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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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10時43分)院長早安。今天早上大家問了滿多跟文策院有關的事情,我比較想追蹤的是我之前問的事情,去年5月您還沒上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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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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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委員好。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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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您是6月上任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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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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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跟您講一下我之前的追蹤事項,之前5月我質詢時,你們的回應真的很像口號,很簡略,只回復我像是產業化、國際化、異業結盟品牌化,而且回復既不詳細,也不具體,看不出來文策院對文化內容設計的投審基準在哪裡,也看不出吸引投資人的機制跟媒合的規劃。經過我的質詢後,你們有提出比較具體的內容,因為我要求文策院要針對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低成效的部分提出檢討報告,也要重新檢送擴大投資人進場投資文化內容產業的具體規劃書面報告,文策院必須要有促進產業發展的責任,而文化部也應該要進行監督。
後來你們的確是在回復時有檢討投資低成效的部分,也有提出實務上的困境,這點我給予肯定,對於我質詢的回應,就有比較具體提出3個問題:國發基金的投資標的限於股份有限公司是有問題的,因為這跟多數文化內容事業體不同。其次是投資的流程太冗長,但投資期又過短,申請費時又要很快退場,所以讓業者卻步。再來,就是你們要求公司的、投資的,還有資力要求等等門檻過高,而我有看到報導,文化部長李永得本身也有回應正在檢討這個部分。您是院長,是主要的負責人,從去年5月到現在,這些困境解決了沒有?是不是能夠更具體地說明一下這個部分?關於國發基金等各方面的抱怨,然後問題解決了沒有?從您6月上任到現在已經9個月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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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跟委員說明一下,第一個是去年文策院整體投資出去的金額是文化部執行國發基金十幾年以來最高的一次,所以我想大部分的問題都已經解決了,我這邊也可以說明一下大概做了哪些事情、解決了哪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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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簡要說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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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是。第一個,其實投資就是要看經營策略、看經營團隊、看公司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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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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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其實大部分的文化內容業者都沒辦法直接做到這個程度,所以前面的輔導協力或者是新創加速器這些配套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第二個,像對於投資的流程、投資的一些限制,其實也都有在跟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做一些討論,也都有適度地打開,所以去年已經有投資境外公司的案例,也有投資單一案超過1億元的案例。再來是今年1月3日有更進一步去打開,可以投資非股權型態的公司,也可以去做預先審查等等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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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所以原本你跟我們講的實務困境,這3個都解決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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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是,其實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而且也都改善地滿具體的,也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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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因為我想立委的關切跟你們遇到的問題,從你們過去說沒有、回應的內容很像在喊口號,到後來有具體的回應,我想我們是希望一起幫忙解決問題,因為文化的事情,大家都很急,可是我們也知道它急不來。我們已經落後韓國的模式10年了,就你們預定的目標來講的話,過去2年的確是讓大家覺得執行成效太低,希望能夠一步一步解決問題,這部分我就跟您回應一下之前的質詢。
今天我想問的是如何促進國際投資的作法。您是院長,一定知道四大串流平台跟法國政府簽署的協議,把當地收入的20%用於投資在地內容,而且本來歐盟就有通過為了保護歐洲文化生態,串流平台內容要有30%是本地的內容,所以等於是保障本地內容之外,當地收入的20%又用於投資在地的內容,這是法國政府簽署的,你們代表政府在跟這些平台有一些深入地交流。這禮拜一文策院也跟Netflix簽署MOU,我覺得是一個非常好的、值得肯定的開始,可是因為你們有些保密協定不能公開內容,我想請問院長,就你可以公開的部分,到底簽署這個合作實際上對臺灣的幫助是什麼?譬如說Netflix在臺灣內容相關的影視作品會投入多少經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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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跟委員說明一下,第一個,文策院對於促成臺灣作品可以在全世界發光發熱有一整套完整的機制,比如說既有的成品、已經拍好的作品,透過參加國際展會的市場展等方式去作版權的銷售。第二個,是像Netflix這樣的方式,透過跟全球性的平台去作海外版權的銷售。再來是我們會參加並會引進國際的投資者做國際投資合製,因為國際的資金進來隱含著國際資金背後發行的通路,這是第三個可能的方向,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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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因為時間有限,我還有一題要問,你可不可以簡單講一個你們預期合作達到的效果?評估指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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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我覺得會有更多臺灣的內容透過Nexflix平台行銷到全世界的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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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內容的部分已經有了嘛!可是像我剛剛講的,歐盟有它的規定,對不對?這個似乎是一個很卑微的要求,未來能不能努力跟歐洲一樣的做法,實質增加這些跨國企業對臺灣的投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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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其實我覺得這是最理想的狀況,但不是文策院能直接做得到的事情,因為這需要政府及民間的內容平台業者有強的bargaining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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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如果不是文策院單獨能做的,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因為如果是跨部會的部分,我們應該要讓文化部來一起努力,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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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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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最後一個問題,依照文策院的設置條例第十條,董事跟監事任期為3年,這個問題是院長可以回答的嗎?還是應該請董事長?董事長不在,哪一位可以回答?院長可以的話,就請代為回答。第一屆董事會3年是何時期滿?今年5月要改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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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對,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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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媒體說我們第1屆董事會是鑽石陣容、黃金組合,也在開疆闢土上滿努力的,第1屆董事會卸任的時候,是不是會有一個任內的成果報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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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我們在這個會期有一個專案報告,我想可以在專案報告裡面做第1屆的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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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這個會期的專案報告跟第1屆的成果報告是兩件事吧?第1屆董事會卸任前,是不是要有個代表第一屆董事會的專案報告?董事長是不是應該責成?這是單獨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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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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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記得給我們包括我在內的委員1份報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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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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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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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賴委員品妤):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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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5
speakers ["賴品妤","吳思瑤","王婉諭","林奕華","陳秀寳","張廖萬堅","黃國書","范雲","羅美玲","林宜瑾","萬美玲","鄭正鈐","吳怡玎","何欣純","洪孟楷","陳椒華","游毓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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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24"]
gazette_id 1114801
agenda_lcidc_ids ["11148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及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丁曉菁列席就「CCC 創作集平台改版及其對台灣 漫畫創作與產業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48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