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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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9時21分)請教部長,針對國家太空中心改制成為行政法人,本席有四大面向的問題就教於部長,包括全民參與、政府主導、利益迴避、財源自籌。 |
有關全民參與的部分,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有規定全民參與的機制,廣納社會各界的建言、意見,第七條並明定要舉行諮詢會議,邀請文化內容相關學者專家及產業、團體、法人與機構之代表,就相關事項提供諮詢意見,諮詢會議之過程亦應全程公開。太空產業對我們國家來講雖然是新興產業,但我們有很強大資通產業的量能及很豐沛的高科技人才,且在低軌衛星、第五代和第六代通訊(5G/6G)設備方面已有產業規範,所以太空中心變成行政法人後,為了加強與產業間的互動,是不是會召開諮詢會議,以健全產業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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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科技部吳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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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原來財團法人下面的太空中心就有在做科普,事實上小朋友或一般民眾只要有興趣,我們都讓他們來介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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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那個是科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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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第二個,改成行政法人以後,以未來的10年、20年來講,以前太空的部分沒有產業,未來有產業的時候,當然會跟民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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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們成立這個中心當然是為了帶頭,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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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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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不只是政府,政府當然要帶頭當領頭羊,最重要的是要促進國內太空產業的發展,所以沒有相關的機制存在嗎?像文化策進院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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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對,但是太空跟文化有一點點不一樣,事實上,太空的部分有一些是跟國安也有關係,對那個部分會比較有一些限制,其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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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如果跟產業的互動相對少的話,我就要進入第二個問題,就是這個部分是不是變成政府主導比較強,還是不是如此?像文化策進院的董事遴選,政府代表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災防中心是政府代表的董事不得超過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中科院則沒有明確規定。太空中心變成行政法人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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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我們原來是寫不能超過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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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對,原來上面那個規定。變成行政法人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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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民間及企業也各有一定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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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這個比例大概是怎麼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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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我們現在是11到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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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對,比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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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對於比例,目前沒有明定,但是我們規定政府的董事不能超過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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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如果變成行政法人後,政府的董事以後不得超過二分之一,你們現在的方向就是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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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對,如果15個人,就是不能超過7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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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對,現在的院版有這樣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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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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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如果沒有超過二分之一就是政府主導,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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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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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就是政府有相對的主導權。以現在我國太空產業的發展來講,你覺得太空中心還是由政府主導比較妥當,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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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因為現在尤其是臺灣,其實不太有太空產業相關的公司及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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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還沒有,現在沒有,不代表以後沒有,就像早年我們發展半導體產業,那時候也沒有,但是至少是先驅的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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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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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說不定是國家未來可以發展的產業,政府要先帶頭,所以跟產業的互動或扶植發展的部分也要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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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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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再提到利益迴避的部分,我們不免還是要舉中科院為例,因為中科院當初也是要求要變成行政法人。院版的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裡與利益迴避相關的規定包括:董事、監事相互間,不得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董事、監事之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本中心總務、會計及人事職務;董事長不得進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擔任本中心職務。以上都是有關人事的利益迴避。 |
據媒體報導,中科院變行政法人後,軍火商親屬多為現職人員,而且後來中科院的標案裡頭有三十幾個標案、幾乎有九成以上由相關的人員承攬,這是已經發生的事情,媒體也有相關報導,我們在上個會期就有提出來,所以我們會擔憂當太空中心變成行政法人以後利益迴避的部分。 |
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有規定,董事、監事或其關係人,不得與該院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中科院設置條例也規定,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不得與該院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但有正當理由,經董事會特別決議者,不在此限。但是我看到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裡頭並沒有相關條文的規定,連這個都沒有,除了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有相關的規定。中科院發生問題的不是董事、監事及其關係人,而是內部的員工,甚至有員工的親屬去外面設立公司跟中科院做生意,得標比例達90%以上,而且都與軍火商相關,這是很嚴重的情形。所以要如何避免國家太空中心不會變成像中科院的情形?怎麼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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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第一個,中心內部必須要有相關的監管;第二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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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自律是不夠的,法律上要怎麼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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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中心上面的科技部會來嚴格地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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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中科院之前也有國防部監督,所以要從設置條例的條文著手,但是條文裡頭並沒有看到相關的設計,靠自律是不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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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我請司長跟你報告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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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簡單地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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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科技部前瞻及應用科技司陳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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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跟委員報告一下,以後太空中心會制訂採購作業實施的規章,也就是除了法律以外,還要訂定他們以後作業的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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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規章裡頭會有相關利益迴避的規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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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對,一定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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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包括任職的人員也要有相關的利益迴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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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第二個,我們會依照利衝法第十四條及採購法第十五條訂定相關遵守的利益迴避及旋轉門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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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旋轉門是針對離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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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對,避免以後很多內部的人到外面開設公司做它的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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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現在中科院就有這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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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對,所以我們以後就要訂定要有旋轉門條款,就是內部的人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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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那是指離職人員,中科院現在的情形是現職,還不是離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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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對,離職的人不能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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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剛剛提到的旋轉門條款是針對離職人員,我說的是對於現職人員的相關規範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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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相關的規範就是要遵守所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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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而且按照你們的規定,你們不用按照政府採購法來做,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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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要遵守採購法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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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沒有,我看到你們的規定是不受政府採購法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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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除了依照採購法第四條以外,全部要遵照採購法的作業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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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的意思是你們的採購行為要按照政府採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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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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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看到的法令是可能是遵守精神,但是這裡有寫不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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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國樑:沒有,就是要遵守採購法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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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目前的財團法人也是一樣需要這樣的限制。不過,委員這個提醒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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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這是我們擔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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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我也覺得利益必須要迴避,我們會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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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是,所以針對這個部分,可能還要再訂定相關的採購規章。 |
最後,關於財源自籌的部分,以111年相關行政法人財源自籌比率目標值來看,文化策進院沒有自籌比率,中科院為87.79%,災防中心是19.66%,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是0.83%,以現在我們看到的相關預算,太空中心大概是2.45%。所以太空中心如果成為行政法人以後,自籌的目標大概是怎麼樣?有沒有可能會提高,或者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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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短期之內因為剛剛起步,就像我講的,我們沒有相關的產業,所以剛開始由政府帶頭把這個產業帶起來,相關產業就會逐年增加,但是行政法人負有的還是科技政策相關的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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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自籌比例還是會維持在2.45%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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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先這樣來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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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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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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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5-36,22-1 |
speakers | ["黃世杰","蘇巧慧","楊瓊瓔","賴品妤","游毓蘭","陳玉珍","曾銘宗","陳秀寳","鄭運鵬","林奕華","陳歐珀","林宜瑾","萬美玲","張廖萬堅","江永昌","何欣純","黃國書","吳思瑤","范雲","林思銘","吳怡玎","劉世芳","王婉諭","鄭正鈐","劉建國","陳明文","陳以信","周春米","高虹安"]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3-17"] |
gazette_id | 1114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44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二)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 「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 三 ) 委員蘇巧慧等 30 人擬具「國家太空發展院設置條例草 案」、(四)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五)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 「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六) 委員范雲等17 人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七)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及(八)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國家太空中 心設置條例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黃世杰等18人、(三)委員黃 國書等17 人及( 四) 委員林宜瑾等18 人分別擬廢止「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案;三、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黃世杰等18人、(三)委員黃國書等16人及(四)委員林宜瑾等18人 分別擬廢止「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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