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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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12時26分)主席、各位委員。本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在召開5次會議後,唯一有共識並通過出委員的條文就是本條──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也就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與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停止適用。」,這就是等一下希望被通過的條文文字,我們的共識是由於資訊發達、教育普及,現在的年輕人提早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公共事務,並且有足夠成熟的思慮,足以辨識價值善惡、政策優劣,故而應該降低國民的公民權年齡,讓年輕世代有更多的機會為自己的權益發聲、為社會的進步共同來努力。 |
十八歲公民權是民進黨長期、始終、一貫的主張,但民進黨對修憲的期待其實遠不只如此,為了國家更好、更長遠的發展,民進黨在國民大會時期就已經為修憲的議題奮戰過,在場甚至有多位委員,像是李昆澤委員、邱議瑩委員及鍾佳濱委員等,他們都是當年的國民大會代表,一代又一代,我們的主張始終一致,不曾改變。我們追求的是普世認可的民主法治價值,我們所追求的是希望國家更好的典章制度,所以我們多麼希望在本次的修憲,就社會也多數同意、有共識且討論多時的廢考監及調整修憲門檻也能夠通過,但是很可惜,我們本次沒有完成。 |
修憲是國家大事,有一定的門檻,單一政黨無法成事,必須政黨合作才有成功的可能,修憲成功也不是一黨的成績,而是代表各政黨對國家有一定方向的共識。很遺憾,我們這一次無法為國家取得更多的共識,但是也很欣慰,我們至少完成了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正,希望這是一個好的開始,所以我還是要呼籲不分黨派的全體委員,在等一下條文表決的時候,按下贊成票,在下一次的修憲契機,我們能夠有更多的共識。當然,也希望在未來公民的投票複決時,能夠有更多不同世代、更多人一起站出來,共同支持十八歲公民權的憲法修正案。謝謝大家。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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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5-5 |
speakers | ["游錫堃"]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3-25"] |
gazette_id | 1114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4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agenda_id | 11142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