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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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11時23分)我今天看到交通部針對油價趨勢的報告。上禮拜開始,交通部王部長3月9日也特別表達公路客運不漲價,由交通部補貼。早上報章媒體也報導確實作法,因為業者已經提交意見,指出柴油價格超過調價標準,所以希望能調漲3.25%。請問王部長,現在確定方案就是不會漲價,由交通部補貼,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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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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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主要是依據公路汽車客運路線會議臨時調整機制,根據這項臨時調整機制,公路客運用柴油價格只要超過26.297元就可以調漲,而目前是27.096元,所以業者已經送件進來,要求調漲。但我們覺得公路客運影響民生很大,因為有很多人搭,所以我們願意由供應計畫補貼這個調漲幅度,等於票價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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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除了公路客運之外,說真的,我們在地方上也常搭到計程車。很多駕駛朋友叫苦連天,因為從去年開始到現在,除了疫情與油價雙重打擊,造成本來就不高的利潤不斷壓縮。當然辦法上沒有特別寫,但交通部報告只寫了「由於計程車業者是地方政府的」,後面就是句點,代表結束了。我想,既然面對客運業者要求,交通部給予補助,相對地客運票價不調漲,補助款主要是給業者,那麼也要考慮計程車駕駛的補助,就像之前疫情期間,公路總局就補助了。現在大概有10萬位駕駛,也可說領有職業登記證的將近10萬人,那就代表10萬個家庭,所以我覺得這部分一定要考慮補助。交通部是否能訂定統一標準?你在剛才回答的過程中也提到計程車,那你的想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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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針對計程車,現在主要是牌照稅與汽燃費減免,關於這部分,我也會去了解一下,因為我剛才也聽經濟部談到現在油價又平穩回來了。如同過去對計程車的油價補貼會在某一時間點做出政策性的決定,這部分也會納入我們的考慮之中。但是油價波動的影響我們還在觀察,看起來好像有平穩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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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我希望部長,也包括公路總局陳局長,回去之後趕快研究,過去不是有很多範例嗎?你們就拿出來把時間改一改就好了嘛!105年3月18日,你們也針對當時油價高漲的情況訂定了市區公路汽車以及計程車客運業油價補貼作業要點,所以已經有了前例,只不過油價補助確實是每一陣子不同。當時適用時間是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那麼當時的補貼標準是什麼?就是以前一個月1日至25日九五無鉛汽油的平均價格為標準,如果超過30.5元,就啟動補助。
第二,當時最多補助每公升折讓差價5元,每個月不超過400公升,其實換算成給每位駕駛的金額並不很高。但是面對這樣的狀況,交通部卻只寫個「這是地方政府……」,天啊!每個地方政府的財源情況不一,城鄉差距也很大,所以當時你們訂定這個全國統一標準,地方政府配合,我覺得這點滿重要的。今天經濟部在,中油人員也有來,當時的作法就是運用中油晶片卡,計程車司機加油時自然會有折讓,最後總共折讓多少錢就由公路總局補貼。對於這種作法,你們可不可以回去之後馬上研究、考量,比照類似方法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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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們會看油價波動情形、納入考慮,的確是要看油價波動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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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那我要特別提一下,剛才經濟部也講了很多。就這樣的補助標準,以九五無鉛汽油,也就是這條比較粗的紅線來看,目前為止的價格大概是33.1元。如果計算2月前25天,九五無鉛汽油的平均價格已經到達31.4元,早已達到你們105年訂定辦法中設定的條件,而且現在通膨這麼嚴重,我覺得你們都應該把30.5元這個標準降低了,看看是要改為29.5元還是30元。對於這部分,我希望你們做出全國統一的規範,能提出具體補助。你們回去之後能不能馬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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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我們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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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接下來,我要請教林董事長和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
部長,早上很多人都問了一個問題,因為大家很擔心。桃機是國門,其實也就等於一座迷你小城市,水與電這種生命管線非常、非常重要。我先講結論,這次事件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經驗,就是如何以更有效的保護管制措施避免意外或這種人為破壞,做好風險管理。剛才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不斷重申你們要好好研究、好好改善,但我最主要想請問,我們都覺得這兩人是消防公司同仁─說同仁好了,不管是臨時人員或什麼身分,都不重要,但我不了解他們進入的地點,他們在工地有工作要做,也可以進入工地,那該處是管制區還是非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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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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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國顯:是中央車道,屬於非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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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非管制區嘛!我建議你們以後針對場域區分出管制區與非管制區。非管制區也有很多治安死角、人煙罕至之處,幾乎沒有人在,那你們對於進入的人就要稍微注意一下,因為正常旅客根本不會走到那裡。雖然沒有管制,就好比很多逃生通道沒人管制,可是還是要做好風險管理。對於這兩位消防公司的同仁晚上七點在那裡做什麼,桃機居然在事前沒有任何預防措施。桃機公司到底該怎麼做?保全人員與系統到底該怎麼規劃?雖然不在施工期間,但該公司的工地主任對於公司員工的管制、人在哪裡,也要負責啊!還有,監視系統到底怎麼了?你說明一下好不好?這方面是否真的需要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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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國顯:報告委員,誠如您所說,機場範圍非常大,分為管制區與非管制區。在管制區,因為有權責與工作範圍,航警局都會做安全查核。這兩人因為是臨時工,不能進入管制區,他們也沒有申請安全查核,基本上就是協助包商做一些運補工作等相關協助。第二,您講的也沒錯,即使是非管制區,裡面也會有電纜線或別的機敏設施,所以我們在處理強化措施時,考慮到兩人是爬緊急逃生梯上去,就要設計為只能由內往外開,不能由外往內開。第二是電纜線如何做比較好的包覆與保存。第三是人員的管理,如您所說,我們都要針對人員管理課予包商更高的責任以及要求,這幾點大概都是必須強化的。但監視器有,所以有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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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當天受影響時間是從晚上7點左右到隔天凌晨復電。雖然你們不斷說明發電系統馬上啟動,但是影響其實也滿大的。我們可以理解嘛!不可能桃機所有發電系統都恢復,主要是供應核心發電,讓旅客通關順利、飛機也能起降,例如跑道燈一定要開,那是核心發電。至於餐飲區等根本是四、五個小時沒辦法做生意啊!所以不光涉及立即的危機,也有一些損失,我真的希望你們好好追究,除了行為人的刑責法院現在已在審理,還有公司連帶責任。有一家報章媒體報導,如果是真的,我覺得非常嚴重喔!報導中指稱,這兩位員工有多次竊盜前科,當然這是後續查到的,查出來的結果是這樣。其中一位還是保外就醫,簡單來講,保外就醫者就是受刑人耶!此外,他非常可能根本沒有勞保,卻被要求爬上爬下。除了先講這個人的工作危不危險,第二,他等於是黑工!就像臺鐵事故中,李義祥雇用了逃逸移工阿好一樣,他後續沒辦法負責任耶!我告訴你,現在的問題不光是人員管制,重要區塊的問題除了人員如何管制,對於人品,你們也要做個初步調查嘛!你覺得我這樣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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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國顯:你講的是關鍵,基本上,人找得不對就會有問題,所以包商責任很大。如果包商明知員工是保外就醫者、甚至是受刑人,或者有竊盜前科還聘用,那包商責任就非常大,所以我們等檢調單位查清楚以後再追究包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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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包商責任一定要追喔!我覺得好離譜喔!因為包商自己找了兩位根本不該用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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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國顯: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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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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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3-3
speakers ["洪孟楷","李昆澤","趙正宇","陳椒華","劉世芳","林俊憲","陳素月","許智傑","蔡易餘","魯明哲","陳雪生","傅崐萁","游毓蘭","邱臣遠","楊瓊瓔","劉櫂豪","高嘉瑜","王美惠","張其祿","邱顯智","許淑華","陳明文","李貴敏","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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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6"]
gazette_id 1114101
agenda_lcidc_ids ["11141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交通部部長王國材、經濟部就「俄烏戰爭引發國際油氣飆漲,國內陸海空交通運輸營運受衝 擊影響,政府因應措施以保障民生穩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41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