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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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1時45分)我要請教蔡部長,我們有緩起訴和認罪協商,這些收入是法務部在統籌做收支的編列。請問我們每年緩起訴的收入大概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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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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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委員好。我們統計處有這個數字,但是今天我沒有帶來,之後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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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大約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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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那是全國的,這個數字我不能在這邊隨便亂講,我一定會有很確切的數字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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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有超過10億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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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也不敢確定說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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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本席上上禮拜質詢已經問了,到現在都拿不到答案,然後部長現在也不說,這個部分其實讓人家覺得不是很合理。只是要大約的數字,你幕僚在後面可以幫你問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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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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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等一下質詢結束前,可以告訴我們大約多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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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我可以請統計處馬上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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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本席上上禮拜就問了,你到現在還告訴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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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那不是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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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本席要說的就是我們現在緩起訴的經費是由法務部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包括認罪協商,其中部分的預算、收入可以用在補助相關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我要請問部長,目前我們用在補助的部分大約占緩起訴金的多少比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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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剛剛委員垂詢的數字,我們同仁有找出來,我是不是請他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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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先唸一下好了,你唸總額就好了,大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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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林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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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錦村:跟委員說明一下,在107年左右是15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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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是每年的緩起訴加認罪協商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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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錦村:我這邊是緩起訴處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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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認罪協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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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錦村:認罪協商的部分是在院方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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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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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錦村:對,我可能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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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收入編在法院嗎?請問大約多少,這邊有嗎?因為我問司法院,司法院說不知道啊!說在法務部啊!就很奇怪!沒關係,今天我們先針對緩起訴金。部長,違反廢清法的緩起訴收入占很高比例吧!請問部長知道大約占幾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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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看委員的數字,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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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不是,你告訴我。因為你剛剛說15億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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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你不能要求我去背那個數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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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幕僚等一下再說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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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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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違反廢清法判緩起訴的比例大概是多少,可以告訴我嗎?因為我之前知道有九成,然後有不同的,以你告訴我的最正確嘛!我們現在知道,就是依照緩起訴金相關支配的監督運用辦法,其中也有包括運用在行政相關業務的辦理,包括研究等等,總之,我找了一下法務部或者是地方檢察署的預算,譬如以臺北地方檢察署的預算,補助的部分是占了4,000多萬元,然後1億4,000多萬元扣掉補助,就是不知道這個1億元的用途。部長,現在如果扣掉補助的占三分之一,請問法務部對於另外三分之二大概是怎麼支配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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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法務部不支配這樣的運用,這個都在各地檢署。而且個案如果是緩起訴處分,要繳緩起訴處分金的話,這個錢完全是入到國庫裡面,不是它留下來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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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有問主計總處,也有問國庫署,國庫署說就是法務部相關單位在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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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沒有,它太籠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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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然後現在我們找到預算,譬如說預算有編1億多元,但是1億多元扣掉補助,包括民間的一些弱勢族群、婦幼保護團體或者是毒品防制、犯罪被害人保護的補助。這些補助之外,我們找不到跟環境犯罪的調查或者是清除跟廢棄物有關的或跟環保有關的,都找不到。因為這個預算支出的支配權責是在部長你手上,所以如果你不講清楚,人家會覺得這個是部長的小金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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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不可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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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你要講清楚啊!所以我現在再請教部長,緩起訴金怎麼用的?除了補助團體之外,你們怎麼用的?剛剛黃委員也有提到,現在廢棄物的問題這麼多。你要告訴我們,你們怎麼用啊!部長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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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詳細地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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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我建議一下,時間關係,現在陳委員的問題,還是請他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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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再給我1分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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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再1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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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你要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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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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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因為我上上禮拜就問你們緩起訴金怎麼支出、怎麼使用,我到現在還拿不到資料,還不給我啊!所以我才會說是不是部長在負責支配的?你們支配用在哪裡?剛剛邱委員提到勤務加班費要合理,你就在那邊計較半天,還要好幾個月你們才能夠去評估。我現在問你,你們緩起訴金怎麼用?可不可以用在環境犯罪調查?可不可以用在環保不當傾倒的清除?你要講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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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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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還是用在你們的交誼費用或研究費用,你都可以好好地講嘛!針對緩起訴金或者是認罪協商金,是不是可以一個禮拜內就給本席?如果認罪協商是司法院,我來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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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一個禮拜書面答復,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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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一個禮拜內可以給我這3年的使用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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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我就直接裁示請部長一個禮拜內書面答復給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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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因為我已經要了2個禮拜,到現在要不到啊!他現在也不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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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說明一下。第一個,這個錢不是我在支配;第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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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誰在支配的?你說誰支配,你講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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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會回答委員。2個禮拜前誰答應委員要給資料沒給,我也會去追究。我現在也立即答應委員,一個禮拜,剛剛所提任何的問題,我都做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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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要講清楚,這很嚴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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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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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因為依「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是你們法務部管理的業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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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請部長書面回答之後,你有任何其他的細節,可以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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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主席,一個禮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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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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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7
speakers ["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曾銘宗","鄭運鵬","江永昌","陳歐珀","林思銘","黃世杰","邱顯智","陳椒華","管碧玲","楊瓊瓔","張其祿","邱臣遠","劉建國","洪孟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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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24"]
gazette_id 1114801
agenda_lcidc_ids ["11148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法務部、經濟部、中央銀行、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等部會首長列席就「近來國 內物價飛漲成因與打擊民生犯罪查察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48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