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35
發言片段: 0 |
---|
許委員淑華:(10時21分)主委好。隨著數位科技時代的來臨,網路科技現在也都非常的蓬勃發展,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許多的傳統產業,包括我們的企業組織及政府單位都開始推動數位轉型以協助政府的效能。特別是在疫情這段期間,我們使用線上的頻率越來越高,大家開始仰賴線上的資訊操作。企業部門無論是能力或法規都與公部門不同的,所以企業在改革、變革的部分自然就會更快,相對的,公部門在這方面的因應實際上就比較慢緩。我們可以看到在系統更新與人員培訓上比較不足,希望政府機關能夠導入民間系統幫助政府作提升,但是現在整個資訊採購的業務,無論是軟硬體都要依照採購法,不知道工程會對於資訊採購的部分是否有特別的要求或加強訓練及輔導,特別是軟體類別的採購案?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工程會吳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2 |
吳主任委員澤成:有關資訊採購這個部分,我們…… |
發言片段: 3 |
許委員淑華:因為軟體與硬體的採購不同,硬體是實體的,具有它的規格及規範,至於軟體的部分,簡單講,它就是要針對各部會的需求客製化。 |
發言片段: 4 |
吳主任委員澤成:了解。 |
發言片段: 5 |
許委員淑華:一般而言,我們在採購時會有需求說明書,透過文字說明去了解採購方的需求、透過訪談紀錄及有系統的文件去說明,再由廠商進行開發。現在廠商都是依照這些文字去開發,但是一開始的方向如果有偏離的話,整個開發系統常常就會整個偏離,不一定是整個採購方所需求的,而且開發之後相對的反饋機制又不多,所以常常一開發之後就是整個錯誤到底,導致幾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產生。 |
我們發現軟體的開發必須與公務人員有大量的溝通、必須要了解他的需求,但我們在實務上可以看到,第一個,有時候公務人員的工作比較繁忙,無法把整個系統的需求說得很完整,常常就是把過去的案子拿去修改,不一定是真正需要的。再來就是承辦人員不一定具有資訊系統人員的背景,可能只是一般的公務人員,在這方面很難將實際的需求轉換為軟體上的訴求,表達的內容可能就不是那麼到位。最後是政府採購承辦的同仁很容易更迭,變成面對這個系統或軟體是用文字去表達,但每個人的理解是不同的,常常會讓廠商不知所措,最後做出四不像的東西。主委,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去了解,在這種實務上碰到的狀況,因為更改契約又非常的麻煩,常常在軟體開發後又使用不良,主委,你有沒有想過去了解,應該要如何改善? |
發言片段: 6 |
吳主任委員澤成:我了解委員的意思,採購單位提出資訊採購的需求與提供服務的人提供出來的,中間要如何互相結合的問題,也許兩者之間想得不太一樣,我認為這個部分從提供需求的時候就應該要妥善的、具體的說明這樣的要求。 |
發言片段: 7 |
許委員淑華:主委,現在資訊採購單位不一定具有資訊的背景,也就是說承辦人在這方面的資訊相對並不足夠。 |
發言片段: 8 |
吳主任委員澤成:對。 |
發言片段: 9 |
許委員淑華:如果政府希望能提升第一線人員具有相對的知識背景,我們可能就要多做一些努力,剛才你也提到,我們的需求常常與廠商設計出來的不是很一致,這是溝通的問題。但有時候在我們採購的同時並不是我們自己沒有這樣的知識背景,而且政府也花了那麼多的錢,但是民眾常常認為我們的使用率不足,開發出來的軟體也不好用,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浪費了很多的錢,公部門也不見得覺得好用,假設這個軟體是開發給一般民眾使用,狀況可能會更糟糕,不但讓民眾當白老鼠,而且大家使用後會覺得問題很多,然後又要再重新更改,後面就會衍生出契約上很大的問題。 |
發言片段: 10 |
吳主任委員澤成:我認為在前面備標需求的時候就應該做比較專業及與需求者討論,再訂出備標的需求書,這個部分要再努力。 |
發言片段: 11 |
許委員淑華:第一個,可不可以盡量讓公務人員多一些資訊知識的成長?誠如本席剛才所言,很多都是拿以前的東西再修改,花了那麼多錢,結果做出來的東西不一定好用,因此,如何提升第一線公務人員在這方面的資訊知識成長,這是第一個。 |
第二個,誠如剛剛主委所講的,常常最後會衍生出一個問題,在驗收的時候,因為硬體本來就有比較明確的規格,但是軟體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規範,如果換了不同的承辦人員,這個標準就很難一致,當發生一些合約上的爭執時就很容易走上訴訟的階段,雖然可以協調或仲裁,畢竟這並不是一開始公部門與廠商之間所樂見的。 |
發言片段: 12 |
吳主任委員澤成:都已經太慢了。 |
發言片段: 13 |
許委員淑華:我們如何要避免這種狀況?既然我們都要走向數位政府的模式,讓我們的公務人員或承辦人員多一些這方面的知識成長並不是壞事,也可以減少我們與廠商之間的爭議,主委,你認為如何? |
發言片段: 14 |
吳主任委員澤成:我們從兩方面著手,一個是前面的需求備標,在這個階段如何給予協助;另外一個就是發包後如何與提供服務者進行協調以尋求共識,不要等到東西做好之後才說不對、重來,這樣不僅浪費時間,也浪費金錢。對於這兩方面要如何加強,我們會做進一步的協調整合。 |
發言片段: 15 |
許委員淑華:本席認為這是在公部門還滿常見到的問題。 |
發言片段: 16 |
吳主任委員澤成:好。 |
發言片段: 17 |
許委員淑華:或者主委可以與資策會或軟體協會等等多做了解,未來可以請第三方單位協助仲裁,或許也可減輕政府的負擔。 |
另外,現在有些資訊的採購是軟硬體綁在一起,也就是用硬體的需求去綁軟體,但是因為現在有許多硬體採購的規格比較細,常常讓人覺得有以小綁大的嫌疑,畢竟硬體與軟體是不同的領域,這樣的開標方式會讓人覺得我們的開標單位不是那麼的專業。本席認為這個部分可以檢討看看,應該要怎麼做才能避免政府採購到不需要的項目,不要讓人覺得政府的軟體採購不切實際,畢竟資訊的建置是數位發展的重要基礎,大家如何一起達成數位政府的方向,這是必須要努力的。政府每一年投入這麼多的資金,採購項目也這麼多,如果可以因為我們的資訊採購讓政府的效能提升,誠如本席剛剛講的,既可以協助第一線服務人員在數位知識方面的成長,也可多培養一些資訊人才,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做的。 |
發言片段: 18 |
吳主任委員澤成:好,我們會將這個部分一併納入檢討。 |
發言片段: 19 |
許委員淑華:好,謝謝。 |
發言片段: 20 |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98 |
---|---|
meet_id | 委員會-10-5-23-3 |
speakers | ["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林俊憲","陳素月","李昆澤","魯明哲","許淑華","劉世芳","許智傑","劉櫂豪","蔡易餘","游毓蘭","劉建國","傅崐萁"] |
page_start | 365 |
meetingDate | ["2022-03-17"] |
gazette_id | 1114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41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當前立法計畫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41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