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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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12時58分)主委好,我知道今天上午有很多委員都很關心這個問題,因為NCC 主動去市面上購買手機並進行資安檢測,然後又發布新聞告訴大家,大部分手機第一次的資安檢測都不及格,這是你們自己發布的新聞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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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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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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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也是你們主動去做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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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是我們主動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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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你們自己主動去做,也自己發布新聞稿來告訴一般民眾,但你們又說你們是自己抽樣式的自費去採購,並不是強制性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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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在法律上沒有辦法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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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但是你們卻做了這個動作,我聽到今天早上有委員在質疑,既然已經抽檢,而且已經發布新聞稿,但卻又沒有法律上的授權,那到底要不要修法?我聽主委的回答是有點模稜兩可,我去查了一下,雖然手機的資安檢測目前不是法定、強制性的,但是你們已經有分工,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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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跟經濟部有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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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現在掌管的是作業系統內建的軟體,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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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手機出廠的硬體與一些內建軟體的抽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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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針對這些內建軟體,現在有國際上的檢測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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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應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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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有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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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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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你們是用什麼樣的檢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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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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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既然不是法定、強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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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處長跟您報告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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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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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基礎處鄭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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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處長明宗:這個一定是參考國際上的標準。我們有透過TAICS的方式跟經濟部合作,訂定並發布指引。很簡單地說,如果內建軟體把你的密碼沒有經過加密儲存,那就是有問題的,或者內建軟體如果在使用過程中不當記憶,這些事情就是我們要按照國際標準做資安檢測的,會一項一項幫所有民眾做最基本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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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但是你要告訴委員跟老百姓,這個檢測不是強制性的。既然不是強制性的,請問你們怎麼取得這些受測的手機?據我所知是你們自己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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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從銷售TOP10的手機處理,我們依照目前銷售市占率排前十大的手機進行抽測,就是一般老百姓比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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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那個是用公務預算購買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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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當然是用公務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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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為什麼我要提出質疑?第一個,既然你們說沒有法律授權,不是強制性的,但是你們做了這樣的檢測又發布新聞稿。事實上,2021年就已經發現,也發生過手機資安的實際案例,那時候大家都在問手機資安到底由誰管?政府能管嗎?國發會甚至早在2016年就預警會有手機資安的問題,可是你們一直到今年才抽樣檢測,又告訴我們這不是法律強制性的。委員問你需不需要修法?要不要法律授權?我聽主委說的好像有點模稜兩可,所以主委的態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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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配合國際上的市場運作,現在國際市場上沒有強制手機一定要符合資通安全標準才能上市,因為這個會涉及另外一個技術障礙的議題。如果我們用這種方法,可能會在WTO出現電信服務技術障礙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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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我幫主委整理出三個面向,第一、檢測手機到底是要像你們現在這樣隨機抽檢,還是要強制送審?第二、你講到檢測標準,雖然你告訴我有國際的檢測標準,但是我們要有法定標準,加上你剛剛說的,有可能造成貿易障礙。再來,我們現在的檢測依據是維持現況,還是要修訂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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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希望加強抽測的力道與範圍,用這個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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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這個就是我要提醒主委的,第一、我也希望加強檢測力道跟廣度,因為你們現在是隨機,而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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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銷售市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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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按照手機銷售排名,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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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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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但是還是侷限在某些品牌,這樣會不會被認為你們有針對性?我不知道,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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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來講,尤其是個人資料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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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所以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情況之下,第一個、抽檢要制度化,不是說陳主委在任的時候就依據特定方式做,可是未來換了主委可能就不這麼做,所以第一個要制度化,由你們自己斟酌要不要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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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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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我希望能夠定期明確公告資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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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就是我們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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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所以要定期、制度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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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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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最後,不是只有公告資訊,還要拜託你們告知民眾如何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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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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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而且要讓民眾了解資安風險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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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本來就是應該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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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這個本來就應該要做,對不對?但是你們要就要做整套,把它制度化,也要定期,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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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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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我希望你能夠儘快告訴我們,你們如何定期、以多久的頻率抽、檢測,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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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會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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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登記質詢委員均已質詢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楊瓊瓔、李貴敏、賴香伶及蔡壁如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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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
一、邀請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1月19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近期卻爭議連環爆,原董事長陳建平遭撤換,以及支付「顧問費」給前董事長裴偉的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等。據查,《鏡電視》2019年12月12日向NCC提出《鏡電視新聞台》經營申請,NCC要求《鏡電視》與《鏡周刊集團》須各自獨立營運,且裴偉應辭去《鏡電視》董事長,不得擔任《鏡電視》有給職務及參與公司營運,《鏡電視》事後宣稱裴偉已辭去董事長,無擔任職務,亦無影響公司營運決策,實際上裴偉是隔1個月後才辭職。請問主委,裴偉同時是鏡電視跟停雲公司董事長,是否有嚴重違反公司治理、涉及刑事背信,並且侵害《鏡電視》股東、員工權益?本席認為,「裴偉和裴偉簽約」,明顯是違法行為,NCC卻選擇看不見,這不是護航什麼才算護航?
二、NCC近期公布2021年的「通訊消費申訴監理報告」內容提及去年行動通訊申訴數量大增,總案件高達6,769件,比起2020年多了約20%;其中「通訊連線品質」申訴就佔了4,388件,五大電信中以中華電信案件數最多(1,617件),其次為遠傳電信(918件)、台灣大哥大(694件)、台灣之星(590件)與亞太電信(569件)。請問主委,因去年疫情爆發,許多民眾居家辦公、分流上班,導致部分基地台出現負載過重之情形,影響行動網路與通訊品質,但申訴案件仍持續攀升,NCC有何因應對策?
三、根據NCC最新統計,截至2021年底為止,國內有線電視收視戶已下跌至474萬,相較2020年底的486.75萬收視戶,一年內流失了近13萬收視戶,也較2017年高峰期的524.77萬,整整少了50萬戶。請問主委,我國有線電視收視戶「跌跌不休」,NCC如何因應一波波的「剪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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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李貴敏書面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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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賴香伶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賴委員香伶就近日有關衛廣事業執照換發爭議及新獲執照之媒體(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異動及勞工權益損害爭議,建請相關單位基於保障勞工權益,重視人才培育與專業,就爭議情事,瞭解事實並進行說明,爰此,特向通傳會提出質詢。
說明:
有關「鏡電視」申設案,通傳會於本(111)年1月通過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許可該頻道增設。然該頻道於110年9月至10月及111年2月至3月間大規模調任精鏡傳媒股份(鏡週刊)有限公司及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員工,人數高達150人,致員工權益受損,涉及違反勞基法。
1.精鏡傳媒股份(鏡週刊)有限公司及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分屬不同公司,管理階層便宜行事,未經員工同意即終止契約、變更雇主,損害勞工權益。
2.上述兩間公司終止契約之實際事由為何?是否符合勞基法第11條,非屬特定情事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之規定?勞工被迫變更雇主,有關勞保、年資、薪資落差及終止勞動契約時未休特休工資結清爭議等涉及違反勞基法之情事,是否違反該公司營運計畫內九大理念中「重視人才培育與專業」?若涉及違反執照審查時所提之營運計畫內容,通傳會作為衛廣事業監理機關,有何作為?
綜上,爰請通傳會,為創建良好且穩定發展之媒體環境,應主動調查並要求執照機關說明,以維護勞工權益,落實監督管理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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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蔡壁如書面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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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之後處理預算。
休息
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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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抱歉!本席想說接下來的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大家可以速戰速決,不要影響中午的用餐時間太多,所以我們趕快進行。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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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3-3
speakers ["洪孟楷","李昆澤","趙正宇","陳椒華","林俊憲","劉世芳","劉櫂豪","陳素月","魯明哲","許淑華","孔文吉","林楚茵","許智傑","傅崐萁","陳歐珀","李德維","蔡易餘","高嘉瑜","何欣純","楊瓊瓔","李貴敏","賴香伶","蔡壁如","陳雪生"]
page_start 157
meetingDate ["2022-03-14"]
gazette_id 1114101
agenda_lcidc_ids ["11141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當前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二、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針對「近期新設新聞台人事爭議,如何落實媒體審 照制度、維護媒體自由」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 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agenda_id 11141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