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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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14時18分)部長,因為只有5分鐘,所以我想就教一個比較簡單的題目,就是有關客家電視台未來可能會回歸公廣集團的政策方向,我是在內政委員會聽到管碧玲委員質詢,我才知道這應該是既定的政策,應該也是您在擔任客委會主委時期的政策,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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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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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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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想請教,在這個圖示裡面,現在大家對客家電視台、公視基金會、公廣集團沒有人搞得清楚,我也是摸索很久,斟酌了既有法規,大概得到一個結論,就是現在客委會有一個標案,依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得以指定委託由公視基金會來承辦,所以是一個標案的委託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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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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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公視基金會得到這個大概四億多元的標案之後,就成立了客家電視台的經營跟專業性,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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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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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們接著看圖的右邊,公視基金會未來,公廣集團下面就會有客台、公視、華視跟台語電視台,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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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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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想請教,以後客家電視台從這裡轉回到公廣集團,除了修法之外,我希望它發揮的是其真正獨立性跟客家對於電視台的參與性,或者是接受它傳播上面的效益,所以你認為過到公廣集團後會做得比在客家委員會這個標案的方式更好嗎?你有什麼政策上的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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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現在客家電視台在公視內部其實也是相當獨立的經營,因為它是獨立的原來客台的一些同仁在那邊製作,他們也可以自己決定製作什麼節目,不受公視基金會所管。公視基金會可能就整體公廣集團的方向,包括有些人事需要經過公視基金會的董事會來通過,當時客委會也要求它必須專款專用,這四億多元不能挪去做其他節目,而讓客台變成不夠只有三億多元的情形,但是兩個台之間付的錢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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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那以後的錢是說客家委員會這個標案跟這個錢停下來之後,跟公廣現有的集團與公視基金會的預算是合併呢?還是公視基金會另外要再增加預算來做處理,因為這個是採購上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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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以後如果併入公共電視,當然這筆錢就看看,還沒有談到這一部分,就看看是由客家委員會去編列,然後直接捐贈給公共電視,並在預算的時候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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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就再形成另外一個整個捐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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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就捐贈給公共電視,就像現在文化部編列9億元的預算,我們是拿到這筆預算以後、立法院通過以後我們直接捐贈給公共電視,捐贈跟捐助是不太一樣的,捐贈就是我們捐贈出去以後就完全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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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想要跟部長講,因為你從客委會到文化部,更重要的是公視基金會跟公視集團及現在公視董事會的爭議,已經讓大家看不懂國家對公共媒體執行跟政策推動上,到底要用什麼樣的方向解決現在的爭端。如果現在您是要用公共電視法修法,這部分會一併做探討跟處理嗎?包括董事委員的四分之三同意,或者是沒有董事長到現在五百多天還可以存在,您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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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當然它都還存在,就是太陽還是從東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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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知道,但是真的是很不好的國際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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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但是有很多事情就會累積起來,比如像公視現在所有的一級主管全部都是代理的,代理的原因就是因為現在的董事會是延任的,而延任就比較難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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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會不會是因為這樣,才發生前幾天高虹安委員所揭露的資訊?新聞台的40萬筆資料一次不見,會不會有人員異動、浮動,在管理上面造成了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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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也不排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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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資源是很大的一個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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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也不排除有這種可能性,總是會造成人心都不穩定、工作環境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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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因為我時間有限,所以我很慎重地希望部長對當主委時的政策,到未來公廣集團族群化的一個納入跟整體上公視要作為國家的電視台,我希望能提升穩定度跟專業度,包括過去工會跟我們抱怨這種資源跟韓國的KBS比,完全是人家的十分之一不到,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大政策方向,我請部長多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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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支持,我們一定朝這方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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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最後一分鐘,我請鄒署長一併來談一下,因為非常多委員關切。我想請教部長跟署長,目前如果勞動部跟文化部要一起合作把影視業從業工作者的勞動安全制度建置起來,我看到你們的報告裡面有提到在審核相關的受補助單位時,如果違反勞動法規你們可以廢止補助,或者是納入未來審核的辦法跟處理。請問署長,像這次去南庄拍攝,基本上他們要做入山申請,或者拍攝地點要不要經過地方文化局的審核,以後這些資訊平台可不可能匯流到勞動部或是中區、北區勞檢所,作為你們抽檢跟知道拍攝地點風險控管提前做布達的一個資訊平臺,有沒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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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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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提醒,不過因為現在地方政府審查應該是文化單位或消防單位審查,我們試著跟地方政府討論看看,有訊息來了就有他們被勞檢的機會,這個我們來努力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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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有關於這種空間的,包括鄰水或是高空作業,還有安全防護的安全鎖等等,其實可以預先去要求做這個建置,就跟當年劇場在中影搭設的屋子整個倒塌,是因為施作上面的一些問題,還好沒有發生太嚴重的職災,但這是一個經驗。我相信大家對於從業者比較擔憂的是他們的勞動身心、超時工作,這是一個內部累積、長時間身體的承擔。這次發生的事情很遺憾,那個空間、危險的自然地形不是典型的工作場所,這是最難在職安衛裡面去規範的,人家可能就是要拍出山稜線、峭陡壁,所以每個動作看起來都危險到不行,可是旁邊工作者的收音,或者是一些特別的後勤,那個工作安全應該是有專業資訊可以處理。
我看到勞動部跟文化部已經很確認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裡面,到底有沒有可能落實?而落實的方式有沒有可能進一步的在這個行業裡面啟動這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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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的確要落實需要做很多的努力,所以我們現在第一個先從政府機關有補助的劇組著手,我們嚴格要求、強制要求要照顧勞工的權益,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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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個一定要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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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另外,接下來要針對各個不同的職業別訂定不同的適應特殊環境的定型化契約給勞工做基礎,然後慢慢的用合約來做強制性的要求,提升有關工安跟工時方面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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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謝謝部長,這也跟我的方向類似,我更建議就是跟現在的工協會,裡面很多劇場工作者參加了職業工會或藝文工會,請他們加強針對,第一,在審核上你們已經要把關了,這個消息要很明確;第二,關於這種比較危險性的工作,建置資訊平台可以臨時做抽檢,或事前去教育。署長當年訂了臺灣第一部最重要的法案,就是屋頂穿踏時候的作業自治條例,所以他非常瞭解怎麼樣把災害降低,可是這個劇組的空間環境也許不是那麼制式的,所以我希望儘速,從指引轉化成定型化契約,轉化成教育訓練裡面的內化知識,好不好?不要再發生這種憾事,實在太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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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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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張委員宏陸、呂委員玉玲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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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3
speakers ["林奕華","高金素梅","黃國書","萬美玲","范雲","張廖萬堅","林宜瑾","吳思瑤","陳秀寳","賴品妤","王婉諭","鄭正鈐","何欣純","吳怡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楊瓊瓔","陳椒華","高嘉瑜","廖婉汝","游毓蘭","賴香伶","李德維","孔文吉","李貴敏","呂玉玲","林楚茵","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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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6"]
gazette_id 1114201
agenda_lcidc_ids ["11142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勞動部 首長列席就「電影電視等文化藝術事業從業人員工作安全與勞動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 質詢
agenda_id 1114201_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