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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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王委員美惠:(9時58分)謝謝主席,麻煩請次長上臺備詢。次長,關於今天要討論的法案,有很多委員提出不同的提案,本席也有共同提案,針對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希望從4萬5,000元調整為5萬元,雖然金額只有小小的5,000元,但對於村里長來講,卻是非常有幫助的補助。相信次長應該也很瞭解,自從小英總統就任以來,基本工資每年都有做調整,他剛上任時是2萬1,009元,調整到今年,已經是2萬5,250元了。在這樣的調整當中,加上這幾年物價波動嚴重,本席現在要跟次長探討的是,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是否應該要做調整?因為增加的金額,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必須由地方政府去自籌所需經費。在今天這麼多位委員的提案當中,請問次長有什麼樣的意見?其實里長的工作包括環境維護,以及對弱勢者的幫助,我相信對於這4萬5,000元,他們應該是拿來幫助很多弱勢者。另外,路燈不亮、水溝不通或是從事防災工作,尤其是現在中央政府做得很好的長照工作,也是由里長負責宣導、去做,所以我覺得村里長的工作非常辛苦。
我們提案的目的是要獎勵他們的辛勞,因為事務補助費的部分,長久以來一直沒有做調整,但過去這段時間,基本工資已經調漲多次,可是事務補助費卻是有22年沒有做調整了。今天我相信無論是哪一個政黨,都對這件事情非常關心,是不是可以請次長表示一下意見?地方有地方上的需求,尤其針對這件事情,據我所知在過去幾年,從106年到107年,你們也有在地方上開過會,只是地方因為財政上的問題,所以這幾年並沒有做調整,請問你們有什麼改進方式嗎?本席從基層出身,我知道村里長工作的辛苦,甚至有時候里長管理的業務比議員還要多,請問次長,你覺得這一次的調整行得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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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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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委員早。非常感謝王委員,尤其委員在地方待過一段很長的時間,相信你對這個問題非常瞭解,我想從今天會議一開始委員所做的提案說明中,就可以清楚的知道朝野委員對於地方第一線的工作人員,也就是村里長,都是給予高度的肯定,這也是我長期以來看到的。其實我們的村里長是第一線,尤其從早期到最近20年來的變化,村里長的業務有減少、也有增加,這是隨著時代的變化,因著時代改變,我們關心的方向、政策一直有在調整。過去村里長沒有在做長照,但現在要做,而且是變成重要的業務在推動,因為對地方長輩的照顧非常重要,所以有很多演變。因為村里長位於第一線,在為民服務方面的付出應該在社會當中都得到高度肯定,我們一定要藉此機會感謝村里長,因為他們都在第一線為民服務。
現今時代基本工資已經調整,物價也產生一些波動,國民所得也一直在增加,直到現在我們的國民所得已邁入已開發國家的標準,所以對於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相信從今天委員的提案當中可以很清楚,這是大家需要關心、討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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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政次,在你說的同時,本席在此也要告訴你,這次的調整會影響到7,761人,以每人5,000元、12個月來算,剛好是4億6,5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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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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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本席要和你探討的是有些地方的財政有困難,我要告訴政次和主計單位,按規定,若是人事費有欠缺該如何補助?目前全臺灣可以補助哪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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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跟委員說明,地方財政應該要做合理管控,剛才我在報告當中也向委員會報告,我們必須考慮地方財政情形,因為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好壞相差很大,如果這筆錢調增,其實都是增加地方財政負擔,但如果地方政府有共識,肯定村里長對地方的付出和貢獻,那就應該在地方財政做合理調整,該省的要省、該支出的要支出。當然,就中央補助款來說,因為要面對22縣市,所以一般性補助計算額度有一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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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對,當然要有一定標準,本席現在就是要跟你說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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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如果這筆補助能夠納入一般性補助計算中,主計總處當然會納入計算,不過因為縣的部分是編入鄉鎮市公所,這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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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對,這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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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可以納入一般性補助的到底有幾個縣市?其實看辦法就很清楚了。我要強調的是如果社會大眾都支持應該做適當調整,肯定村里長對地方的付出,地方財政也要適度自行調整,這部分我在報告中也有提到,最多的是新北市,總共有一千多個里,支出會增加6,1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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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對,剛才政次已經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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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最少的是金門烏坵,有2個里,還有馬祖東引也是2個里,所以他們1年總共增加12萬元,如果將這12萬元拿到其他鄉鎮市看起來可能沒什麼,但是對烏坵和東引來說,本來他們的收入已經夠少了,所以支出就相對困難,但這總是要整體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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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政次,我質詢的時間也到了,我最主要是要讓你瞭解地方有地方的困難,因為有補助他們人事費,如你所說,地方該省要省,這是你我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只是未來這筆錢要怎麼處理?現在很多人想瞭解,如果今天通過了,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實施?本席覺得我們剛剛在討論這些問題的時候,主計單位應該要去瞭解得更清楚才是。政次,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很多年,感謝今天的主席安排修法,讓大家早日共同完成這件事,就你剛才所說的,我想知道到目前可以補助哪一個縣市?你說了那麼多,至少要有所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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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要請問主計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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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主席,請再給我一點時間,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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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公預處黃專門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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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專門委員淑莉: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目前是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財政支出設算的一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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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我知道,我是問你們今天要來開會之前是否想過,如果法條通過,目前可以補助哪一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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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專門委員淑莉:剛才次長有說,鄉鎮的部分是縣要處理,直轄市的部分因為目前沒有差短,可能這部分就沒有辦法協助到。但是基隆市和新竹市的部分,基隆大概可以有9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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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基隆可以,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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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專門委員淑莉:嘉義市的話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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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嘉義市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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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專門委員淑莉:對,目前有缺口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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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如果你們要補助嘉義市,我是很高興,但是在我的認定裡面,嘉義市財政狀況不錯,如果你們要補助,我當然願意,身為嘉義市的立委,還會不要你們的補助嗎?所以這個要瞭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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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專門委員淑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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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政次,大家都是在討論問題,並不是麻煩製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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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大院所有委員提出的法案都是關心地方問政的品質、提升村里長服務,都是為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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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最後本席要跟你說議員助理人數上限和下限的問題,你們要去思考、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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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這個我們都思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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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今天沒有說不代表問題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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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我們都思考過,我們也都和地方議會討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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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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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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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8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湯蕙禎","羅致政","周春米","邱顯智","林昶佐","楊瓊瓔","陳超明","林思銘","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鍾佳濱","林為洲","羅美玲","王美惠","李德維","賴香伶","張宏陸","鄭麗文","管碧玲","翁重鈞","吳琪銘","林文瑞","游毓蘭","許智傑","陳椒華","萬美玲","蔡易餘","黃秀芳","張其祿","傅崐萁","陳明文","賴惠員","陳以信","劉建國","林奕華","廖婉汝","莊瑞雄","林楚茵","蔡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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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30"]
gazette_id 1115101
agenda_lcidc_ids ["11151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 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江永昌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 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地方 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 員何志偉等17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六條條文及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瑩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 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地方 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林昶佐 等17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 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 代力量黨團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9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 查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 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周春米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 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 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 查委員許智傑等24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 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 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agenda_id 11151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