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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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9時46分)部長早。在教育部學習歷程檔案資料遺失時,本席曾經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過教育部潘部長,當時本席感到非常錯愕!我想部長一定有看到這個新聞,那時候全國的家長、學生及老師都無法相信,由教育部委外,屬於國家級的檔案,其資安竟然可以做成這樣!據我的印象,大概有2萬5,000筆資料遺失、被刪除,且沒有備份!這件事殷鑑不遠,沒想到文化部所屬公視又發生一樣的情況!這已經不是錯愕了,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不可諱言,公視之前有遭到國外駭客恐嚇,所以我們都希望公視能加強資安,把教育部的情況或公視遭受駭客恐嚇視為一種警惕。警惕是為了把資安做得更好,卻沒想到公視的資料竟然就在資安專家手上被刪除了,實在非常離譜!
請教部長,這件事是發生在2月6日,對不對?剛才本席雖然有聽到,但仍然想請問部長是何時知道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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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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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萬委員早。是2月24日公視董事會開完後。因為管理團隊有向董事會報告,之後我們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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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委員向你們調資料時,是由誰給我們資料?資料由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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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指的是哪一方面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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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就以今天所調的資料來說,我們詢問文化部到底什麼時候知道發生了這麼重大的事件?剛才徐總經理說是在2月24日會議當中做報告,我的感覺是我有沒有聽錯?現在又聽部長親自回答一次,讓我覺得很誇張。
這份資料是文化部給我們的答復,上面說2月8日到2月10日就已經通報本會主管機關文化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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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是公視所擬訂的資料,我們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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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是誰給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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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不知道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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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份資料是誰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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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公視基金會徐代總經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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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不好意思,這是我們的國會聯絡人當時提供的,屬誤植,我們後來確認聯繫紀錄是2月24日才向文化部報告。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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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們調閱資料是為了準備質詢,也是你們備詢用的,而你們卻給了這樣的資料?第一,草率!太不尊重委員的質詢!第二,到底是給錯資料?還是要幫文化部推卸責任,所以把時間往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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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完全沒有這件事!我們會承擔責任!我們昨天晚上就已經決定,將請行政院資安處、NCC及文化部組成專案小組,對這件事的始末、發生原因進行詳細的瞭解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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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當然我想你們確實應該去瞭解事情的始末、原因,而且我覺得真的要加快腳步,這是第一件事情。第二件事情,絕對不可以再發生這樣的事情,給我們的資料是這樣錯誤的資料!所以我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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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想他們的錯誤可能是這樣,因為他們確實是有通知NCC,但是沒有通知文化部,他們可能誤植,以為有通知文化部了,但事實上,關於資安的部分,當他們一發生問題的時候,就必須依照資安法的規定去做處理,一定要通知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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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本席相信你所說的,我也相信你知道的時間點,因為這麼大的事情,你應該也不會去推諉啦!但以後不可以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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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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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們可以看到,其實公視基金會每一年都獲得政府的補助將近9億多元,不管是要做公視,或者是客家電視臺等等,所以你們是它的主管機關這是非常清楚的,但這一次我們知道這件事情,居然是民眾檢舉、爆料我們才知道的,而不是我們平常在對它的監督也好,對它的管轄也好,部長,這整個管理上跟程序上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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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公視當然有很多地方可以檢討,在我們知道的當天,就已經請公視要對這件事情做全部、詳細的檢討及瞭解,把事情的經過調查清楚,而且也有要求要做相關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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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認為可能要再積極一點啦!這麼大的事情,怎麼可能由民眾來爆料呢?如果今天不是民眾來爆料的話,這件事情是不是就蓋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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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其實現在來講,還有很多的疑點,就像您剛剛講的,關於這個事情,第一,它是不太可思議的事情,這裡面一定有什麼原因在那裡,應該不是很單純的只是一個操作人員的疏失,它一定還有很多其他的問題,不管是系統的設置,或者是怎麼樣,包括所謂的備份原則,或者是操作原則,或者保護程式,一定有!所以我們現在是請專家去進行實際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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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您這樣的回答,其實我是很肯定你的,因為這絕對不是我們常常看到的,什麼一隻老鼠、一把椅子就停電了,然後學習歷程的檔案也是因為一個人、一個工程師的疏失。我覺得每一次如果出現一件大事情,就去找一個替死鬼出來,提出一個很荒謬的理由,就想要搪塞掉,這樣的話,下一次一定還會再有。所以今天您這種態度,其實我是很欣賞的,但我覺得你們要更積極一些,根據您剛剛所說的,所有可能的懷疑點,應該趕快把它找出來,因為這不是開玩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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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今天開始已經進入調查了,一個月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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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因為這是大家的心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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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一個月之內就會提出詳細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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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另外,我想請教一下,截至今天為止,我們還有多少新聞畫面找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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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報告委員,8萬4,000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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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還有8萬4,000多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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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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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8萬4,000多筆有辦法回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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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目前廠商從機器裡面是找不到的,我們現在是從我們其他的備份裡面再去尋找,還在尋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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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還在試圖補救當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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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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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如果這八萬多筆到時候真的找不回來,因為你們努力了一段時間,還剩八萬多筆,可見這是非常辛苦與困難的,如果真的找不回來的話,未來如果我們有需要這些相關新聞畫面資料的時候,你好像有說過可以跟華視來協調調畫面,請教一下,你們這樣去跟華視協調調畫面,需不需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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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我們跟華視有長期的新聞片購買合約,所以其實是以低於市價取得,是一個集團內的價格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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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還是需要經費嘛!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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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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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個經費到時候會由誰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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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是由新聞部的業務費來出,就是公視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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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由公視本身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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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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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由公視本身來出?部長,不管是這一次發生的損失,以及未來如果要調閱新聞畫面時的費用,其實你知道嗎,如果今天我們找不到廠商,要求他來賠償時,全部由公視來出,試問一下,這是不是就形同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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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部分還在釐清嘛!但會向廠商求償,當然離求償可能還有一段距離啦!但這個東西坦白講,發生這樣的事情,在我認為,重點不在這裡,重點是如何防範未來絕對不再發生這種事情,縱使需要再多花一些錢,我認為也是應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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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應該要並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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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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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個比例可能是三比七、二比八,但一定要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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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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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在事情發生後,總是也要有人出來承擔啊!剛才徐總經理說要由公視來出,我是覺得後續該是誰的責任,誰就要負起這個責任,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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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有,公視內部已經擬定一份懲處的名單、負責人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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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接下來,我想再請教一下部長,今天其實我們都很關心多曼尼製作公司的事情,一個攝影師跟一個收音師發生意外,其實在發生意外的第一時間,我們都會為他們祈禱,希望真的能有奇蹟出現,但我們還是看到憾事了。我們發現很多好的作品,製作單位都是想要力求完美,拍出最好的作品,所以通常會上山下海去取景,甚至可能因此涉險,因為要找出特別的場景,對不對?然後要找出能夠符合這個劇情的很特殊的表現,可是你知道嗎?工作人員往往會因此而身處危險當中。我覺得這絕對不是個案,所以我想就這個案子來請教你一下,這一次多曼尼製作公司所拍攝的「初擁」,有沒有獲得文化部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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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沒有,他們沒有跟文化部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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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如果沒有的話,你們跟他之間可能也沒有什麼權利義務的關係,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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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也不完全說沒有問題,因為我們一樣還是影視業的主管單位,職場安全的部分雖然是勞動部執掌,但影視業是歸文化部管,所以我們也要負起相當的責任,所以我們已經擬定兩個指引,希望能夠提升、促使以後的劇組,還有所有工作人員對於職場安全的意識,以及強化設施來保護所有工作人員的安全,這兩個指引近期內就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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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很好,我想有指引跟準則出來都是很好的,但是部長,如果指引跟準則出來,但他們不遵守這個指引跟準則的話,到時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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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所以我們會跟勞動部配合,因為勞動部那邊如果有違反勞工相關法規的紀錄,他們會提供給文化部,將來在做補助申請的時候,會做為一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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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本席有一個建議,我希望你聽聽看,我們交換一下意見。其實現在看起來,你們跟這些影視劇組的單位、公司,並沒有那麼直接的關係,即使你們想協助他們或管理他們。所以你們必須要建立更密切的關係,不管您今天所說的,將來會跟勞動部開一些職業培訓的課程,或是要訂出一些指引、準則,說實在話,如果他不來上課,你也拿他沒轍。如果他不依照指引、準則去辦理,看起來你還是拿他沒轍嘛!當然剛剛有委員表達,或許可以去扣他們的獎補助,但這件事情並不是我們想要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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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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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也同意,但是我認為這當然也是手段之一,可是在這之前,本席建議,我覺得很多劇組之所以會發生這樣的工安狀況,真的是因為沒有錢,真的是為了要省錢,但他們又想拍出好的作品,所以文化部對於條件可以審核通過的、可以補助的對象,我覺得一定要提高補助。真的,今天如果你把補助提高得很高,第一個,他涉險的機會就會低,因為他的成本夠。第二個,當他違反的時候,你要扣他的補助時他才會有一點痛,所以我覺得一定要有賞有罰。你要支持他們,我覺得要先給他們足夠的資源、給他們足夠的補助,讓他們不要再去涉險,讓他們有足夠的經費,不要有成本上的煩惱,未來你這個老大講的話才是你說了算嘛!如果你不給他錢,然後又要去規範他,我覺得很難啦!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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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當然也是一個可以研究、考慮的方向,不過給錢是不是就能夠解決問題,這個我們也必須要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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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給錢當然不能完全解決問題,這個不用討論,但是我覺得給他更多的支持跟經費,絕對是他們現在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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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我們一定會做,提出更多的支持,這是一定會的,但是我覺得可以認真去檢討,比如說像神仙谷這件事情,它當然有很多的原因啦!但對於現場場地的不熟悉,可能也是原因之一,所以我建議將來所有類似這樣的場所,在申請場地使用的時候,一定要讓所有的人,不管是劇組或者是其他人,都要提出安全維護計畫,這個安全維護計畫如果需要花錢,我們可以補助,特別針對安全設施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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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個部分我同意,未來根據這樣的個案,我們再去看看有沒有什麼需要把關的地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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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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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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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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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萬委員美玲代):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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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3
speakers ["林奕華","高金素梅","黃國書","萬美玲","范雲","張廖萬堅","林宜瑾","吳思瑤","陳秀寳","賴品妤","王婉諭","鄭正鈐","何欣純","吳怡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楊瓊瓔","陳椒華","高嘉瑜","廖婉汝","游毓蘭","賴香伶","李德維","孔文吉","李貴敏","呂玉玲","林楚茵","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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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6"]
gazette_id 111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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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勞動部 首長列席就「電影電視等文化藝術事業從業人員工作安全與勞動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 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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