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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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12時49分)主委好。自疫情爆發以來,行政院各部門都有提出紓困措施,以穩定國內的經濟發展,大家都有目共睹。在去年我們協助一些企業趕快取得貸款,他們都很開心。最近我們辦公室一直接到陳情,針對銀行端的審查時間很長,有一個個案向銀行申請已經達六個月,他一直問銀行為什麼還沒好,銀行說是送到信保基金,還沒有審查好,但是經我們去瞭解,信保是六個月後才剛剛收到。所以我們發現是銀行端審查太久,甚至到最後才跟業者說信保基金未通過、沒有辦法放貸,造成業者措手不及,沒辦法應變。像這個公司買了一塊很大的土地,要等待貸款的金額趕快建置廠房,結果卻遲遲不下來,不曉得銀行為什麼會不重視企業的生存,一直沒有讓他們得到一個圓滿的答覆。本辦也側面去瞭解,發現信保基金都有審查通過,銀行端卻告訴業者沒有通過、沒辦法放貸,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如果在一開始受理的時候需要更高的擔保品或者人的信用保證,就應該趕快說,不要一直放著。還有另外一個案例也是拖了五個月,到了對保前三天突然告知經理換人了,要重新審查。這也很離譜,一個銀行怎麼會拖了五個月,又突然告知換人審查,這對於企業來講真的不曉得是什麼原因。
本席認為當銀行端有商業或其他考量而沒辦法放貸時,應在第一時間告知業者,而不是推諉或將原因歸咎於信保基金,這樣會讓業者誤以為政府的政策淪為口號,看得到吃不到。也有業者說,這個政策只是要幫大財團,根本不把中小企業看在眼裡,這樣的說法對政府的威信是大為打擊的,主委,您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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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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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我想紓困政策是各金融業者,包括在座公股金控所努力的,如果個案上有如委員所說的情形,請交代給我們,我們去瞭解。
發言片段: 3
湯委員蕙禎:我們在受理陳情之後也跟信保基金聯絡,才發現真正的答案。管理上既然有這樣的問題,我們希望主管機關要負起監督之責,比如說聯徵中心、金管會、信保基金,大概要去瞭解一下,看看銀行端是不是有些問題需要督促。
發言片段: 4
黃主任委員天牧:如果有個案,麻煩委員交代給我們,我們去瞭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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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好,只要有問題,我們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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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
發言片段: 7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已詢答完畢,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1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臨時提案:
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6月14日同意備查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銀行公會)所訂定之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俗稱「理專十誡」),並於110年7月26日備查新增規定,於111年1月1日實施,以期強化銀行業自律,避免侵害客戶之違法情事發生。
惟查,近2年內理專人員挪用客戶款項事件仍不斷發生,金管會則強調持續精進推行高階人員問責制、強化內部控制三道防線,爰要求金管會應召集銀行公會及相關業者,針對強化內控防線進行相關必要之調查,並研議具體改善措施及法規調整之可行性,於二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林楚茵  郭國文
2、
有鑑於金融機構理專產生之弊案,一般民眾並未有足夠之能力及賠償機制合理請求金融機構補償或賠付損失,考量金融行業屬於特許行業,政府具有高度管理之權責,應積極主動敦促金融機構賠償或補償消費者,更甚應基於國家責任及維持金融秩序之責,負起賠付人民之責。爰此,請金管會就金融機構賠付及補償機制進行研議,並針對賠補償是否納入保險機制及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可能性於兩周內提出書面報告於本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高嘉瑜  沈發惠
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每年度均針對金融業進行公平待客原則評核,評核對象包括本國銀行。依據2020年、2021年公告之評核結果,有發行受評核之銀行,於受評期間內發生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而遭主管機關裁罰,評核結果竟仍名列前百分之二十之情事,顯見該評核與銀行內控及稽核未能呈現事實,或制度未臻完善,與主管機關推動公平待客九大原則、向董監事及高階管理人課責,以及推展誠信文化之政策宣示有所相悖,亦不符社會大眾之期待。
爰此,請金管會針對上述評核之疑義進行說明,並研議公平待客原則評核制度、以及公司評鑑制度,適度納入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理專十誡)之相關規範,於一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林楚茵  郭國文
4、
有鑑於金融機構理專產生之弊案,多由於金融機構之內稽內控機制未確實落實,顯見金融機構之責任機制未有效建立,造成經理人之責任怠惰。爰此,請金管會就金融機構之連帶責任進行研議,於兩周內提出書面報告於本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高嘉瑜  沈發惠
5、
近期俄烏衝突與國際局勢變化影響台灣金融體系之穩定,面對金融業暴險及證券市場波動,主管機關應採取更積極之作為,加強金融業之監理及金融消費者與投資保護作為,以穩固國人信心、安定金融秩序。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下列事項研議具體可行之作法,並於一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加強與各相關公會、業者及交易平台溝通,落實風險控管、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與責任投資原則。
二、因應地緣政治劇烈變化及不確定性,評估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及其配套之申報規定,如投資部位變動等資訊揭露表格或文件,以強化投信基金及境外基金之監理。
三、加強假訊息之處理,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防止金融消費投資之非理性行為,並適時啟動相關之金融消費與投資保護機制。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吳秉叡  鍾佳濱
6、
有鑑於金融機構應落實機構投資人盡職投資治理守則及ESG投資相關原則,將遭制裁國家之相關金融商品納入不得投資範圍。然金管會仍應積極主動檢核金融機構是否已落實,同時研擬於其他國際重大事件發生時,先行評估不得投資範圍及項目之工具或制度,以利國內金融機構ESG之遵守。請金管會於兩周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沈發惠  林楚茵
7、
鑒於俄烏衝突,我國保險業在俄羅斯曝險1,382億元,目前金管會僅要求壽險業者於半年內調整俄羅斯債券部分,惟因俄烏衝突已是系統性問題,不只衝擊到債券部分,尚有投資基金等金融工具也需掌握,金管會應針對基金掌握曝險金額及影響人數,於兩周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沈發惠  林楚茵
8、
因烏俄戰爭影響,國際間對俄羅斯實施經濟制裁,並調降俄羅斯公債信用評等,金管會因而要求投資俄羅斯公債之保險業,應於半年內調整或出清,然而過度倚賴國際信評機構之標準,容易因各信評機構調整評等後,立即轉變政策,給予投資人朝令夕改之感,為此,建請金管會針對各類外國債券風險建立官方評估之預警機制,避免因國際關係、或重大突發事件轉變等原因再度發生同樣情況,損傷政府之威信。
提案人:郭國文  沈發惠  林楚茵
9、
因烏俄戰爭影響,國際間對俄羅斯實施經濟制裁,並調降俄羅斯公債信用評等,因俄羅斯公債違約風險上升,使得持有俄羅斯公債之壽險業,恐成最大受災戶。於此之際,金管會因要求各金融業者,針對海外投資高收益債券曝險之金額與比例提出公開報告,並督促各業者加速接IFRS 17,達成充分資訊揭露,使投資人能清楚了解各金融業之海外曝險狀況,進而能做出最有利之避險準備。
提案人:郭國文  沈發惠  林楚茵
10、
金管會於去(2021)年11月30日發布「本國銀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指引」,要求銀行業者自2023年起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財務資訊(TCFD)。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第三條規定,上市公司應註明各揭露項目是否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然而,TCFD揭露項目並未要求做第三方確信,屆時TCFD揭露恐淪為作文比賽!
為確保金融業制定具公信力之氣候調適策略,爰請金管會研擬修正《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研議TCFD項目應做第三方確信,並於一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郭國文  沈發惠
11、
有鑑於近年理專挪用款項事件頻傳,金管會正研議強化高階經理人問責制度,且根據銀行法第61-1條規定,主管機關亦有對違規銀行董事、監察人的解停職權限。然而,現行金管會主管法規無法對無董事職務,卻實質執行董事業務、控制公司經營,或指揮現任董事執行業務之「影子董事」進行監管,因此即便強化現有問責制度,恐難以對影子董事發揮實質效用。
為了落實良善公司治理,確保金融紀律,請金管會盤點主管法規,針對建立影子董事之課責規範提出修法評估報告,於二個月內將評估結果與修法期程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鍾佳濱  林楚茵  張其祿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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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0-6
speakers ["沈發惠","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高嘉瑜","費鴻泰","張其祿","羅明才","林岱樺","陳椒華","曾銘宗","游毓蘭","蔡易餘","洪孟楷","江永昌","湯蕙禎","余天","邱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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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21"]
gazette_id 1114401
agenda_lcidc_ids ["11144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強化銀行業公司治理與銀行理財專員相關行為規 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44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