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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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14時42分)部長好。今天我們審查菸害防制法,尤其在前年我們提出修法的版本之後,進入行政院,將近一年半的時間,才送進來我們立法院,我也在總質詢中提到兩次,請行政院趕快送來立法院審查,也謝謝主席今天特別排了這個審查。我們也看到衛福部有送自己的版本進來,我們希望趕快審查,把外部的聲音一起納進來之後,我們充分討論,不管是要禁止還是管制,總是要納管,所以要充分討論,才會有共識。現在衛福部對於電子煙是禁止,加熱菸的話,要納管,是不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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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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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委員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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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像這種情形的話,禁止就要去查緝,部長,你們衛福部有沒有整體的規劃?有沒有到市面上去瞭解現在市面上到底有幾種電子煙的販售?剛剛就有委員考你到底有沒有瞭解。電子煙到底有幾種?市場流通的情形,你有去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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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這個我沒有辦法清楚那麼多,因為這是違法的東西,加熱菸有幾種,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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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我們要審查的話,就是要去禁止跟納管,納管的話,就一定要有去查緝的人員,去瞭解市場流通的情形,所以剛剛點出來,是因為未來去查緝的可能是國健署人員,然而國健署預算又特別少,人員又少,怎麼樣有辦法針對整個市場去查緝?查緝時,在檯面上能夠去查,那如果交易轉入地下,在網路、輸入、販售、供應等等,衛福部有沒有一個完整的規劃?法在這邊修了,我希望能同步進行,法修好之後,你們馬上可以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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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整體來講,在查緝上,像有些白牌菸或其他的,當然是關務署會來查相關的事,至於我們這邊,是販售加熱菸的業者要來申報,我們要來審查,通過以後,才可以上市,一些上市的品牌,我們會透過地方政府進行查驗,如果沒有符合規格,就要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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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所以查緝如果需要經費和需要人力的話,就趕快補齊,才能夠讓我們的法不要有空窗期,直接可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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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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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院版第七條明文規定,主管機關對指定菸品要提出健康風險評估,那你們有沒有具體規劃指定菸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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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所謂指定菸品,現在指的就是加熱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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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就只有加熱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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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目前就只有加熱菸,將來定進去,人家問為什麼它是指定菸品,就說它是新興的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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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那傳統的紙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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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傳統的紙菸就是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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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也是要做健康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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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沒有,照目前的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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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只有新興的、指定的一些菸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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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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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現在很多菸品的成分也會改變,所以我認為,未來我們必須要有個全面的風險評估,只要是菸品,都要做人體的健康風險評估,部長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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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新興的菸品是這樣,將來這些既有的菸品改變的時候,會變成一個指定菸品,進到評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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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部長,我們是希望要做就要做好,我們在這邊修法,未來的執行更加重要,所以很多健康風險評估我們必須嚴格把關。我也希望衛福部能夠提出如何制定健康風險評估,研擬出方法,看怎麼樣納入菸害防制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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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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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剛剛有特別提到二手菸,現在因為吸菸的人也有權利,吸菸的場所也有分室內跟室外,本來是已經逐漸減少二手菸的問題,但是因為疫情的關係,可能有比較多人是在家庭裡面抽菸,外面沒有一個特定的吸菸場所,外面不能抽,回到家就抽得比較多了。這部分的話,要如何去管制,以及在菸害防制法中修法?部長,你們這邊是否有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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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我們在家庭的部分並沒有規劃,只有針對公共場所和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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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針對這個部分,要定一些決策,剛剛有特別提到,現在家庭的二手菸害反而增加了,暴露率也提高了,我們在這邊特別希望部長能夠考量吸菸族的需求,在公共場所有完備的吸菸場所的設置,這樣子的話,也能夠減少家庭菸害的暴露率,讓他們能夠有一個可以抽菸的地方,也可以讓他們的權利得以展現,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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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這個滿難的,不過我們再思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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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菸品燃燒之後,會有七千多種化學物質,尤其93種是有害的,所以我們希望整體的規劃要有完整的配套,含有有害物質的成分,我們是不是可以讓這些成分逐年減少?這樣子一來,燃燒後產生的有害物質也會相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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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這是一個概念,大家知道菸對健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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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濃度減少的話,致癌的濃度就會減少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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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如果是在家庭內,能夠的話,每天少抽幾根,是一件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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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部長,你一天抽幾根?你準備一天少抽幾根?你有這個決心,我很欽佩,那部長就要帶頭來做。
我們希望有害的成分能夠減少,菸燃燒之後,對我們身體的傷害也會減少,不管是吸菸的人或是吸二手菸的人,大家都會減少接觸致癌的成分,這樣子的話,我們才能防制家庭的二手菸問題,具體保護大家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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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對。我們努力來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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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努力也要做到,做好。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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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時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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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我們一起來減量,共勉之。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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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6-5
speakers ["林為洲","蔡壁如","呂玉玲","賴惠員","蘇巧慧","楊曜","吳玉琴","洪申翰","邱泰源","徐志榮","廖國棟Sufin‧Siluko","莊競程","張育美","洪孟楷","楊瓊瓔","游毓蘭","黃秀芳","李貴敏","陳椒華","陳瑩","江永昌","林奕華","邱臣遠","蔣萬安","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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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23"]
gazette_id 1114701
agenda_lcidc_ids ["1114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繼續審查:( 一) 委員賴品妤等18 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蔡易餘等17人 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菸害 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 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 林宜瑾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委員許淑華等16 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 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47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