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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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2時36分)次長辛苦了。今天朝野委員大家都支持修法,把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從4萬5,000元調升到5萬元,希望可以順利地完成審查,進入院會進行二、三讀,讓將近22年未調整的里長事務費可以有合理的調升,也感謝第一線里長的辛苦付出。依照地方民代以及村里長的補助條例,每個月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是4萬5,000元,這筆補助費用的支應項目是支應文具、支應水電、支應郵電以及因公支出,雖然它不需要核銷,但是大一點的里幾乎一毛錢都不剩,甚至連自己的家人全部都出來服務,太太、兒子、秘書,甚至女兒也當秘書,全部一起全家總動員,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里長確實在地方上有實際的能量跟實權,他肩負了要解決村裡的大小事務,辛苦但卻沒有薪資,全臺灣的里長有六千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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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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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楊委員好。不會。七千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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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現在達到七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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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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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有的里只有幾百人,但最高的里甚至達五萬多人,你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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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今天一早我有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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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有接近5萬人,所以其差異也是很大。本席認為提升4萬5,000元的事務費到5萬元,因為二十幾年沒調整,這是務必要完成、要提升的。同時我們還有下一個課題,因為實際環境不一樣,我們也要替這些里長們來爭取薪水,而不是只有事務費的補助,這是本席今天要提出的前言。因此本席要請教內政部,針對剛剛所討論的這一些事項,由4萬5,000元來到5萬元,次長你的看法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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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聽起來今天大概朝野都有這樣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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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提案就有24個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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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今天發言的委員,大概都是往這個方向在說明,我們部裡面其實也都有往這個方向在努力,我們也曾經邀集地方政府來說明。我相信楊委員很清楚,這筆錢在直轄市是直轄市要編列,在縣市的部分,像基隆市、新竹市跟嘉義市,必須由這三個市來編列,那縣的部分是由鄉鎮市公所來編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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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是,瞭解。但是緊箍咒在你這裡啊!所以我們必須要把這個法來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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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所以我們大家要一起來努力、一起來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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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想我們英明的召集人一定會趕快在下午審查,然後送院會二、三讀,那你也是朝這個方向嗎?內政部也是朝這個方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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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都有先找他們做財政上的說明,讓他們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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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所以原則是往這個方向來調升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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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因為各地方自治團體費用增加的部分,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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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本席想請教,經過這樣的討論,內政部意見為何?今天我們沒有看到行政院版,但是沒關係,由立法院來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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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肯定村里長的付出,也發現這二十幾年來沒做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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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是沒道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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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應該要實質支持並肯定村里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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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本席提案修正的還有第八條。因為縣市不同,各里的級距與複雜程度都不一樣,所以本席在第八條增列,如有特殊需求者可專案報請,這樣才會有彈性,我想內政部理當要支持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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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點我在報告裡有提到,也真的要跟委員說抱歉,因為在補助條例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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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不用抱歉,補助事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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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凡該條例以外之其他部分不得編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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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才需要在第八條增列啊!所以內政部要同意啊!因為每一個情況都不一樣!對不對?人家有實際上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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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就會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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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次長無須跟我抱歉,而是應該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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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但如此一來,財政狀況不同,所產生的差異就會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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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所以需求也不同、差異也不同,對不對?總要讓人家有點彈性才對!這是本席所提出的,也希望次長能支持。 |
接下來本席請教幾個今天議題以外的時事問題,空勤總隊直昇機在108年發生重落地意外,這是我們不願意發生的事,卻還是發生了,所以監察院於3月27日提出糾正,畢竟109年又發生墜機意外!本席請教,108年與109年均因人為疏失導致重落地事件,甚至發生墜機事件,請問內政部研擬何種方案來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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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凡涉及運安問題,我們都用高標準在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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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高標準不能只是看啊!要怎麼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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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向委員說明,編號103這架飛機已經送運安會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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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當然,這是程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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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總隊也對駕駛也有紀律上的懲處。108年發生事故的編號109這架,經運安會調查,認為當中有細項基準問題,我們有報給運安會,但運安會認為我們必須自己調查,所以我們就去處理,這是第一個說明。第二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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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說明的是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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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對,但我還是要跟委員說明。歷任幾位總隊長對於總隊所有駕駛員、飛行員的要求與訓練等都非常嚴格,所以我希望社會大眾與委員能支持空勤總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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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講到一個重點,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並非想知道你們是否送運安會調查,也不是要你告訴我們答案是因為操作經驗不足!你們應該從根源去協助空勤總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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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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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而不是硬逼他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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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就是要跟委員說明這點,請大家支持空勤總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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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要拿出方案啊!雖然大家都支持空勤總隊,但也不能在經驗不足的情況下逼他上去啊!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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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空勤總隊的勤務都是具有高度風險的勤務,因此在人員編制、飛行員狀況以及飛機維運等等,均採取最高標準。不僅如此,飛行員的進用都要達到非常高的時數,且其平時的常訓,就是要面對高度風險的場子,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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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為什麼大家要支持空勤總隊?我也要請次長支持空勤總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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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都非常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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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但現在已經發生問題,所以你們要協助他們不要發生問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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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有!總隊都有在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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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怎麼支持空勤總隊?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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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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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另外兩個議題給次長,也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根據3月24日所發布的資料顯示,現在建案違規率竟然高達70%,可見居住正義真的是條很長的路!本席支持讓青年人買得起房子,但70%的建案違規率實在太高,次長認為該如何改善?這點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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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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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第二個給要次長的議題功課與基隆市員警染疫有關,請問內政部有何配套措施?現在基隆市光確診與隔離的警察就占了三分之一,請問內政部如何在警力人員上協助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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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跟委員說明,從疫情的第一年,也就是2020年開始,本部所有機關均實施分流、分艙,以及協勤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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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都已經發生事情了,所以請告訴我發生事情後要怎麼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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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不是第一個,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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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警力差了那麼多,你們要如何提供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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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基隆市警察局不是第一個案子,去年在疫情高峰時,有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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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現在針對這個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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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一步、一步跟委員說明。有關基隆市警局一事,我們第一時間就已經從基隆警察總隊、基隆港務警察總隊、保一總隊、刑事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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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調人過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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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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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目前人力調配尚可處理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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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都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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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都足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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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一定維持基隆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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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不能把人家調來,結果換成人家有問題,這樣也麻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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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銜接上絕對零時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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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既然零時差,那就更需要好好努力,謝謝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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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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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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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15-8 |
speakers | ["鄭天財Sra Kacaw","湯蕙禎","羅致政","周春米","邱顯智","林昶佐","楊瓊瓔","陳超明","林思銘","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鍾佳濱","林為洲","羅美玲","王美惠","李德維","賴香伶","張宏陸","鄭麗文","管碧玲","翁重鈞","吳琪銘","林文瑞","游毓蘭","許智傑","陳椒華","萬美玲","蔡易餘","黃秀芳","張其祿","傅崐萁","陳明文","賴惠員","陳以信","劉建國","林奕華","廖婉汝","莊瑞雄","林楚茵","蔡適應"] |
page_start | 113 |
meetingDate | ["2022-03-30"] |
gazette_id | 1115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51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 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江永昌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 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地方 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 員何志偉等17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六條條文及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瑩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 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地方 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林昶佐 等17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 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 代力量黨團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9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 查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 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周春米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 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 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 查委員許智傑等24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 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 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
agenda_id | 11151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