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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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超明:(11時14分)公平會李主委,我在一份有名的雜誌當中看了一篇文章,想與你共享,它的標題是「外商來台高薪挖人,已經不是自由競爭!」「一名IC設計大廠高階主管的告白……台灣IC設計產業走一輪,十個董事長、總經理都會告訴你,人才問題是『重中之重』。」裡面有談到一段,「現在又面臨人才流失的危機,猶如一條食物鏈,中小企業抱怨IC設計業挖人」,而IC設計業又抱怨台積電、聯發科挖他們的人,「台積電、聯發科人才又被外商挖走。外商挖角,規模之大,讓竹科大老闆們都很氣。這是自由市場,這樣的競爭我們都咬牙面對,但外商投資台灣,可以拿到政府補貼,在台灣擴張更有資本搶才與挖角。文中舉了一個例子,「聯發科起薪8萬,台灣Google給9萬多,Google買了hTC手機部門3,000人還不夠,現在還繼續在挖人。亞馬遜、高通、英特爾都說要擴大投資台灣、設據點,他們不挖台積電的人嗎?不挖聯發科的人嗎?這已經不是單純的自由市場競爭。」
我談的這一段,就公平交易委員會,我常常質詢高通的案子,我們要求他們付壟斷賠償費,但是他們只付了大概20幾億美金,還剩下7億。他們來投資,跟你們訴訟和解的內容,投資臺灣約5億美元、招募員工1,000人。看到這一段,果然被我料中了,他們的賠償費要付給臺灣政府,而你們把它當作投資案,結果這些錢他們用來挖臺灣的人才1,000人,你說臺灣的科技業怎麼會不生氣、怎麼會不憤怒!但是你們都沒有作為,這1,000人的數量很驚人耶!為什麼我特別提出這個部分?果然印證了,現在IC業都欠錢,你10萬的話我就15萬,因為政府給予他們補貼嘛!7億,220幾億臺幣,如果你把這些錢給臺灣的IC界、科技界去發展,調升人才的部分,不是更好嗎?但你們都沒有作為。
主委,我再告訴你一個事實,像這些公司拿了政府的補貼,我們在臺灣招募的人才在大陸工作,對此你如何解釋?所以政府都是雙重標準,你們沒有嚴格地保護臺灣的企業,碰到外國人的大企業就腳軟手軟,什麼話都不敢講!招募1,000人!現在臺灣的IC設計業都面臨了招募人才的困難,而這1,000人是你們拿錢去補助的耶!那臺灣的企業要如何競爭,你告訴我吧!我一直在講這個問題,這麼多的錢,他們要做的5G模組設計、毫米波測試、超音波指紋辨識技術開發這3個卓越中心,難道不能讓臺灣人做?臺灣人很聰明。我們拿錢資助美國的企業,但沒有得到他們的任何專利,我們是他們利用的工具,臺灣的企業屬於被使用的工具,而你們這個政府機關有什麼作為?到了現在,在這個報告裡面,到底做了多少,我看你連講都不敢講。所以我覺得臺灣的政府,聯以外人,我這是對你很嚴重的控訴喔!你們政府不顧臺灣耶!天天講愛臺灣,我一看到就難過。你要瞭解,臺灣是美國的企業,隨時要宰你就宰你,像那幾個面板大廠被美國人宰得很慘,我們正發揮的時候,就被壟斷,所以美國是把臺灣的企業當成他們自己的企業耶!很悲哀的現象!台積電是我們的護國神山,他們叫你交機密資料,你就要交出來!這是怎樣?研發經費被這些人拿去大陸使用,你們連話都不敢講!啊!悲哀的臺灣啦!
主委,告訴我一點點你們要如何去處理這些問題。起碼也要反映出來!我希望執政黨的委員都瞭解這是很恐怖的現象,臺灣碰到美國是沒有任何保障的耶!
我再講一句話,這個政府寧予外人、不予家奴,寧給美國、不給臺灣啦!這是我最嚴重的控訴。幾年來我一直問這個問題,我覺得這對臺灣的科技業有非常、非常不利的影響。告訴我吧!要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把那幾億、幾億的美金給臺灣科技業,我們會做得很好,現在這樣我們是在被人家糟蹋耶!主委,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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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公平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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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公平會做為競爭法的主管機關,不管是國內事業或國外的事業,都要符合我們公平交易法的規定。至於高通這個案子,它不是補貼,這是依和解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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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超明:這是賠償!裁罰下來,最後不敢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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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我想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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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超明:你拿著這個賠償出去資助有錢的美國人、美國企業,怎麼不給聯發科、台積電去做?那幾家公司難道會做得比他們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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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高通這個案件是因為被裁罰的時候在行政訴訟上產生的和解程序,我們是按照和解條件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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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超明:因為你們永遠採取雙重標準!科技業隨時都在競爭,看到這樣的情形,就知道臺灣科技業很快就會被瓦解掉。我先跟你講!如果以目前這樣的現象,世界各國都來挖人才,我們的人才變成一直輸送出去,人家可以自動印鈔票,隨便印都有錢,臺灣要如何抵擋得住?
自己的技術沒有留下來,看到所謂的自由民主國家,就什麼都給它!我跟你講,政治是很現實的啦!像我們陳委員就瞭解,誰的實力強就是誰啦!經濟也是一樣,臺灣要懂得保護自己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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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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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9-8
speakers ["邱志偉","林岱樺","楊瓊瓔","邱議瑩","賴瑞隆","謝衣鳯","邱顯智","呂玉玲","高虹安","孔文吉","陳亭妃","蘇治芬","陳超明","陳明文","游毓蘭","高嘉瑜","林楚茵","張其祿","蘇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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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23"]
gazette_id 1114801
agenda_lcidc_ids ["11148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一)本院委員 林岱樺等16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7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二章章名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5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48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