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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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12時43分)副主委,針對今天的兩岸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本席真的很肯定行政單位拿出這個版本,因為臺灣是一個科技島,現在臺灣整個經濟都是高科技,也算是我們的護國神山,針對要如何保障這些科技人才,以及科技產業能永續,陸委會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與第九十一條的修正,受到政府補助以及還離職未滿三年去中國的審查機制,現在罰則都提高為罰鍰200萬元至1,000萬元,本席肯定這個政策,請陸委會說明未來整個審查機制的建立能不能很嚴謹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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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陸委會吳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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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跟委員報告,將來整個許可管理機制在移民署會有一個審查會,這個審查會的成員也會擴大,包括委託補助、出資等相關機關;另外一個面向就是,我們也會跟企業來做溝通,剛剛講到要透明,要讓企業瞭解哪些人員必須要被管制,然後要做許可申報,並由將來的審查會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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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因為這還是要很嚴謹地去監督,畢竟未來法條修改上路的話,陸委會都要去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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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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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再來請教經濟部,其實科技人才要避免被竊取?如何保存?半導體產業是我們國內經濟發展最堅強的後盾,其實我們的科技業在國際上非常亮眼,這次新增第八條就是違反侵害臺灣關鍵核心技術,以及營業秘密將處以五年以上到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百萬元至一億元之罰金,這也是未來科技業的一個保障,次長,實施上有沒有任何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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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陳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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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正祺:這個是一個新的立法,目前已經盡我們最大的力量來跟產業界,還有機關會商,我們目前認為這是一個可行的作法,也就是營業秘密加上國家關鍵技術,兩個結合起來的構成要件,這樣的打擊面應該是比較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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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對,我們最主要的特色高科技產業還是要受到保護,因為這畢竟是我們國家重要的命脈,經濟部一定要很嚴謹去看待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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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正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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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請教科技部,針對這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了第九十三條之一,就是中國背景的公司假借人頭違反來臺投資等行為提高刑責,這可以加速審查,提升法制面上的國安防線,本席一定都支持,因為現在不管在國際上,像美國、韓國,他們對我們的經濟間諜法案都是強化執行以及加重刑責,未來在科技部對於除了商業競爭及所造成國家安全的問題,在刑責方面要如何來加重?或是如何掌控、審查?請次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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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科技部林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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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敏聰:在刑責部分,其實法務部有整體規劃,我們就遵照目前國安法的整個設計,至少比目前沒有一個對於刑法,或者是罰則有這樣的法律基礎,對於未來保障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就變成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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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畢竟整個執法方面,還是需要做一些滾動式調整,未來最終就是要確保這些高科技產業能繼續在臺灣生存,並繼續在臺灣培養新的人才,這是今天那麼多部會來參與修改兩岸條例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課程,希望各單位還是要加緊腳步、要審慎,大家一定要手牽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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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敏聰: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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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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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記發言的陳委員明文及羅委員致政均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之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翁重鈞、陳明文及莊瑞雄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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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7
speakers ["張宏陸","羅致政","王定宇","邱顯智","江永昌","羅美玲","王美惠","湯蕙禎","賴香伶","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鄭麗文","林文瑞","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游毓蘭","孔文吉","趙天麟","管碧玲","賴瑞隆","張其祿","吳琪銘","翁重鈞","陳明文","莊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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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24"]
gazette_id 1114701
agenda_lcidc_ids ["11147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 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十條之一、第九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國家安全法」:(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趙天麟等 23人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王定宇等30人擬具「國家安 全法增訂第二條之三及第五條之三條文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國家安全法 第二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 委員江永昌等22 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7 人擬具 「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陳明文等25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三 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高嘉瑜等22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一)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二) 審查委員蘇治芬等17 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 「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台灣南社請願文書1案
agenda_id 11147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