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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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11時27分)主委好。我們很快進入正題,今天討論兩個大方向的議題,第一個就是我們很關切的大股東角色,還有他派任的法人董事跟公司之間怎麼互動。我們也知道,現在這個層次只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算是有點偏向行政命令的規範,大股東干預的情況對公司決策到底會不會違反營業秘密相關規範,導致內線交易,現在我們也很高興看到金管會覺得應該要把互動的準則更明確化,甚至是法制化,這部分請主委簡單解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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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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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大股東跟公司之間的互動,有其應然性,可是怎麼去互動才不會逾越分際,這部分短期上銀行公會有一些規範,中期是到年底之前,我們會做一些研究,看能不能在法律上去規定一些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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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有沒有可能在這個會期提出相關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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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茲事體大,牽涉很多,我們要儘快,應該年底之前會把報告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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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好。我們也不是不針對個案,因為目前愈來愈容易看到這種情況,所以需要做這些事,最好還是要有一個比較準確的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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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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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今天我更關切的課題還是理專這個問題,這件事剛才好多委員都已經垂詢,我也不多說。現在不是只有民間銀行有,包括公股銀行也有,這些事太多太多,前面委員都問了,我也不再逐一而說了。我們看過去的裁罰,我有整理,近5年,從2017年一直到2021年,按照銀行法會有一個裁罰的標準,大概就是200萬元到5,000萬元,請教主委,每一個案子當然是 case by case,我們也承認,但是平均來看,過去裁罰大概都是400、500萬元,後來2021年這一件一次就3,000萬元,比較高一點點,也就是說,這個準據或裁罰的標準不一致,因為前面的裁罰大家都覺得有點過輕,對於這部分,主委怎麼看?或者說,到底怎麼樣是一個比較好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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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的確應該像委員所說的,以前我們沒有提高罰度之前,大概都是幾百萬元,後來漸漸變成上千萬元,有2,000萬元,甚至去年有3,000萬元,因為罰度要提高,所以將來比較容易看到這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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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是。等一下我們好好討論一下這個問題,我必須這樣講,上次財政部蘇部長也說到公股的部分,他有三大要求,第一,所有盜領的這些存款都必須全部補回。第二,涉案人員馬上免職開除。第三,落實輪調。財政部有做這件事情,我不知道主委是否覺得對民營銀行也要有這樣的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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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關於這三點,所有發生理專弊案的部分,都是循這個程序去處理,只是輪調制度落實部分有這個宣示,但是執行的進度可能要再去做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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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好。很多委員剛剛都已經講這些問題,目前金管會也說要把內稽、內控做好,或是祭出裁罰,甚至也有提出理專十誡,這些事情雖然都一直在做,甚至比以前都更嚴謹,可是現在卻看到這類事情好像還是越來越多,並沒有減少,甚至剛才主委講到罰度也都在提高中,事實上,我們除了靠這些之外,還有什麼辦法?其實,我今天來質詢的時候一直在想,問題我們已經都看到了,但要怎麼樣解決這件事,能不能遏止這件事?財政部部長已經說,要把存款都補回給客戶,我還是跟主委溝通一下,主委當然很清楚,為什麼我們對金融業要做最高密度管控?原因也在於金融業本身就是最高度的資訊失衡,坦白講,所有的消費者跟金融業打交道,不管是跟金控或銀行,完全都是一個小蝦米對大鯨魚的狀況,這種狀況下,我們必須誠實地說,除了要回補給客戶之外,連坐的處分層級是不是要更高?我直接講好了,甚至有可能要申請國賠,因為我們金管會是負責監理的,假設監理沒有很成功的話,發生這件事情,是不是連我們國家都有這個責任?我的意思是應該把層級拉高,因為政府沒有監管好這些,造成這個疏漏,搞不好消費者連國賠都有資格去申請。主委,今天這件事,我覺得我們找解方更重要,是不是拉高連坐賠償的層級和程度,甚至到了打國賠官司的地步?這些事情是不是要從這些角度去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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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是不是要上綱到國賠,這可能要再研究一下,因為這個基本上就是銀行自己本身管理的問題,造成的損失,除了補償之外,要不要額外賠償,可能也要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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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對。雖然過去這些方案一直提出,但是我們後來發現弊案還是一直發生,顯然這件事情的 solution以現在的制度來看還不足夠,我直白說好了,如果從公共政策的角度來講,如果這個市場高度失衡,政府介入也沒有用,我個人建議,理專如果出事,是不是要有一個保險機制?我們也可以把這些風險拉在一起嘛!如果有這種不肖理專做了這些事,那銀行本身是不是去投保一個為了理專做了這種事而設的保險?這是風險控管、救濟或補償的制度,這些都應該要去思考,問題已經被提出了,那現在政府到底怎麼解決?一個就是市場端、管理端,再來就是拉到政府跟監理的關係,這些是否應該可以思考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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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被懲處的行員其實都有被公告在網站上,讓其他金融機構知道這些人並作為參考,如此就可以更強化,看他們要如何去處理。至於理專保險,銀行是有一些櫃員的保險,理專能不能做保險,我們再瞭解一下產險公會的想法。目前好像國外比較少看到理專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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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沒有說這些制度每一項都是可行,只是因為今天專報一直在談理專的問題,所以我們面對這個問題應該要思考有哪一些可以再精進的方案,就是我剛剛講的連坐制度,甚至如果連坐都不能達到效果,是不是就增加一個理專的保險?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情時就可以處理。對於這些不肖理專,是不是可以設法讓資訊揭露更多?我們知道,不管是道德風險的問題,或者是資訊失衡的問題,在這個市場是超級超級嚴重,所以才需要我們政府、才需要金管會,我就直白說了,才需要金管會來介入做這些事情,因為已經可能要超越原來的層次,所以要有這些新的制度。 |
我今天也會有一、兩個臨時提案,都是請金管會對於這些新的部分加重處置或措施去研議,甚至剛才提到是否需要有國賠這件事情,這部分再仔細去思考、去想一想,這個是我要提出的主張。 |
最後提供建議的方向,其實我們現在也有很多金融大數據,包含人工智慧,我們可以透過這一些來進行改善,透過這些爬梳,也許我們可以降低理專中介的空間,避免他們的投機行為。消費者自己要是更能掌握這些資訊,就不會被騙了。針對科技應用的部分,也請主委去思考、研議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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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的提示,我們會納入參考,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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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我們希望主委參考一下更多精進的改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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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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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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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0-6 |
speakers | ["沈發惠","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高嘉瑜","費鴻泰","張其祿","羅明才","林岱樺","陳椒華","曾銘宗","游毓蘭","蔡易餘","洪孟楷","江永昌","湯蕙禎","余天","邱志偉"] |
page_start | 267 |
meetingDate | ["2022-03-21"] |
gazette_id | 1114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44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強化銀行業公司治理與銀行理財專員相關行為規 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44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