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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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10時9分)部長早!剛才湯委員也有提到,今天早上7點半位在楊梅幼獅工業區的家樂福物流中心發生大火,螢幕上的影片是早上一位勞工朋友上班的時候拍給我看的,看起來是怵目驚心,兩層樓建物的廠房是倉儲的機械式設備,據我所知並沒有人員受傷的情況,目前應該是在繼續的救災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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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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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早。跟委員報告,已經控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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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有控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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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已經控制了,已經全部控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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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但我們接獲到不是只有上班的勞工所拍的影片,遠在中壢區、3公里外的居民也來電表示,整個落塵已經飛揚到了中壢,這是因為風向的關係,所以也造成了一些空氣污染的疑慮。近期不是只有工廠的公安問題,其實以火災事故來說,在一個工業區裡面,只要有工廠發生火災,隔壁的工廠也會非常擔心,所以剛剛的影片也讓大家知道,一個無情的火燒出來了,我們的人身安全、生命安全當然是第一優先,可是整體上所造成的影響性卻是滿大的,不管是空氣的污染或是相當的財產損失。部長在今天的報告裡面也有非常大的篇幅著重在公共安全跟消防的部分,我想請教部長,你覺得近期以來,我隨便在媒體上搜索,從3月份到現在,大概有10家工廠發生大火,以您的經驗或是署長的經驗來看,有沒有曾經這麼密集性的?因為光是3月份就有10個火災案件登上媒體,然後也進行了非常多的搜救,這個問題請部長回應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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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的確,這個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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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非常密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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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是密集了一點,這實在讓我們覺得非常憂心跟痛心。事實上,我們也希望這些工廠的擁有者、經營者必須要加強防火安全等等的設施管理,這是非常重要的。關於這個部分,我記得那時候消防法的三個權利裡面就有所謂的退避權,這一次為什麼美福會燒三天,原因就是它裡面是密閉空間,我們必須要保護消防人員的安全,所以我們行使退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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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對,還在悶燒,所以用退避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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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另外,有關資訊的權利是不是這個樣子,我們要來加強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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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就是要跟部長就教這一點,從左邊的圖示裡面可以看到,整體上,場所的圖資及權責管理單位,這個在2017年的敬鵬大火之後,大概有做了一個盤點,發現它的疏漏其實滿嚴重的。以消防局為例,他們可以知道平面配置圖,可以知道化學物品的存量以及安全資料表,但是他們沒有機械設備圖跟管線圖,這兩個圖會在哪裡?是在經發局,同時在建管相關單位裡面也會有。以勞動局來講,在職業安全方面,他大概只知道機械設備,因為有危險性的機械在裡面,還有一些毒化物、化學物品等等。所以當時我在對環保署的質詢時曾特別就教,在整體的配搭裡面,到底消防局、消防署能不能擁有全部五項、六項資料的閱讀權跟管理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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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認為應該要擁有,因為我們的消防法是規定要有資訊的權利,如果沒有資訊權,我們在救災各方面就會增加很多的困難,增加生命財產更大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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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風險就會變高,敬鵬大火當時就是有人把機械設備圖、化學物品存量圖講錯地方,造成我們的消防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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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造成消防弟兄的損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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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我建議部長與署長,能不能由內政部來啟動,讓這幾個單位的圖資及管轄,消防單位都全面可以讀取,在第一時間就取得資訊,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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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你說的很有道理,消防署蕭署長在這裡也聽到了,我會請他立即發文給各個消防局跟相關單位,必須整合相關的資訊、圖資,我們回去後會馬上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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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謝謝部長,因為只有你們有這個強制性去要求各單位調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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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我們回去馬上處理,署長在這裡也聽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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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不要讓危險性提高,為什麼?因為工廠如果是化學品或者是一些科技性產品,其物質燒起來,其實都是具有毒性的,所以大家在這兩天,即使是美福,大家都還在測它的相對空氣品質的問題,更不要講桃園觀音的永光化工廠,它做的就是類似雷射激光的物品,另外,還有沙發鐵皮工廠,那是傳統塑膠性的東西,所以我希望對於工廠的消防防護計畫一定要落實。 |
部長、署長,我知道在50人以上的場所必定要有大規模消防防護計畫,對吧?這個計畫是要報到地方消防單位列管,同時防火管理人最好是負責人,而且還要兼具有消防相關訓練後的證書。部長,這些人在剛剛我提到的10件火災事故裡面,你認為他們的角色跟他們能夠擔負的職責真的有辦法起到你們認為的作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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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所以我跟委員報告,為什麼消防署會推行消防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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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消防士的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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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然後我們看看今年能不能再加強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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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加速把它建置起來,因為工廠負責人當然沒辦法那麼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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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工廠應該派人來參加消防的訓練,取得消防士的證照,這樣對他們工廠的管理方面會更加安全,我們會來加強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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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部長真的是專業,因為很多工廠都是跟化學品、毒化物有關,他們的配置位置是一件事情,配置在哪裡,在消防的時候當然要做資訊的揭露跟提供,可是在判讀方面以及相關能不能在加強預防方面有一個專業者在裡面?所以在敬鵬大火之後,環保署跟消防署合力推動特種災害處理隊,署長,這個確實是這樣,但是以現在的區位來說,新竹以北只有4個區隊,就是以原來的分隊成為專責的技術小組。我想要跟部長談的是,以這一次桃園為例,目前的分隊是設在龜山,就是原來坪頂消防分隊設置的,但是以這次發生的大火為例,從龜山到新屋的車程大概是一個多小時,所以我們想建議署長,要不要再成立一個區隊?因為桃園分為北桃、南桃,能不能各有一個類似特種災害處理隊的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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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跟委員報告,這個是桃園市消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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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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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轉過去,請他們做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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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地方當然有權責,但是這個特種災害處理隊是由中央的環保署及消防署去建立一個化學技術小組,統編歸在你們現在的特種災害處理隊,所以我覺得您這邊也要更積極地提出,是不是在區位上有增列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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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個我們會來跟化學局做相關的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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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為什麼要這樣?請看下一頁,這個部長更清楚了,以桃園來講,有33個工業區,整體在13個行政區裡面,幾乎是區區都有工業區,工業區裡面的廠房以及相關的產業類別其實都是高風險的、列管必須要加強的地方,所以我希望部長能夠跟消防署及地方的消防單位協調,以桃園為例,百萬勞工在這裡工作,每個區的工業都有其特殊性,想要防患於未然的話,就要讓剛剛講的消防演練、消防士一起能夠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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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個我們會來努力,如果他們有派人來參加訓練,對於這些工廠來講,其實就是安全的第一道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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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可以說是安全的守護者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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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事實上,工廠是他的財產,他必須負有最大的責任來處理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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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本席擔心的是,一旦發生災害,並不是只有消防人員殉職嘛!也有很多的移工及一些勞工朋友受害,像永光雖然沒有發生傷亡,可是其他如加美就有移工受傷,另外,平鎮一些工廠的災難通常都會造成勞工朋友的死傷,而且夜間的作業可能造成很多夜班的同仁的危險性會更高,這是我今天質詢中希望部長可以承諾的,儘速完成這些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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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好,我們來加強相關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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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好,謝謝。 |
最後,我想跟部長提一下,您在擔任立法委員的時候有審理過一個非常重要的法案,就是難民法,您也提過2005年擔任召委的時候也審查過難民法的部分,我看到你今天戴的口罩跟我這個口罩是一樣的,因為我們那天都有拿到口罩,昨天我也去參加一個遊行,我相信部長很理解整個國際難民署當然希望難民收容的制度化跟所謂的救濟程序是符合所謂不遣返原則,部長在這裡是不是也可以承諾,這會期有沒有考慮真的用行政院的的立場來提出難民法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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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來跟行政院協議,有關委員的意見,包括在總質詢時,院長也聽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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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有特別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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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院長也有聽到嘛!如果我沒有記錯話,唯一有把難民法拿出來審的大概就是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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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才對你寄望很深,您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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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特別瞭解其中的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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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您最瞭解對難民署的質疑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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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也特別瞭解協調的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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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現在的主責單位是內政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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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其實以前的主責單位是外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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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我是看到您當時擔任召委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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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以前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當召委的時候,那是我審查的嘛!當時其實是外交部提出來的。我沒有辦法答應多久可以如何處理好,但我會盡全力跟行政院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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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因為第9屆的時候其實就已經有蕭美琴委員的版本、蔡易餘委員的版本、尤美女委員的版本以及行政院版,所以第9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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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不知道我有沒有連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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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應該有。但是當時送出委員會後卻沒有進行下一個部分,所以很可惜。既然我們都希望能表達我們是在國際民主陣營裡面的國家,我們國家制度的建置是關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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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有一個原則,就是不推回,這點我們做到了,委員可以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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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們會協助,一起努力。因為召委也在這裡,大家一起來完成這個重要的人權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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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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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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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15-3 |
speakers | ["鄭天財Sra Kacaw","羅美玲","李德維","湯蕙禎","賴香伶","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管碧玲","鄭麗文","翁重鈞","林文瑞","陳明文","游毓蘭","林德福","吳琪銘","林岱樺","孔文吉","吳玉琴","高嘉瑜","陳椒華","洪孟楷","邱志偉","張其祿","莊瑞雄","劉建國","廖婉汝"] |
page_start | 141 |
meetingDate | ["2022-03-14"] |
gazette_id | 1113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39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二、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 ─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 金;三、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 ─ 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 基金;四、繼續審查內政部函送111 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109 至 111年度「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111年度「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預算書案 |
agenda_id | 11139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