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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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11時10分)首先請教,CCC創作平台改版,有別於以往只刊登創作者原創的作品,這是過去的做法,現在增設了一個品牌專區。這個品牌專區的用意是要讓整個出版社來共同參與,目前已經有7家出版社加入,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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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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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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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陸陸續續會上架大概70部的作品,當然出版社上架的作品,相對可能會比較成熟一些,但是出版社可能都有自己蠻固定配合的一些作者。這些比較成熟的作品,我們現在知道的,包括金漫獎得獎作品《獅子藏匿的書屋》,或是獲得日本外務省國際漫畫大獎的《小丑醫生》等等,甚至有現在人氣電影作品《我吃了那男孩一整年的早餐》,這些作品恐怕都會非常受到歡迎。我當然覺得這是個好事,可以讓更多人來欣賞。不過,我想請教院長,對於出版社的加入,其實本席非常擔心,除了可以吸引很多人進來看好的作品之外,會不會壓縮了其他獨立創作者的創作空間?根據市場的演變,以後有沒有可能都會變成出版社的作品,反而過去希望能夠栽培這些獨立創作的本意就達不到了,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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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我想應該不會有這樣的狀況,因為我們未來規劃的方向是讓個人作者可以上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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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怎麼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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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個人作者經過一定審核之後,他的作品可以申請上架CCC數位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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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想這個部份要特別注意一下,因為有一些獨立創作者他們也會擔心,因此被壓縮了空間,這一點請院長務必要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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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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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另外,我想這次還有第二個比較大的變革是新增收費機制,過去是免費閱讀,現在要改成付費閱讀。我想過去CCC創作集之所以能夠孕育出這麼多優秀的國產漫畫,也是因為我們可以讓這些創作者能夠自由創作,他們怎麼天馬行空的創作,我們都非常尊重也鼓勵,他不必擔心自己的創作要不要去迎合市場的口味。現在既然改成付費閱讀,會不會讓這些創作者為了要迎合市場的口味,影響到他的創作內容,甚至比較市場化,整體創意會被抹殺。院長有考慮過這個方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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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我想CCC數位平台上,除了CCC創作集的內容,還有其他品牌,商業作品我們就先不管。CCC創作集所孵育的內容,基本上還是透過責任編輯的制度跟作者討論要怎麼做,作者擁有定價的權力,他可以選擇繼續免費,也可以選擇參與這樣的機制,作一些嘗試,這是一個自由的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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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相信這是一個自由的狀況,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要擔心嘛!因為在付費的情況之下,創作人會不會開始想像他要符合市場這件事情。當然選擇是自由的,但我希望在這個部分我們要多去思考一下。 |
接下來再請教,既然我們現在有這樣的改變,變成要收費,有收費就會有收費利潤分配的問題。我們來看一下收費額,我分成兩個部分來看,第一,如果是出版社上架的作品,出版社可以拿到作品60%,文策院要抽40%。如果是CCC創作集創作者的作品,文策院反倒要抽65%,作者只能拿到35%,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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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跟委員報告,第一個不是文策院抽40%,是在付給所有權人錢之後,剩下的要去cover金流成本,iOS跟Android的金流成本就已經佔30%,包括呆帳等費用。所以文策院實際拿到手上的不會超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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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有哪些成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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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金流的成本,我們透過iOS或Android的手機收費,平台端會收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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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有預計過這些成本要達到多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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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金流的成本大概就是30%,如果其他收費,包括其他像呆帳之類的成本,都是由文策院吸收。所以我們已經盡可能把所有實際拿到的錢給創作者,這是第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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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請教院長,您剛才說的金流成本沒有辦法往下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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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沒辦法,像國際大廠Apple、Google都是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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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都是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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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對、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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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我想這個部分要再說明一下。因為作者辛苦創作到最後,跟品牌專區的所得有落差,即便是5%,我覺得創作者的心理上要去考量一下。如果我們可以讓他自己的收入增加一些,也是一個很大的誘因。 |
你剛剛講這個部分,因為還有一些平台金流的成本,可是回過頭來看,現在我們改成也可以有「抖內」自由捐贈的功能,院長知道什麼是「抖內」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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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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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說說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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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就是donation,直接捐贈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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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給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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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給版權擁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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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版權擁有者,好,很好。也就是說我自己喜歡哪一個作品、哪一個創作者的作品,我就「抖內」給他,我自己歡喜甘願要去支持他,沒有錯嘛!既然是我們要去支持自己喜歡的作品,我就比較不理解為什麼在自由捐贈「抖內」的部分,文策院還要抽40%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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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報告委員,這跟剛剛一樣的狀況,不是文策院抽40%,60%給他,而是40%要cover金流成本和這些有的沒有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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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剛剛不是講金流成本就是30%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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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實際上可能還有呆帳的作業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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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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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實際上我們真正留下來的不到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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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院長,您剛剛回答本席上一題的時候有講到,金流成本就是30%,沒有辦法降,對不對?我們有一些其他的支出大概占5%,為什麼來到自由「抖內」的時候,你卻要跟人家多收這5%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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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我們收到的錢,會再投入臺灣漫畫產業的整體行銷,並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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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院長,投入整體漫畫的行銷,我們不是沒有編預算給你們呀,為什麼在這個地方要多壓榨人家5%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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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預算才會越來越多啊!才能持續維持更大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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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個回答,本席認為比較說不過去。其實文策院有文策院自己的預算,在支持漫畫的發展上,我們也不是沒有編預算嘛!今天也講過有很多的預算。明明剛剛提到30%是金流固定的成本,5%是屬於文策院相關的一些費用,你何以要在人家自由「抖內」,即我們自己欣賞這個作品、欣賞這個作者所給的「抖內」,你還要多抽5%?我希望你能夠檢討一下這個部分,是不是一樣35%,讓CCC創作集的作者能夠拿到65%。關於這點,院長可以同意來研議一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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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我們可以回去試算所有的成本,包括平台投入維運的費用。基本上文策院完全沒有獲利,因為平台營運是需要成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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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根據您剛剛的答覆,成本就在那個地方,可見這個地方其實多了5%。我們為什要斤斤計較這5%?我覺得這是對創作者的尊重,也讓他們有多一點的收入,如果可以減少成本,儘量回到他們身上,這也是我們支持這麼多創作者創作的動力之一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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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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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如果按照您剛才給我的回答,就是35%,本席希望在「抖內」自由捐贈的部分,可以提升到給創作者本身是65%。我們往這個方向研議,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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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好,我們回去試算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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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多久可以給本席一個答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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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4月中之前,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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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4月中?好,可以。那就4月15日之前,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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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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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謝謝院長。 |
接下來請教次長。文化部發放數位跟紙本的藝FUN券,總共發放了314萬份,到3月22日,目前領取的份數有272萬份,領券率達到87%,但是實際使用的份數只有186萬份,也就是說,實際使用只有69%,兩者的落差很大。我們看到109年的時候,藝FUN券使用率高達九成,何以現在只有六成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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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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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當然這一次因為參與抽獎的人並不是像去年發放藝FUN券的時候,大家的單一目標可能是在藝文人口,原本就有這個使用慣性的人,他會來登記抽藝FUN券,那這一次因為是一個公共平台,只要登記他就可以參與抽獎的機會,所以在抽獎對象上面,抽中藝FUN券的對象上,或許不像109年的時候那麼樣準確,所以使用率也會有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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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次長,您這樣的回答,我覺得會衍生出一些問題耶!您認為使用藝FUN券的就是這些藝文人口,也就是說,可能就只是在這些電影院啦!表演藝術啦!或者是出版業,沒有辦法再往外擴及,您的意思是這樣嘛?就是說之前這麼多人來抽是因為我們有特定的人口,這些人可能就是比較喜歡藝文方面,那現在因為在平台上,大家都來抽,抽完以後沒有意願消費,您的意思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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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沒有,應該是說因為這一次對象擴大,這還是我們的目標,我們不希望藝FUN券只給原本就會做藝文消費的人,當然希望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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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對,我們的設定就是不能只給原本就在使用的人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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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沒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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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但是現在你讓這麼多人來領,領完以後他們不用啊!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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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對,所以我們要加強宣傳,一定要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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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真的要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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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是的,我們會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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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最後一個問題,我們看到國發會有一個地方創生券,因為使用期限快到了,所以它把原本4月30日的期限延到了8月31日,那藝FUN券的期限也是到4月30日,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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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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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眼看著現在的使用率這麼低,再加上您剛剛也說了,需要多做一些宣傳,讓藝文人口之外的人可以來使用,我們有沒有考慮與國發會的地方創生券一樣,把藝FUN券的使用時間延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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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因為國發會的地方創生券使用的經費來源是國發基金,而不是用特別預算,那藝FUN券因為是用特別預算,特別預算在大院這邊的規定就是6月30日以前一定要結案,所以目前經過行政院那邊初步的討論,除了地方創生券之外的這些加碼券,原則上都不會再延期,使用的期限還是到4月30日,而且我們還有一些核銷的程序要在6月30日以前順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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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如果是這樣的話,次長,您會後是不是可以給本席一份報告?在剩下僅有的時間內,你要怎麼提高這個使用率,會後把這個報告送來給我們看,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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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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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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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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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宜瑾代):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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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2-5 |
speakers | ["賴品妤","吳思瑤","王婉諭","林奕華","陳秀寳","張廖萬堅","黃國書","范雲","羅美玲","林宜瑾","萬美玲","鄭正鈐","吳怡玎","何欣純","洪孟楷","陳椒華","游毓蘭"] |
page_start | 71 |
meetingDate | ["2022-03-24"] |
gazette_id | 1114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48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及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丁曉菁列席就「CCC 創作集平台改版及其對台灣 漫畫創作與產業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48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