也給不出答案,這些家長們、學生們都急死了,因為這邊是被扣一級分,但到了分科測驗變成60級分的時候,對比放大了,會不會被扣更多級分?這個答案到現在也給不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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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跟召委報告,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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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有沒有一罪兩罰的問題?你要不要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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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召委報告,一定會以最極小化的方式在分科測驗來提醒,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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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還是要罰?但是我要說的是,因為是你不考的,你們決定只考一次,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真的要好好慎重討論,畢竟是你們決定只考一次,而不是學生自願只考一次,結果他在這裡被扣一級分之後,到分科測驗時要繼續被放大扣分,或是你說另外訂定被扣的級分,這叫做一罪兩罰!部長,請你們趕快討論,趕快宣布,如果你這麼決定,可能有人會去打官司都有可能,可是起碼怎麼決定要趕快決定出來。
再來,我想請問有關數A的問題,我進來立法院沒幾年,但每年都在問數學,請你看一下,數學命題難易度是不是像是雲霄飛車,以107年到111年數學滿級分人數及比例來看,107年比較正常,是2.75%,108年是5.82%,109年的數學考的很簡單,滿級分的比例有11.22%,110年又變的超難,滿級分比例只有1.26%,今年則是超級難,滿級分比例只有0.99%,這是在坐雲霄飛車嗎?部長,我能不能預測明年數學會很簡單,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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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召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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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每年你都回答一樣的答案,會建立題庫,會要求大考中心檢討,這些答案我已經聽了三年了,就跟停電一樣,一直跳電,但是檢討都一樣,現在這個部分也是如此,每年你都跟我說會檢討、會檢討、會檢討,會檢討的結果還是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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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大概也知道,因為你所提到的數A,今年在整個鑑別的難易度上確實是比較趨難,這跟原來的設定數A是有別於數B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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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設定是2.5%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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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但是剛才召委所提到的,如果以數B來講,它的範圍就是在我們長期所說的,是在2%到5%之間的10年平均值,我想這部分大考中心也會整個去瞭解相關的大數據,也確實會持續的來努力,一樣是數學,數B的掌握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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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我每次問的答案都一樣,但是問題永遠改善不了!部長可以告訴我這個問題到底要怎麼解決嗎?還是我要丟銅板來決定明年是簡單還是難啊!每一年的命題難易度都不是穩定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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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今年確實有分A跟B的部分,在這方面確實是第一年,所以是一個比較大的挑戰,當然數A的目標一定會比原來的學測難,這就是當時在課程上從高需求跟低需求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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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這不是數甲、數乙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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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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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數A、數B而已啊!數甲才真的是最難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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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原來數學的學測只有一個課程,現在因為因應學生跟未來需求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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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也知道你大概只能去檢討,也沒辦法做別的了啦!這個部分等一下我會提出臨提。
再來,下一個部分就是有關於恢復考數乙的部分,請問一下,到底會是什麼決定?去年7月招聯會就已經決定了,希望在分科測驗的時候要恢復考數乙,我問你時,你都說要等今年走完,可是今年的情況大家已經看到了,要不然法商學院根本沒有一個在分科測驗能夠依據的、好的、對的項目跟成績嘛!部長,你還是堅持一定要把今年全部走完再來決定嗎?說真的,如果最後的答案還是叫做不考數乙,That's fine,就這樣,但如果你的答案是要考數乙,我就不知道已經看到問題之後,你再拖這一年、兩年的意義是什麼?所以如果決定是要恢復考數乙,為什麼不能明快一點點呢?除非你告訴你的決定是不恢復考數乙,那OK啊!但是如果你的答案是會恢復考數乙,我就不知道我從去年4月問到現在,到時候如果還是恢復,請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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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召委,招聯會已經有做討論,當時為什麼說總是讓一個階段的考試完成,招聯會對於這方面其實已經有深入的討論,至於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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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是要教育部決定時間啊!招聯會說請教育部來決定實施的時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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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招聯會如果正式提出,我們一定會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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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招聯會已經提出了啊!去年7月就決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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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召委,有關考試科目的變動,不是今年現在說了就能馬上適用,這樣對很多的考生不好,在過去的慣例也不是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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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是啊!所以我就說,如果你還是按照慣例,要三年後才實施,我從去年希望110學年度入學的學生就可以實施,結果現在拖到111學年度,如果你要整個檢討完,可能要到112學年度了!部長,拜託一下,你同理一下學校,包括高中老師跟家長、學生的心情,要不要做趕快決定,第一個趕快決定,如果要,我希望儘快,不要再一直拖,這樣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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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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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好,既然沒問題,那就希望儘快,等今天處理臨提時再看看你什麼時候可以給答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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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召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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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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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2
speakers ["賴品妤","林奕華","萬美玲","張廖萬堅","吳怡玎","高金素梅","王婉諭","陳秀寳","黃國書","范雲","吳思瑤","何欣純","鄭正鈐","管碧玲","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高虹安","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游毓蘭","洪孟楷","陳椒華","湯蕙禎","林宜瑾","呂玉玲","孔文吉","李貴敏","陳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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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0"]
gazette_id 1113901
agenda_lcidc_ids ["11139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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