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606
發言片段: 0 |
---|
賴委員香伶:(12時33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今天針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草案統整了不同的版本以及相關的精要內容之後,提出把公民權下修到十八歲,我相信這個條文等一下在投票的時候,應該會達到我們要求的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我相信很多委員在想當他要投下這一票時,他們是為了下一代做了什麼事情?我要跟大家說,我們是做對的事情,而且我們晚了非常多國家50年以上,因此這件事情不應該在第10屆的立院成為遺憾,所以我也衷心期盼我們等一下的投票是順利而且是正向的。但大家都提到修憲委員怎麼會在只有第一條修憲條文之後,就沒有下文了呢?這當然是各黨團以及修憲委員們的責任,也會是游院長的責任,因為我們的修憲委員會並沒有停下腳步,只是這個時候要先完成2022年11月26日在公民複決的時間上提前六個月的程序要求,那何時將啟動第二個修憲案的協商呢?端看政黨之間還有沒有互不信任的因素,如果在今天的程序上大家互有怨言,互有一種預設立場,我們第二個修憲會在哪裡呢?所以殷殷期盼我們能夠真的放下成見,臺灣的國家正常化就代表了憲政修改可不可以健康化,既然要健康化,就讓我們把真正屬於國人的憲政權利拿回來。 |
最重要的是,除了剛剛講的修憲門檻或者是是否廢除考監這一類過去兩黨之間有不同的立場之外,有沒有可能第三個是重要的權益?我在此很清楚的提出我們的希望,不管是大家期待的健康權、全環境權、居住權、勞動權,這些世界相關公約能夠在修憲的規範裡以優先於其他法令的方式來入憲,會是共同完成一個人權立國在憲法上的彰顯以及實質的落實,是不是有這個機會呢?民眾黨的二位修憲委員──本席與張其祿委員,會繼續來推動,也請大家一併支持。謝謝。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55 |
---|---|
meet_id | 院會-10-5-5 |
speakers | ["游錫堃"]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3-25"] |
gazette_id | 1114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4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agenda_id | 11142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