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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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1時34分)這一次的修法是因為高雄外勤消防員徐國堯提出的釋憲案獲得大法官的受理,並且做出了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要求保障輪班公務員的健康權,這當然是劃時代的突破,對於這些輪班公務員,不管他是在警察、消防、移民署、海巡署,乃至於交通部旗下的這些公務員等等,也就是各機關啦!他基本的健康權要如何獲得保障?顯然公務員服務法本來的保障強度是不充足的,所以大法官對這個部分也多所指摘。 |
接下來我們要放一段現任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同時也是現任消防員黃鈺翔的影片,請他用第一線基層的角度說出消防人員的心聲,大家來看一下。 |
(播放影片) |
發言片段: 1 |
邱委員顯智:部長、主委、人事長。消防員每年加班3,000多個小時,剛剛黃育祥已經講出了消防員的心聲,將近一半的消防機關是全年零補休,主委,我有跟你說明過,是零補休,一整年連一個小時的補休都沒有,消防員被迫一直加班,卻沒有加班費及補休,所以消防員徐國堯才會去申請釋憲,大法官也明確指出,應該要有符合健康權的工時上限、加班的合理評價和適當補償。請教人事長,如果現在這樣的版本修法通過了,會不會到時候結果還是不合憲?會不會有這個問題? |
發言片段: 2 |
主席:請行政院人事總處蘇人事長說明。 |
發言片段: 3 |
蘇人事長俊榮:委員好。這一次釋字第785號本身主張的健康權,以我們的思考邏輯,就是一定要符合釋字第785號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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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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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很重要的一個概念就是人力的問題,因為他們有加班,有加班是不是要補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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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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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有補休才讓他們充分休息,這才是健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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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所以如果是空白授權,然後原地踏步的話,到最後的結果是什麼?最後結果是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休,都是在換嘉獎,這個大家已經討論非常多次了,所以我這邊做一個總結,不要占用大家的時間,請考試院、行政院儘速訂定輪班工時的上限,上限應該要訂出來,並取消加班費換嘉獎的制度,換嘉獎沒有意義,講很多遍了,我們才能會進行一個符合健康權保障的法案討論。他剛才也一直在呼籲,應該要聽基層消防員、公務員的心聲,開一個公聽會,讓大家表示意見,才能夠知道大家的辛苦。 |
發言片段: 9 |
主席:接下來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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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36-9 |
speakers | ["黃世杰","游毓蘭","陳椒華","陳歐珀","柯建銘","曾銘宗","陳玉珍","范雲","高虹安","江永昌","林思銘","陳以信","鄭運鵬","劉建國","王婉諭","邱顯智","楊瓊瓔","賴香伶","林奕華","周春米"] |
page_start | 129 |
meetingDate | ["2022-03-30"] |
gazette_id | 1115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52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二)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員 服務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十四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林俊憲等20人擬具「公 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五)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何志偉等 32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 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八) 委員葉毓蘭等24 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九)委員陳玉珍等22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委 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公務 員服務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二)委員江永昌等19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 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三)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十四)委員 范雲等16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十四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十五)時代力量 黨團擬具「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十六)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七)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二條文 草案」、(十八)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十九)委員葉毓 蘭等17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考 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二)民眾黨黨團擬 具「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江永昌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四)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 十三條、第二十三條之一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52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