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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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9時13分)部長,我今天想再繼續跟您討論食品外送平台的議題。今天謝謝召委安排職安署針對111年度的勞動檢查計畫做詳細的報告跟追蹤,那我本身想針對食品外送平台這個議題來持續跟部長、署長溝通。去年我其實就有兩次針對外送平台的議題跟兩位一起討論,記得上次部長有承諾,對於食品外送員的權益保障,像立法保障平台工作者類勞工的議題,部裡面有在做研究,請問相關的報告出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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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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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吳委員好。出來了。報告委員,我們在今年1月已完成零工經濟、類勞工相關的研究報告,此報告也有函送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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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們沒有收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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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沒有收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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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對,所以才要問你,到底送出來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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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沒關係,如果沒有送到,我們會後馬上再補,因為同仁告訴我是說有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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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們辦公室說沒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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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跟委員報告,在這個研究裡面,我們是針對德國、加拿大、西班牙、義大利四個國家的類勞工的經濟制度去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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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請問一下,它是屬於僱傭關係、自營作業者,還是屬於中間類型的勞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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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從這個研究報告看起來,各類型的零工經濟者是不是可以定位為類勞工,其實各國的法界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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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還是沒有辦法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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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沒有辦法下結論,而且有些本來是零工經濟者,被歸為類勞工之後,導致他的一些保障反而倒退,所以我們發現各類型的經濟工作很難用一套制度去框架,很難把零工經濟全部歸為類勞工,然後用一套制度去規範它,這不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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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你的意思是要立一個專法有一定的難度?或是認定它是什麼樣的類型是有難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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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其實現在有關於類勞工的法制,從各國的研究報告看起來,也沒有辦法單純地透過一個專法就足以保障各種工作類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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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看到職安署透過指引試圖去框列並保障其勞動權益,從108年10月2日的外送平台作業安全衛生指引1.0版,108年12月2日的2.0版,甚至到109年的3月,你們已經推出3.0版,甚至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時也列為準用,如果違規的話,還有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的罰則。所以,這部分看起來你們的作法是,透過指引不斷地引導業者朝你們要的方向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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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一開始我們最關注的是外送員的安全,因此職安署透過相關的法規範給予相當的保障,不足的部分我們再隨時滾動檢討。接下來就是關於薪酬的部分,到底平台業者跟外送員之間,因為他們後來在費率方面都有些變動,會影響到外送員的薪酬,甚至因為搶單而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等等,這個會牽涉到薪酬的部分,所以我們今年也跟交通部開會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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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部長,今年2月10日勞動部主動邀請食品業者、物流業者、工會、交通部公路總局一起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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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包括四大超商、四大賣場及三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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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請問這個會議的結論,你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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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們有要求平台業者必須去具體研擬改善管理機制,主要是從源頭管理,請超商及賣場將外送的安全納入選商的機制,從源頭來強化安全管理,相關的規定也都會滾動檢討,業者這邊也都表示願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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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所以這個動作的用意就是,除了過去有指引之外,也透過跟各平台還有各業者的溝通,希望不要把「限時送達」等用字放在合約中,另外也特別希望外送平台的派單機制,或是計價的方式要更友善引導外送員能夠遵守交通規則,甚至你們還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一個「機車外送交通安全指引」,這部分是由交通部來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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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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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預計何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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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他們已經公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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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已經公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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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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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所以當天開會就已經有這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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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交通部已經在3月1日公布「機車外送交通安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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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看到大家在努力的是,不一定是立專法,但是有一些行政指導跟溝通,就是找業者跟平臺的老闆們一起坐下來喝咖啡,把這個事情談得更清楚,然後從源頭來做把關,或是希望解除包括限時間送達等,就是要顧及到安全的問題,希望在未來的合作,他們都能夠朝這個方向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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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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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這樣子看起來我們已經開始在落實了。本席在110年的預算審查有提了兩個,即針對平臺要公布派案與懲戒相關之運算規則,因為過去針對外送平臺,很多外送員都不瞭解如何派案、如何計算費用,特別是懲戒部分,因為在懲戒不公開的情況下,他們經常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被懲戒了。另外是針對導航系統,這部分很細,比如導航系統弄錯了,可能他就會跑到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或是跑到山上去。請教司長,這次有沒有特別針對這一些細節去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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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關係司王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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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委員關心外送員的接單部分,因為接單率跟他的收入很有關,如果發生爭執的話,像熊貓內部就有一個申訴的機制,可以進行申訴;如果申訴不成立,可以到勞工局做協處。事實上也有個案在勞工局調解成立,所以後續是有一些制度可以讓外送員的權益得到一些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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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您說地方政府都有這樣的協調機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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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我們也開了會,地方政府願意來協處,針對接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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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司長確定嗎?因為我們接到的反映是地方政府勞工局處不太受理外送員的申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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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跟委員報告,我們上禮拜才開了一個會議,找了六都業者,他們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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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所以現在六都的勞工局都可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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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都能夠接受他們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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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他們能夠接受協處,有這個平臺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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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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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這部分要跟外送員宣導,之前他們跟我們反映是說,他們發生爭議時要做調處,但是地方的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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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請同仁送一份資料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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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我們也把這個訊息轉給外送員瞭解,當他們碰到一些勞資爭議的時候,可以透過勞工局來協處,不然他要走法律訴訟是非常耗時,他們沒有時間跟力氣去做這種訴訟,所以我希望我們從行政的部分來協處,來解除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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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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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謝謝,相關的資料再請您補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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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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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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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6-6
speakers ["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蔡壁如","邱泰源","蔣萬安","洪申翰","莊競程","徐志榮","林為洲","黃秀芳","張育美","楊曜","陳瑩","邱顯智","賴香伶","陳椒華","高嘉瑜","楊瓊瓔","劉建國","廖國棟Sufin‧Silu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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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28"]
gazette_id 1115001
agenda_lcidc_ids ["11150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勞動部就「因應近期重大職業災害事件111年度勞動檢查規劃報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 詢
agenda_id 11150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