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506

發言片段: 0
鄭委員正鈐:(11時37分)次長好。因為今天很聚焦在針對CCC創作平台改版及其對臺灣漫畫創作與產業的影響進行專案報告,所以李院長也一起。本席看了這個專案報告,尤其是針對文策院這邊的專案報告,我覺得與去年5月的報告最大的差別是在第14頁有提到品牌專區的建立,這邊特別提到「借鏡坊間百貨商城的經營策略,在CCC數位平台營運基礎上,增設『品牌專區』」,我覺得這個部分與去年的報告差距最大,應該是這樣子。
那麼在這個品牌專區當中,我就在思考一個狀態,因為CCC創作集在過去這幾年,它是在2009年由中研院開始發展,到後來文化部和文策院接手之後,它確實變得更商業、更具娛樂性啦!應該更具娛樂性,以前走研究型的那部分有一點點轉型,我覺得這個是好的,因為整個ACG產業或者是相關的部分必須要有本土市場的支持,這才是最重要的。
對於品牌專區的部分,其實我這邊有幾個問題想問,因為以前的CCC創作集很像是臺灣本土漫畫家的練功房,就是說他們在這邊,當時CCC創作集的編輯群也給他們很多不同的支持和方向,讓這些新的漫畫家在這邊做一個很好的鍛鍊,那我只是在想,在這一次品牌專區引進的時候,就讓很多出版社能夠一起來參與,可不可以請教一下院長,當時的這個想法是怎麼樣?在這些出版社一起參與CCC創作平台後,是否會影響到新興的本土漫畫家?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第一個,出版社有數位平台的需求,因為現在的消費者都是在數位平台閱讀,但小型出版社沒有能力自己養一個數位平台,所以他們樂於有一個公益性的平台讓他們使用。第二個,CCC數位平台也需要有更多的內容留住用戶,讓用戶每次上來都有新的東西可以看,我認為這是一個互相幫忙的狀態。第二個問題……
發言片段: 3
鄭委員正鈐:互相拉抬。
發言片段: 4
李院長明哲:是。
發言片段: 5
鄭委員正鈐:出版社這邊可能更成熟、更具商業性,可以吸引更多的閱讀者進來,當然可能也有機會帶動一些新的漫畫家。基本上,本席是認同這樣的概念,只是對於分潤的狀況有點不太理解。在現有的分潤機制中,品牌專區的付費閱讀收入是以作品定價的60%給出版社,但是在CCC創作集只有35%,你們在報告中並沒有解釋35%與60%的差別,只提到有稿費、有田野相關的支出、助手費及編輯等等,所以在CCC創作集的分潤是35%。本席想請教一個點,你從整個文策院的角度來看,這些是文策院的成本,但本席若是從創作者的角度來看,他就只有稿費,所以本席想知道文策院給這些創作者的稿費是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及標準?
發言片段: 6
李院長明哲:第一個是所謂CCC創作集的定位,它並不是文策院刻意要扶植一些作品與商業出版社競爭,而是針對特定題材或商業出版社可能不太願意做的,由我們文策院去做。
發言片段: 7
鄭委員正鈐:理解。
發言片段: 8
李院長明哲:是。
發言片段: 9
鄭委員正鈐:原本CCC創作集就是從中研院一路發展過來的,所以本席理解這個狀態,請說明稿費是怎麼給?
發言片段: 10
李院長明哲:稿費的計算標準嗎?
發言片段: 11
鄭委員正鈐:對。
發言片段: 12
李院長明哲:一頁的稿費大概是1,200元至1,800元。
發言片段: 13
鄭委員正鈐:一頁就是1,200元至1,800元?
發言片段: 14
李院長明哲:對。
發言片段: 15
鄭委員正鈐:本席先從一個角度來看,因為品牌專區這邊顯然更具市場性,雖然剛剛你提到CCC創作集本身可能不是那麼具有商業性,這點本席也能夠理解,只是對於動漫產業的支持一定不只是研究型的內容,更重要的是讓更多的閱聽人、讀者能夠接受。因此,本席就從整個產業的角度來看,給予品牌專區60%、CCC創作集這邊是35%再加上稿費,如果在沒什麼人觀看的狀況下,一頁有1,200元的稿費,勉強還可以支持,但是如果有很多人觀看的話,它的差距就會非常大。本席認為從創作者的角度來看,是否有可能提供他們選擇35%加稿費的方式或直接變成60%的抽成方式,不要稿費?這樣對於這些創作者會有一個可能性,如果他們的市場性足夠了,還是可以在這個創作集平台直接發表,不一定非要與這些出版社結合,院長,有沒有可能這樣做?
發言片段: 16
李院長明哲:可以,其實我們未來規劃的方向就是創作者可以直接與CCC數位平台簽約,他的作品就可以直接上架、可以直接拿走所有的分潤。
發言片段: 17
鄭委員正鈐:直接可以用60%來分潤,這樣的狀態才是對創作者更好的支持。但是對於剛剛你向賴召委解釋關於30%的部分,本席實在也很難接受,感覺像是外送平台要收30%而引起消費者哇哇大叫。你提到針對第三方支付平台有30%的成本,而且呆帳也包含在其中,本席就想到呆帳與其他費用支出的比重到底是多少,希望能有更精準的數字,請你之後到本席辦公室提出清楚的說明。本席認為30%的第三方金流平台成本真的是不合理,因為這個東西就是現在外送平台要求的30%,事實上,外送平台要求30%引起許多消費者與外送員哇哇大叫,大家都覺得不合理,如果這個平台也認為支應30%的金流平台成本是合理的,本席想知道為什麼?或是其中第三方金流平台成本有限,大部分還是用於呆帳或其他部分,希望你也能給本席一個完整的說明,好不好?
發言片段: 18
李院長明哲:關於這個部分,就我過往的經驗而言,不同平台不同服務的付費組成就會不一樣。
發言片段: 19
鄭委員正鈐:理解。
發言片段: 20
李院長明哲:是否可以在運行一季之後,再就實際數字與委做分享?
發言片段: 21
鄭委員正鈐:可以,剛剛本席就說了要你之後再跟本席提出具體的分析,因為本席個人認為30%的金流成本很不合理。
接下來要請問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對於保障ACG產業或漫畫產業有很大部分是需要政策的保護,目前我們對電視產業有自製率的要求,對不對?請問次長,電視台自製率有沒有特別對於動漫相關產業比例的保障?
發言片段: 22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發言片段: 23
李次長靜慧:目前在電視產業應該是沒有這樣的要求。
發言片段: 24
鄭委員正鈐:據本席所知,韓國政府為了保護本國動漫產業的發展,有一個義務播映制的規劃,要求電視公司播放的動漫節目至少要有50%是韓國本土的自製,目前我們在這個部分好像沒有這樣做,但是對於電視台的本土自製節目有一個比例的限制,不知是否有可能在臺灣的電視節目中也有一個動漫節目本土自製率的要求?可不可行?
發言片段: 25
李次長靜慧:我們對於臺灣動畫的保障是在兒童節目的部分有一個相關的規定,比較細節的部分就請影視局的徐局長來說明。
發言片段: 26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發言片段: 27
徐局長宜君:現在有規定在哪些時段、哪些部分中本土的比例要占多少,事實上,動畫原本是包含在兒童節目中,但是去年我們已經正式行文給NCC,希望可以從兒童節目的部分把本國自製動畫的比例拉出來,目前他們還在研議中。
發言片段: 28
鄭委員正鈐:還在研議中,本席希望這個部分能夠很具體,因為這才是對臺灣整個相關產業有具體幫助的做法。另外一個部分,文化部的漫畫輔導金在這幾年持續的往下走、持續的下滑,從108年的1億783萬元,一路到現在大概只剩下3,000萬元,請問,問題出在什麼地方,或是我們還有其他支持的預算,又是藏在什麼地方,能否請次長做個說明?
發言片段: 29
李次長靜慧:謝謝委員的垂詢,在這個表就可以看出109年到110年由7,002萬元變成3,094萬元,其中最主要是有一部分的所謂跨域整合經費移至文策院執行。
發言片段: 30
鄭委員正鈐:也就是在文化部中有一部分移到文策院。
發言片段: 31
李次長靜慧:是的。
發言片段: 32
鄭委員正鈐:關於這個部分,請你之後再提供本席一份更詳細的報告,哪些從原本在文化部移到文策院,之後如何做相關的補助,以及用什麼樣的標準給予補助。另外,關於漫畫輔導金的補助配套,之後也請到本席辦公室做一個說明。本席還要再問一個問題,在日本有智慧財產權的抵押可以提供融資,文化部這邊有沒有可能向財政部相關單位爭取,讓臺灣的智慧財產權,尤其像是動漫相關IP的部分,也能夠抵押融資?
發言片段: 33
李次長靜慧:我想整個內容、產業都很希望我們能夠去推動所謂智慧財產權這種無形資產可以被作為信用的評等或融資的保證,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與財政部都還在研議當中,也會在下一個階段文創法的推動中繼續努力,但是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成果。
發言片段: 34
鄭委員正鈐:針對這個部分也請加快腳步,到時候也提供本席一些書面的資料。本席認為如果IP能夠作為抵押權的融資,它就有可能再給這些創作者或公司進一步的租稅減免等等,才能從根本面來扶持臺灣這些相關產業的發展。
最後一個部分,去年CCC創作平台從8個編輯群到後來只剩下2個簽約留用,請你之後再給本席一個具體的說明,去年CCC創作及編輯群集體出走事件在後續如何處理?現在的結果又是如何?給本席一個更完整的說法。對於現在只剩下2位繼續簽約留任,你們說有些委外的部分,本席認為那些都已經不算數了,既然只剩下2位留任,我們後續要如何因應,才能讓平台持續維持很大的功能及影響力,謝謝。
發言片段: 35
李院長明哲:好。
發言片段: 36
主席:謝謝鄭委員的質詢,也請相關部門儘快以書面報告回應。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劉委員世芳與楊委員瓊瓔皆不在場。
現在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24
meet_id 委員會-10-5-22-5
speakers ["賴品妤","吳思瑤","王婉諭","林奕華","陳秀寳","張廖萬堅","黃國書","范雲","羅美玲","林宜瑾","萬美玲","鄭正鈐","吳怡玎","何欣純","洪孟楷","陳椒華","游毓蘭"]
page_start 71
meetingDate ["2022-03-24"]
gazette_id 1114801
agenda_lcidc_ids ["11148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及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丁曉菁列席就「CCC 創作集平台改版及其對台灣 漫畫創作與產業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48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