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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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1時5分)部長、所有同仁,大家辛苦了。今天時間寶貴,我有三個面向,第一,數位時代的文化資安就是國安;第二,許多藝文活動現場的勞動權益要補破網;第三,因應戰爭,博物館的防災要升級。
過去我們說文化資產都是火災比較多,但是在臺灣的文化資產多災多難,火災已經不是唯一的天敵了,數位災害是新興的災害型態,如公視片庫這樣的委外出包,實在讓人非常震撼。資安依法要分級,文化部的作法有沒有分級呢?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共有A到E5個等級,並且文化部每2年要檢視轄下所有文化館所的資安分級,請問文化部分級了嗎?
部長,我依機關分類跟重大計畫兩邊來論述,我想今天時間寶貴,不需要在這裡把每一個機關屬於何種等級一一跟您考試。可是我要提醒,影視音是大宗,也是這次的重災戶,包括公廣集團、華視、臺視、中央社、TaiwanPlus,還有我們的國影中心,每一個館舍的分級是什麼?還有轄下各博物館群、表演藝術的國表藝轄下有3館1團,他們的資安分級又是什麼?請依機關別提供每一個機關別的資安分級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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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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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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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再來重大計畫我一定要提醒,國家文化記憶庫和重建臺灣藝術史,都是重要的數位文化資產,我們都是委外,因為我們無法有這樣的專責與專業的能力,所以依計畫別就我來看,這兩個典藏庫應當同屬A級。在此提醒部長,除了機關分級,重大計畫也要分級,這是我的第一個呼籲跟要求。
資安危機演變成國安危機,重中之重的核心關鍵就是人力不足。這是審計部針對全內閣所有公務機關所做的資安人力配置,很遺憾,中華民國臺灣政府的人力配置,就資安部分來看都是不及格的。人力配置A級的單位要有4個專責人員,B級單位要有2個專責人員,C級單位要有1個;不僅人力有其配置要求。可是專業證照和職能證書也都有配置要求,我要說實際狀況根本不堪檢驗!請文化部全面好好檢視每個館舍與重大計畫的人力配置、證照與證書,我相信是不堪檢驗,因為審計部已經點出來了。
國家帶頭違法的單位也不只是文化部,未達法規低限專責人力有35%的機關不合格,證照有50%的機關做不到,證書的部分為56%。全中華民國我相信很多單位都不及格,沒有達到法定的資安人力配置。這部分我也會去跟NCC好好討論,但我相信文化部又是其中的弱勢。我們必須要有一個專責的單位回應在組織上,才會有專責的人力且儘可能的專業,有證照、有證書。
快速向部長報告,我檢視了我們所有的館所,國美館沒有專責的資安單位;臺史博有一個數位創意中心,但看起來是在做策展,不是在做資安;臺博館沒有;史博館沒有;史前館沒有;國表藝讓3館1團自行處理,作法不一;國影中心我看了其設置條例,看不出是由資訊室還是典藏與數位修復處管理;公廣集團下的公視、華視、中央社也是作法不一。就是因為欠缺專責的單位,所以委外才變成必要之惡。請好好回去檢視,從組織下手,這個太重要了。委外是常態,反映在62%的資安預算都用於委外,這是內閣的總數,我相信文化部也差不多。
我花了一些時間分析這些基本的基礎設施,我想告訴部長,除了要檢視我們自己有沒有專責機構,有沒有專業的人力,有沒有依分級做到該有的管核之外,其實可以學學民間的作法。因為委外的單位就是那些,我們何不向雲門舞集學學?他們多年前就跟交通大學相關的專業典藏機構合作,有一個專責的中心,所以雲門舞集所有珍貴的舞作資產,包括他們所有的報導、文宣、舞評、節目單、照片以及期刊論文,都很早就開始數位化。
我們與其委外給民間的單位,甚至還有一些國安的風險,其實我們可以委任大學的研究機構,一來可以做到文化傳承,還可同時做到教育推廣、學術研究、文創加值等多方面的多元應用。我認為若委外是必要之惡的時候,其實和學術機關合作是一個很好的選項,所以請部長就say yes吧!
資安就是國安,把關數位文資的四件事,第一,各單位都要設立資安專責單位,請回去盤點;第二,各單位應該依法分級,給予合理且合法的資安人力與預算;第三,如果委外是必要之惡,要提升所有委外的管理範圍,不是只有簽約和採購的程序合不合法,強化後續的責任歸屬也很重要;第四,既然已經委外,就要定期稽查。我們現在的稽查都僅止於稽查採購合約的範本而已,沒有針對現況的稽查,請部長對這四件事say yes,一個月內完成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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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關心,而且講得非常仔細,其實我們都有做盤點和分析,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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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就是沒有做好!就專責機構而言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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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我們會再做進一步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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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沒有專責機構就只能委外,我希望我們的各個館舍都能有自己的資安專責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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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剛剛委員提到跟學校、學術機構合作,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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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也是一個選項?好,謝謝部長,請在一個月內讓我們看到這部分的體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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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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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今天都在談影視音現場的拍攝安全,我們這幾年對於影視音的資金都沒有虧待過,只有不斷的升級跟加碼。我們看到政府對影視音的國家隊除了文策院的投融資雙軌,現在還要放寬國發基金的投資,所以在資金的加碼上,我們是加碼再加碼、升級再升級。然而,相關的人員權益,依照文獎條例應該落實的藝文工作者權益專章,無論是契約或是職業現場的查核,目前的現況是都沒有做,但我們明明有經費,重點是被用在哪裡。
對此我具體倡議,請文化部來做靠山,由文化部來接球,從大量投資影視音製作、產製的部分中,設立一筆經費,1億元也好,5,000萬元也好,有一個安全的專款,補強藝文工作者的安全防護人力。有了專款,我們可以幫忙這些拍攝的團隊去媒合專業的安全維護,也許是保全,也許是消防人員,我們可以媒合專責的人力,補助他們聘用所需的經費,因為他不是長期僱用的,只是在拍攝的時候。
不只影視音,所有的視覺藝術博物館,他們要布展的時候梯子得爬多高啊!我們在國表藝的表演藝術單位,所有的音樂家、舞團、戲劇表演單位,都要在現場做這些燈光音響,他們都一樣危險!請文化部來接球,我認為文化部做得到,請部長承諾會進行研議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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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這個方向我們已經有一個專案,將來會訂定辦法補助所有的藝文團隊,只要他們提出完整且合乎規定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及其所需的成本,這些增加的經費我們可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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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媒合專業人力也是文化部可以提供的服務,我們可以跟內政部的災防中心一起合作,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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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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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在河邊拍攝與在空中拍攝所需的專業人力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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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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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最後我再快速提一下博物館搶救戰爭文資的議題,請主席再給我一點時間。現在世界各國都在幫忙烏克蘭,博物館本身的應變能力也很重要,從打包、撤離,到找到安全的藏護地方,甚至是遷移至國外。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前天質詢了故宮,作為臺灣博物館的龍頭,故宮的災害應變作業要點著重於一般的天災,即地震、火災、颱風,現在則新增了一個疫情。我們連故宮都沒有做到因戰爭而衍生出的文物保全,更沒有常態性的SOP演練。
至於文化部,其實你們在2018年已經開過一個博物館的防災會議,然而4年過去,會議中要求要做的事情,樣樣項項都沒有看到。部長,我們珍貴的文物這麼多,每個館都是動輒10幾萬件、幾萬件的館藏,我相信我們的博物館現在做不到,也沒有在做。
針對災害防救的緊急應變,以戰爭或是其他有必要進行避難或撤離的措施,我替部長盤點了文化部委以重任的5間館舍,臺博館有法規,臺史博也有法規,但兩者都僅著眼於天災如地震、火災等等;國美館沒有法規;史博館沒有法規;史前館沒有法規。
本席從虛擬的數位資安,延伸到博物館和表演場域的安全,再講到實體文物的安全,我們一樣都沒有居安思危。部長,這件事很嚴重,臺灣同樣也有戰爭的威脅,能否請你們在2個月內,去落實你們在2018年博物館防災會議中已經要求的事情?所有的館舍應該要有法規與SOP,並且要將戰爭一併納入必要的災害SOP訂定項目,一定要做!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從烏克蘭,我們想想臺灣的文物保全,請文化部在2個月內提出這部分的報告跟因應作為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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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沒有問題,其實The Economist(《經濟學人》雜誌)在去年11月的時候有做過相關的報導,英國、美國、法國等國際上重要的古蹟和博物館,因應各種不同的災難有不同的作法,所以我們現在也在參考這些資訊,要求各館所要訂定一個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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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最後一句話,我們是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的一員,當中多位重要的理事都由文化部委派,協會中的國際成員都會相互協防與交流,大家如何在戰火發生時彼此互助,我們也可以善用這個國際平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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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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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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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3
speakers ["林奕華","高金素梅","黃國書","萬美玲","范雲","張廖萬堅","林宜瑾","吳思瑤","陳秀寳","賴品妤","王婉諭","鄭正鈐","何欣純","吳怡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楊瓊瓔","陳椒華","高嘉瑜","廖婉汝","游毓蘭","賴香伶","李德維","孔文吉","李貴敏","呂玉玲","林楚茵","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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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6"]
gazette_id 1114201
agenda_lcidc_ids ["11142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勞動部 首長列席就「電影電視等文化藝術事業從業人員工作安全與勞動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 質詢
agenda_id 1114201_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