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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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1時1分)部長好。把握天時地利人和,把國力打上太空,在太空發展法的立法過程中,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都全力支持,所以現在對於太空中心設置條例,當然我也支持,基於這個前提,我也呼籲朝野趕快加速審議。
太空就是新興國力,太空產業是經濟的新藍海,所以從傳統的太空人才能接觸的太空火箭衛星,到現在是生活面向的太空,不管是通訊面、生活面,未來一般人真的有可能走向太空,我不曉得我們這一個世代有沒有可能用比較負擔得起的金額去進行太空旅遊、吃太空食物、運用太空科技。這些都是不可逆的發展,臺灣真的有優勢,而且我也觀察到,太空經濟在疫情影響的這段時間,是少數沒有受到疫情影響的產業,所以當然值得臺灣來投入。
臺灣的利基在哪裡?從元組件次系統發射服務,到系統整合,到後期的營運服務,從地面設備來講,我們竟然保持亞洲第一,在火箭的部分,臺灣自製的火箭飛鼠一號也成功了,衛星的部分未來太空中心重要的事情,就是一些專業的科研研發。目前臺灣相關的太空產業大概有八十幾家,地面設備是大宗,我看到你們的資料,你們希望2030年太空元組件要有多少比例是made in Taiwan?我看到兩個數字,有的說是六成,有的說2030年太空人元組件要有90%在臺灣製造,是什麼樣的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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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實院太空中心吳主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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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宗信:委員好。我們是希望,如果一切順利,到2030年有1兆美金的話,我們希望臺灣可以打造到至少1兆臺幣,還是要一步、一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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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阿伯說話都比較保守,報導比你們還要大躍進很多。
有了太空專法,太空中心要升格,有幾個面向,第一,有了專責組織,量能提升,預算會增加,人力可以更有彈性跟升級。第二,會強化投資臺灣的太空人才培育,現在正跟教育部一起合作,從事碩博士的人才培育。第三,位階的提升,有助於跨部會整合,我要再一次提醒,跟經濟部的跨部會整合是重中之重。第四,位階提升有利於公權力的執行,因為未來的載具登錄、管理到發射國家發射場址的選址、管理和營運,這些都是需要公權力,所以我支持位階提升。最後一個是我的期待,未來在AI、AA或IAF等相關太空國際合作組織,能不能夠有更積極的參與?這些事情如果都能做到或是努力做到,我們支持你們升格才有意義。部長,這些應當都是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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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科技部吳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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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委員好。我們一定會儘量來爭取,但是也要大家一起來,透過外交還有各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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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沒問題,所以我剛剛講不是只有國際合作,而是這些事情都要做。所以從組織面來看,現在太空中心的層級跟這8個排排站的研究中心放在一起,我支持它應當像災防中心一樣升格,而且是行政法人。
與國際相比,日本跟南韓甚至都比我們有更高的位階,南韓是總統以下設立一個國家太空委員會,日本是內閣總理直接成為宇宙發展戰略本部的本部長,所以我覺得我們除了升級之外,也許未來在戰略的位置上跟院的關係或是總統府的關係,部長有沒有考慮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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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升級是第一步,事實上目前的運作,科技部包括科技會報辦公室全力來支持,就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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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但是未來的科技會報是在國科會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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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未來的國科會是新國科會,提升到行政院的等級,所以應該是有行政院的高度而且也會介接,因為國安是在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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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我聽懂部長的意思,就是我們在行政院裡頭儘可能讓它的量能提升再提升,所以在臺灣的話隸屬於總統來指揮是比較沒有的政策選項,畢竟我們是由總統來任命行政院長,這我也支持。
接下來是預算面,這部分就要拜託了。你看看我們的預算是27.61億元,下面橘色的圖顯示我們這幾年都往上攀升,即使如此,日本仍是我們的42倍,印度是我們的20倍。我們主要的太空競爭國家韓國是我們的7倍,印尼1.6倍,中國是我們的103倍,所以未來預算成立之後,明年的預算有什麼大增長的可能嗎?若一樣是27、28億元,說真的啦!10個阿伯也沒有辦法大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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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我了解,我們正在努力爭取當中,但跟上韓國的7倍短時間內應該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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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就拉近一點吧!我們以韓國為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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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那就是我們的科技預算需要大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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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最後我講一下對法案的幾個意見,在討論的時候我有提出臨時動議,也就是在組織的部分,政府相關機關代表的董事額度現在是2分之1,我希望是3分之1,讓民間的代表更多,因為他要連結非常多的產業界,我個人的提案是3分之1。
另外你們的第三條在處理他的功能裡頭,我希望能夠有一條是推動太空產業之發展,提供產業技術及升級輔導,也就是經濟部該做的事情,我認為我們要多琢磨一點。在監督的部分,我也希望每4年就應當檢討,檢討之後擬定太空政策白皮書,我有3個法案的提案。
我認為太空發展要有人文思維,並一再強調要有人才培育、科普及地方創生。事實上太空藝術是可以發展的,有藝術家用太空來做聲音的藝術,也有外國的藝術家用太空垃圾來做,還有日本的藝術家將一個花束打上太空。我希望在太空發展的過程當中,以臺灣的文化軟實力,對於太空科技藝術的結合,這是人文思維裡頭我們要想的。過去只有想到科普、地方創生,我今天再拋一個太空藝術的合作,這個部分希望阿伯和我們一起來努力,也請部長繼續給未來的太空中心更大的加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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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政忠: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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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范委員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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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36,22-1
speakers ["黃世杰","蘇巧慧","楊瓊瓔","賴品妤","游毓蘭","陳玉珍","曾銘宗","陳秀寳","鄭運鵬","林奕華","陳歐珀","林宜瑾","萬美玲","張廖萬堅","江永昌","何欣純","黃國書","吳思瑤","范雲","林思銘","吳怡玎","劉世芳","王婉諭","鄭正鈐","劉建國","陳明文","陳以信","周春米","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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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17"]
gazette_id 1114401
agenda_lcidc_ids ["1114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二)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 「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 三 ) 委員蘇巧慧等 30 人擬具「國家太空發展院設置條例草 案」、(四)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五)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 「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六) 委員范雲等17 人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七)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及(八)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國家太空中 心設置條例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黃世杰等18人、(三)委員黃 國書等17 人及( 四) 委員林宜瑾等18 人分別擬廢止「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案;三、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黃世杰等18人、(三)委員黃國書等16人及(四)委員林宜瑾等18人 分別擬廢止「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案
agenda_id 11144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