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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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11時51分)次長早,文化部有一個漫畫創作及出版行銷獎勵要點,我們把它的獎勵名單抓出來,個人有36個、公司行號有16個,補助金額不等,total將近3,000萬元。本席有2個簡單的問題,第一個,你們是如何決定?個人的部分是如何決定獎勵的金額?本席看到金額是從10萬元到54萬元不等,團體則是從50萬元到220萬元不等,所以第一個問題是你們如何決定它的金額?第二個問題,在CCC的經費中有一個人才培育是200萬元,與這個獎勵金額是否有什麼重複的地方,或是你們如何區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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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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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關於文化部的漫畫創作及出版行銷獎勵條例,我們會定期公告並收件,在收件之後就依照它的計畫內容及所需的金額,經由審查委員會一一審定,大致是這樣的程序。因此,我們是依照他們所提的計畫內容及經費需求,由委員討論是否通過後給予核定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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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首先他們必須提出預算的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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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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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你們也有一個很明確的規則可以follow,並不是他提多少你們就給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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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對,他應該如何提出計畫內容以及需求是什麼,委員都會依照他的計畫內容去討論案子補助的可行性及實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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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請問這個與文策院那邊的200萬元如何區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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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這個部分請文策院提出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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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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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委員好。我大概簡單說明一下,這筆200萬元並不是補助作品,而是與臺藝大合作開設助手的課程,希望可以孵育出更多的助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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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請問你們預算中的行銷規劃與國際行銷要如何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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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行銷規劃是針對臺灣內部漫畫產業的行銷,希望有更多臺灣人看臺灣漫畫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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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國際行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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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國際行銷是針對國際的部分,譬如參加國際展會,針對一些好的IP去做版權的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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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可否提供本席相關的數字,有多少比例是用於參展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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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我回去整理一下,再將數字提供給委員,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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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OK。據我們所知,即使是到日本最大的漫畫展覽參展,一個攤位大概臺幣10萬元上下不到就有了,所以我們很好奇這個金額的組成到底是什麼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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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沒問題,我們再提供資料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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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平台營運就是完全給CCC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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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對,CCC數位平台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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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本席之所以會問850萬元是否全部給CCC,因為剛剛許多委員都提到在品牌與CCC創作集之間怎麼感覺品牌的收入比例還比較高,你的理由是希望這個平台能夠自負盈虧,所以還是要有一些收入,本席認為這個可能要斟酌一下,畢竟我們已經編列了850萬元的平台營運費,所以這個可能要再斟酌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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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其實就考量的邏輯而言,有一個考量點是文策院應該是推動產業化的行進,而不是干涉商業化的行程,因為市面上已經有一些商業平台出現、有一些既有的拆分遊戲規則存在,我覺得文策院如果完完全全不拿任何錢或是怎麼樣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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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本席沒有要你們不去拿任何錢,就像你與品牌的拆帳是60%,你們是拿它定價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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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已經優於商業平台拆分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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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本席不是要argue這個部分,而是針對CCC創作集的部分,誠如剛剛鄭正鈐委員所言,本席認為它與品牌專區一樣支付60%是比較合理的。另外,剛剛也有多位委員提到30%給iOS和Android,其實現在一年100萬美金以下是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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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這個會去申請,我們的行政法人不確定是否符合它的資格,但我們會去申請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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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還有其他金流的方法,譬如買點數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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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是,都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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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還有很多其他的方法,所以本席很好奇這些是怎麼簽約的?直接簽定價的百分比嗎?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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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其實在商業平台上拆帳的方式很多元,譬如根據實際拿到的錢再去拆分,而我們是用定價去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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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本席認為比較可行的是從實際拿到的錢去拆帳,這樣的合約會比較合適,因為我們知道從30%降到15%也是去年的事,誰知道明年又會變成什麼樣,如果又要再來一次,整個合約都要重做,所以本席認為可能從實際拿到的錢去拆帳會比較合適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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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從實際拿到的錢去拆帳的話,我們的付款時程會再往後延,因為我們必須在拿到報表之後,才能進一步做結算,再支付給創作者,這樣在時程上就會delay。如果是以應收的基礎去計算,我們的錢可以跑得比較快,所以我們後來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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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先不要考慮報表的部分,你說iOS那邊的錢拿過來大概會delay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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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每個金流給報表的時間會有時間差,所以我們必須在當期確定實收多少,才有辦法以實收為基礎往後去記帳,但若是以應收為基礎,變成是以我們系統的紀錄為準,在付錢的時候我們就會知道,所以我們最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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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這個很簡單,其實就是你要早點給或晚點給,雖然實收與應收會有時間差,但是在扣款的那一瞬間,系統上應該就已經知道最後的實收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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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不一定會知道,可能會有呆帳,如果用戶沒有付費就會產生呆帳,這個時間差會比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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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所以你是要扣掉呆帳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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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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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你用實收去計算,但是用應收的時間點給他,本席認為你們是可以做得到的,因為你也不是以實收的百分之百給他,而是用實收扣掉呆帳的部分與營運的一些成本,所以這個真的是可以認真研議一下,展現出你們的誠意,再多擠一些錢給這些辛苦的創作者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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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我們已經很努力地往這個方向靠近,就文策院的立場,這個平台去獲利或賺很多錢並沒有任何的意義,一個考量點就是我們的拆帳比與商業平台的拆帳比不能是一個不合理的落差,這樣會影響商業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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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老實說,從表面上來看,進入CCC創作集之後拿到的分潤怎麼會比品牌專區還要低,第一個就是很不好的印象,這個地方一定要改進。再來就是本席剛剛說的,你可能要再機動的調整,不要寫死了就是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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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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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想再請問一下,你所謂的品牌專區會包括外文翻譯成中文,還是只有中文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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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沒有,目前都是臺灣的漫畫,即規劃的都是臺灣的漫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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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你們會考慮讓外文翻譯成中文嗎?因為它就是一個平臺嘛!你希望這個平臺越多人來越好,也間接帶動他們來看,即我們想要真正推廣的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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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應該是說我們會去看,如果商業平臺就能滿足的事情,我們會在商業平臺去完成。也希望這個公益平臺去補只有商業平臺會欠缺的那一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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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這當然是,但是我們都知道你手機下載的app是有限的,如果下載商業平臺的app,就看到他所要的東西,他就沒有理由來下載你的東西。如果你的平臺是商業的,再加上我們想要推廣的,我覺得他比較會有動機來下載這個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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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瞭解委員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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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覺得你們可以試著再考慮一下這個方向,當然我們也不是為了要跟商業平臺競爭,可是你可以取一個平衡點,不要讓大家覺得這個app很漂亮,它的立意良善,但是你要我去下載的動機就不是那麼強烈,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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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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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剛剛其實有許多委員都提到編輯的問題,我們希望能夠有個報告,讓我們知道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你們應該已經知道了,到底怎麼解決呢?這是一個底啦!如果你們沒有一個好好的編輯群,就很難去做一個好的作品出來,希望可以儘快給我們一個報告,讓我們知道該怎麼改善。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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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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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怡玎委員的質詢,接下來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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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2-5 |
speakers | ["賴品妤","吳思瑤","王婉諭","林奕華","陳秀寳","張廖萬堅","黃國書","范雲","羅美玲","林宜瑾","萬美玲","鄭正鈐","吳怡玎","何欣純","洪孟楷","陳椒華","游毓蘭"] |
page_start | 71 |
meetingDate | ["2022-03-24"] |
gazette_id | 1114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48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及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丁曉菁列席就「CCC 創作集平台改版及其對台灣 漫畫創作與產業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48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