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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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13時10分)謝謝主席。次長,辛苦了,今天我不針對今天的議題來做討論,而是要討論另外一個人民請願、陳情的案子,我想請問一下,政府最近有一個雙語國家政策嘛!請問主辦單位是哪一個單位?國中、國小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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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劉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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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要看是哪一個階段,如果是國中、國小,就仍然是屬於國教署的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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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教育部如果想要落實雙語國家政策,請問這一塊的師資足夠了嗎?師資來源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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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我們正在繼續努力,細節部分我請副署長做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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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執行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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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戴副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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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副署長淑芬:整個雙語國家政策,在雙語教師的部分,我們會部分引進外籍教師,但是主要的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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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從什麼時候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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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副署長淑芬:外籍教師的話,其實有一些地方政府的確是比較少一點,我們主要還是希望能夠培育本國的教師具備雙語教學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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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所以目前主要是引進外籍師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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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副署長淑芬: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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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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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副署長淑芬: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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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目前引進多少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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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副署長淑芬:會後整體的資料再提供給委員,因為包括高中、國中、國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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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很難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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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副署長淑芬:對,三個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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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因為這個政策關係到各個學校,他們必須開始編外語教學,也就是美語教學,教育部也跟他們說要引進外籍教師提供他們的師資來源,但實際上,我們現在碰到的問題是,教育部說要引進合格的師資來源,可是因為疫情的關係,這是你們的說法啦!你們說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如有部分師資不足的時候,就可以引進專業的助理教師,但他並不是合格教師,只是助理教師。 |
現在問題出在哪裡?有些學校來跟我反映,外籍英語助理教師的部分,基本上依照學校的規範,助理教師可能就是要有兩個人,不能直接去做獨立教學,但是現在不管,因為師資來源不足,現在變成你們提供學校助理教師的人員名單,然後叫學校自己去申請,所以各個學校的教務處,包括主任、老師及承辦人員,就像是仲介一樣要去提出申請。但現在碰到幾個大的問題,第一個,去年底他們在申請時,各個學校執行的時間都不一定,但從去年開始申請,因為他們沒有辦過仲介,所以申請時就是將人員、什麼資料填一填,第一個碰到的問題是,送到勞動部申請時,勞動部說薪資不合,你們規範的外籍老師薪資大概是4.5萬元,但勞動部說你們請來的是外籍專業技術人員,基本薪水是4萬7,971元,所以基本薪資的部分是不夠的。後來教育部就跟承辦人員講,請他們去做調整,將住宿補充、課程增加,或時數加一加,湊到超過4萬7,971元起,這樣就能解決了。 |
第二個問題,他們的聘期都不一定,但以這個學期來講,至少要到7月31日,從去年底開始申請,他們當然會寫聘期到7月1日。可是依照勞動部的規範,入境後工作時間至少要6個月,結果發覺我們是從去年開始申請到7月1日,而他真正進來的時候就要到7月1日,不到6個月的時間,那怎麼辦呢?勞動部又跟他們退件,表示時間不到6個月是不行的,教育部也跟他講沒關係,我們再延長一年的聘書,這樣就把它解決掉了。 |
第三個問題,在南部偏鄉地區,學生人數你們也都統計得出來,常常是一個學校才6班,等於一個年級1班而已,如果是比較都會區的學校,班級數可能會多一點,所以常常是兩個學校合聘一位老師,甚至三個學校合聘一位外籍老師,而且這些師資都是你們推薦給學校去申請的。結果合聘的結果,勞動部又說必須要單一雇主,結果教育部也跟他們講,可以改成兩個學校、三個學校去切,一年切幾個月、幾個月,切到符合6個月就好了,這是時間的問題。 |
第四個問題,你們推薦的外籍助理教師都是大學畢業,雖然不是前百大的學校,但至少還是不錯的大學,他們也滿肯定的,願意到臺灣來做外語教學。因為他們是大學剛畢業,結果送去勞動部的時候,勞動部又跟他們說,你們要引進的外籍人員必須依照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的規定來做認定,而這些認定在國外一定要有兩年的工作經驗,所以完蛋了。這個外籍老師從去年12月底申請到現在,仍然沒有辦法從事教學工作,所以整個課程就停擺了,整個課程編定當中,排課當然就會大亂,因為這個外籍老師沒有辦法教學。 |
當我接到這個陳情的時候,我是覺得很奇怪,我會覺得教育部既然推出雙語教學的政策,師資也是你們提供的,合格老師不足,用助理老師來替代,這些都是國家的政策,為什麼不能先跟勞動部協調好?你們給他老師的推薦書,然後叫他們自己申請,造成他們跟仲介一樣在申請,結果碰到這些問題。我剛剛去問勞動部,勞動部表示沒聽說有這些問題,可是他們在送件階段就被退件了,然後再拿回來修正及詢問教育部的意見。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是相對的單純,應該是跨部會協調嘛!你們要有一個窗口去解決這個問題,不能因為位處偏鄉,不能因為你們程序上的問題找不到老師,然後教育部卻說這是你們家的事,造成學校教學資源的差距,偏鄉的師資來源本來就是比較困難的,你們推薦的老師卻碰到這些申請的問題,還有要符合資格的問題。其實勞動部也不是故意刁難,他們是按照他們的規定來做,並沒有錯,所以我希望教育部未來在處理這個問題時,至少要有一個配合的窗口或解決之道,不然的話,整個學校莫衷一是,會不曉得怎麼處理,請次長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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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不確定這是不是由縣市的教育育局的相關單位在做處理的,但我們會後跟委員拿一下這個個案,好不好?因為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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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縣市教育局在處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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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如果是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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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但縣市教育局沒有把這些問題呈現給你們,也很奇怪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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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我們跟委員拿一下個案,如果需要跨部會協調的,我們會來處理一下,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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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我希望跨部會趕快協調一個機制出來,不然城鄉差距本來就很大了,現在外語教師的來源,老師辛苦一點,要儘量符合、儘量符合也沒錯,但是符合到最後還是不能教,所以我希望建立一個窗口,好不好?解決我們的外籍師資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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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好,我們再跟委員拿個案的資料,看看要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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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婉汝: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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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關於廖委員質詢的問題,我補充一下,廖委員的選區是在屏東,所以更凸顯問題,應該這樣說,在實施雙語教育之後,本來不是有些學校要聘外籍的教師嗎?以前都是教育部國教署統一處理的,但從今年開始,你們好像改為給學校錢,要學校自己去聘外師。其實我也有接到臺北市的學校在反映這個事情,就變得你們是給錢,要學校自己去找外師,其實那個難度上面的確會增加很多行政上的問題。所以剛剛廖委員提到的問題的確是一個問題,請國教署回去再好好討論一下,因為這不只是個案。一個是個案,一個就是剛剛講的,原來是有多少外師,你們是一起聘請,但現在卻變成要學校自己去聘請,這個部分你們回去瞭解一下,因為我得知的狀況是這樣子。 |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張委員其祿、賴委員惠員、莊委員競程、邱委員志偉及王委員美惠均不在場。 |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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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2-3 |
speakers | ["林奕華","張廖萬堅","萬美玲","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吳思瑤","林宜瑾","何欣純","范雲","吳怡玎","賴品妤","陳椒華","高虹安","管碧玲","鄭正鈐","游毓蘭","高嘉瑜","廖婉汝","蔡易餘","楊瓊瓔","邱志偉"] |
page_start | 375 |
meetingDate | ["2022-03-17"] |
gazette_id | 1114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4201_00011"]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111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實施考招新制之問題檢討與如何改 善命題穩定度不足」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4201_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