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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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12時6分)部長好。首先我還是非常肯定,我記得在上個會期蘇部長來拜會過本席辦公室,當時有談到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法案修法,當時我也特別建議財政部要將數位建設這部分納入到促參的類別裡面,畢竟現在數位時代的進步,有很多的公共建設不再只是傳統實體的工程,所以我今天很開心看到行政院提院討論的版本裡面,數位建設有納入到第十五款,但是我也必須要跟部長提醒,我先看到數位建設之後,我很好奇你們數位建設的類別底下的子類別到底包含什麼?在你們的條文說明裡面提到是依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政策目標,所以我看到裡面其實包羅萬象,包含數位文創、智慧學習等等都在裡面。所以我想先提醒一件事情,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到最近的新聞,包含教育部的學習歷程網站,上面的資料遭到工程師的誤按,所以就遺失了。我們也看到公視基金會發生本來要做資安防護,結果42萬筆的新聞資料也都不小心遺失了。所以我看到這個數位建設的內容,我會很擔心,未來這一些包含文創、包含學習、包含開放政府數位治理裡面,有很多屬於社會民生的大數據會放在上面,而這些數據是屬於人民的公共財,所以未來如果在促參的過程裡,財政部、促參司在做這樣的審核時,有沒有將數據如何保存、如何保障隱私,或者是在數據的安全上能夠有一些所謂審核上的保障條款或標準,可以確保這一些民間促參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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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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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高委員好。委員關心的這個課題確實非常重要,未來在相關法規訂定時,我們一定會跟相關的部會,包含未來的數位發展部或是NCC或是相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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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但是我們修法之後,其實接下來應該會開始朝這樣方向走,有沒有可能是法條在修訂通過的過程中,同時用什麼樣的方式來確保這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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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關於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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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因為數位發展部可能要到7月才會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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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未來比如可以在細則裡面或是相關的辦法來訂定相關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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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是,所以細則的部分大概也會在數位建設部分,希望部長可以參採剛剛講的建議,包含資料的隱私權,畢竟民間參與,如果民眾的數據是在政府的手上,那麼我們希望政府有公權力,這個部分可以幫助人民保障隱私,但是如果是促進民間參與,所以是民間的單位來做這樣的數位建設,那麼他們怎麼保障隱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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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他們一定要遵循個資法相關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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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但是個資法也很久沒有修了。 |
第二個問題是在資訊安全的部分,部長知道最近不管是公部門或私部門,其實有很多資安遭受到駭客勒索的事件,甚至有很多資訊安全的狀況,其實連公部門系統都會被駭入造成系統的癱瘓,當然政府的科技專案或政府自己執行的計畫都有把7%要用在資訊安全的投資上,但未來促參的部分是不是也會有相對應類似的資訊安全保障條款在裡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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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針對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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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就數位建設而已,因為其他傳統的,我們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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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數位建設的範圍應該也是沒有問題,要看主辦機關的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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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這不是主辦機關,因為像資通安全法或者是目前政府在執行的這些案子上都有這樣的規定,所以如果你說主辦機關,聽起來變成這個彈性會在主辦機關手上,所以部長的意思是您不傾向把它變成大概是一個指導原則或規定,而是由主辦機關來彈性決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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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沒有,我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未來我們還會再進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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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目前還沒有確定的方向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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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對,我們未來在細則上會再跟相關部會來做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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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好,看起來這方面,部長可能還在研議當中,但我還是必須要在這個寶貴的時間跟部長說明,其實我非常肯定數位建設未來一定是公共建設裡面重要的一環,但是數位建設和其他傳統實體的公共建設非常不同,過去實體公共建設不管是在發包或是管理上,其實已經行之有年,也有類似政府採購法,其實它有一些SOP可以遵循,所以民間參與的時候,可以沿用這樣的方式;但是數位建設的發包,甚至像是在議價的標案或管控上面,目前看起來,連政府的部分可能都還是有很多的問題,所以如果連政府來做數位治理都還有這些問題的情況下,我們怎麼保證民間參與到這樣的數位建設,依據它的特性跟類型怎麼樣在資安或者個資上面能夠去做得更好,我覺得這個部分真的需要部長多費心。我是支持這個法案,但是同時我也必須提出對於數位建設這個很特別的類型的一個提醒,我希望財政部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把你們接下來在因應數位建設加入的細則,回給我們的辦公室來做一個討論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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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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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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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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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最後,針對促參的部分,剛才前面委員有提到促參的好處在於效率會比原本由政府做來得好,所以我相信數位建設未來會有很多是在這方面,因此希望促參司可以好好增加你們在數位治理方面人才的培養,因為未來你們可能會碰到很多這種類似的案子,不管是類別到底能不能符合數位建設,或者是在促參的金額、標案等等撰寫上是如何管控。部長,我想促參司未來可能要多一些數位的人才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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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會適當來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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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虹安: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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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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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0-7 |
speakers | ["沈發惠","張其祿","楊瓊瓔","曾銘宗","陳亭妃","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李貴敏","郭國文","林楚茵","鍾佳濱","高嘉瑜","羅明才","江永昌","高虹安","陳椒華","費鴻泰","陳明文","余天","林淑芬"] |
page_start | 315 |
meetingDate | ["2022-03-23"] |
gazette_id | 1114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4601_00009"]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繼續審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5 案:(一)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6 人分別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二)本院時代力量黨 團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促 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 鍾佳濱等21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審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6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民眾黨黨團、委員曾銘宗等 16人、委員楊瓊瓔等21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分別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等5案、(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1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中央銀行(含 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 |
agenda_id | 1114601_0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