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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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10時45分)部長好。請教部長,太空發展法通過之後,太空中心要法人化,所以要訂定這樣的設置條例,本席當然尊重也全力支持,因為這對臺灣來講是一個里程碑。過去我們對於太空科學,甚至是剛剛江委員問的火箭發展,一直都是小眾、小規模,甚至是個人化地在推動,雖然過去有太空中心,但是比較偏重在衛星或其他的領域,所以層級不夠高,資源不夠多,預算也不夠多,變成力道有限。在這樣子的先天條件之下,太空中心如果能夠在法制面得到支持,即太空發展法通過,接著我們把國家太空中心行政法人化,我相信會有大大的助益,所以我說這是一個里程碑。我比較關心的是,除了跟國際的合作或太空科學的研究發展,比較學術性、論述性,甚至未來可能在國際的合作,雖然這個很重要,但是另外一個重要的點是在於人才的培育,而人才的培育還必須要有賴於太空教育、太空科學的普及化,我一向都很關心這一件事,因為如果沒有向下扎根,很多孩子根本不知道原來臺灣是有能力做火箭的。這個部分當然我們有一些專業的機構,比如臺中有國立科學博物館,但是我覺得在臺灣的現實狀況是,對於太空科學的普及與認識這一方面很欠缺、付諸闕如,甚至在各級學校裡面的教材,有沒有可能未來在國家太空中心設置了之後,得到法令的支持。我看到第三條列出你們的業務範圍,你們負有一個責任,就是第一項第七款的培育太空科技人才及推廣太空科學普及教育。既然這是未來國家太空中心的任務及業務,那就要正視,就要好好地去推。人才的培育從高教端到高中職,到國中,到國小,有不同階段的教材或活動,或者是不同階段的科學知識的推廣,我覺得這很重要,所以才會利用今天這個主題來請教吳部長。因為我覺得要提醒部長,在上次修的科學技術基本法,我們國家的科研計畫依第十三條規定,應編列一定的比例,用於推廣科學普及化的課程或活動,這是我跟黃國書委員及張廖委員之前提案修法通過的,這個制度在未來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通過之後,在國家太空中心的預算裡面,我們希望能夠看到有這樣的精神在裡面。這是第一點。部長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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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科技部吳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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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完全同意。委員提出這些意見,我們事實上本來就很重視,剛剛那個科普是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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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現在是0.5%嘛?法源有沒有修?是一定比例嘛?因為我們不敢把那個數字寫進去,當然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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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那個的確很重要,為什麼未來的太空教育很重要?去年之前大家覺得太空很遙遠,可是馬斯克的Space X讓一般人未來可以上太空,在未來的10年、20年當中,太空變成一個新的領域,必須讓我們的小朋友知道,除了地表上的空間以外,從地表到2,000公里的高度,都是跟未來人類有關,跟你我都有關係,過去都是軍事或大型通訊公司才會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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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現在你普遍地問一下,不管是小學生還是中學生,都會覺得太空離他們很遙遠,可能太空對他們來講,只是月亮、星星、太陽,但是,除了月亮、星星、太陽之外,還有十二大行星。在所有的行星裡面,太空的無限大到底是什麼?人類可以在太空裡面做什麼?或者是研究什麼?我覺得現在一般的小學生、中學生可能普遍還沒有這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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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之後我會請我們的主任,就是「火箭阿伯」來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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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火箭阿伯」要來啦?而且要注意,科學的普及化的資源應該要有弭平城鄉之間差距的作用,就是說資源要均分,不能都集中在北部,我是為中南部和東部的孩子請命,資源配置要均衡。
第二,科技現在對於科研計畫中0.5%的科學普及化的執行方式,是從高教端做起,在高教端之後,到底有沒有深入到高中職端,或到國中、國小?我建議部長,可不可以再詳細去瞭解一下你們現在的執行方式及執行成效?我只有點到為止,因為我不希望這一筆錢是被高教端拿來結合高中課程,作為他們未來升學管道之用,我不希望只是這樣子。我希望它的普及化是真正做到可以扎根,未來國家太空中心不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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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我了解,完全同意,事實上現在科技部有科普列車,還有Kiss Science,對象就是小學跟中學,我從去年開始就跟他們講,不要只是快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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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只有臺北而已啦,或是一路快閃,到了臺中再閃一下,然後到了高雄閃一下而已,我覺得那個都只是一日性或個別活動式的快閃活動,是不是能夠做到真正的科學普及化的扎根,還有待觀察,但是我不能說它不好,它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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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了解。我們會持續進行,的確,不管是科技部或者未來的新國科會,也要讓小朋友還有一般老百姓知道科技是在幹什麼,這是我一貫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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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是的。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也是在幫助人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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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對,不然的話,我要去爭取科技預算,都沒有民意的支持也不行,所以以後中部有需要得請委員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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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我希望科學普及化的資源配置上要均分,或者是要用於重點,然後弭平城鄉差距。
國家太空中心未來成立之後,我有兩個訴求,第一個,應該要有一定的比例用於太空科學普及化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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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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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第二個,執行的方式希望能夠弭平城鄉差距,不要差距那麼大,不要只著重於城市、都會區,應該要讓很多孩子都有機會跟著科學家、博士們,一探太空的奧妙,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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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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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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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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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36,22-1
speakers ["黃世杰","蘇巧慧","楊瓊瓔","賴品妤","游毓蘭","陳玉珍","曾銘宗","陳秀寳","鄭運鵬","林奕華","陳歐珀","林宜瑾","萬美玲","張廖萬堅","江永昌","何欣純","黃國書","吳思瑤","范雲","林思銘","吳怡玎","劉世芳","王婉諭","鄭正鈐","劉建國","陳明文","陳以信","周春米","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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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7"]
gazette_id 1114401
agenda_lcidc_ids ["1114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二)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 「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 三 ) 委員蘇巧慧等 30 人擬具「國家太空發展院設置條例草 案」、(四)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五)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 「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六) 委員范雲等17 人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七)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及(八)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國家太空中 心設置條例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黃世杰等18人、(三)委員黃 國書等17 人及( 四) 委員林宜瑾等18 人分別擬廢止「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案;三、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黃世杰等18人、(三)委員黃國書等16人及(四)委員林宜瑾等18人 分別擬廢止「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案
agenda_id 11144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