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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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13時25分)次長好!今天這個議題本席追蹤了非常久,首先是跟騷法在去年11月19日三讀通過,也將在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之前我也說過,長期以來,刑法跟性平三法的缺口,讓很多性別暴力、性騷擾的受害者生活在恐懼之中,我們也時常聽聞或實際接觸到不少受害者的求助,甚至也會看到很多令人遺憾的性別暴力事件發生。對於這個防制性私密影像外流的法律,沒有辦法以專法制定,在此,我還是要表達深切的遺憾跟失望,當然遺憾、失望之餘,問題還是要解決,所以我也勉予同意行政院整合衛福部、法務部等部會盤整四項法律,正式將性隱私權入法,以及架構一個更完整的性別暴力防護網路。
這次修法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跟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主要是我們期待能加重刑責,給予加害人嚴懲,給予受害者處遇,並防止案件再次發生。但從這次修法的內容來看,我有幾個問題請教次長,一、如果平臺業者不願意配合即時下架怎麼辦?二、沒有要求一定時間下架該內容或伺服器架在國外網站的,要怎麼處理?其實我剛剛問的這些問題,在2020年我自己提出的專法版本裡,針對性私密影像內容的流傳,我的專法內容有更詳細的規定,包括事前未放置在網路平臺,警政機關要在被害人請求後24小時內協助取回;如果影像已經被散布,警察機關應該在24小時內通知平臺等業者移除,如果業者不配合,就會有相關行政罰則,而且得連續罰。這次院版的兒少性剝削條例第八條並沒有提及網路業者下架資訊的期限,另外第四十七條也沒有提到業者配合限期改善的期限多久,這個部分,是不是請次長給我一個簡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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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李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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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麗芬:好,謝謝。確實剛剛也有很多委員關心這個問題,就是對於業者配合下架的時程規定,這部分我們可以再來討論。以現行制度來看,我們的設定是我們通知他,他就可以立即下架,而且他們也幾乎都會很快下架,不用等到24小時,除非他有明顯的困難。如果這個部分要訂出期限,我們會再找NCC等單位來討論,是要再訂一個期限還是立即下架,這個在逐條討論時,我們可以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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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次長,這個真的要趕快處理,因為你剛剛的說法其實有非常大的漏洞,現在網路越來越發達,各種SMS平臺越來越多,你不能期望每一個業者都會自律、都會配合,你要他下架他就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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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麗芬:是,所以期限部分我覺得可以再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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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提高刑責是一個重點,可是對受害者來說,他們最在意的反而不是罰多重,而是這個照片、影片能不能即時下架,這個部分請衛福部給我一個明確答案,什麼時候有辦法處理這個問題?現在看起來,規範裡是沒有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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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麗芬:是,所以我說在逐條討論前,我們會再跟相關機關溝通,就是這個時間是要設定為委員版本規定的24小時?還是要立即下架?這個部分我們再來跟相關單位一起溝通,在逐條討論時,我們會再提出一個修正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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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因為時間有限,但我要強調的是,我的版本不只是24小時下架,針對業者其實也有罰則,而且是可以連續罰,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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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麗芬:我們也有罰則,但是在境外部分,這次有加一個,就是限制他接取,就是如果他是境外的話,我們有一個行政處罰,讓他不要再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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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時間有限,最後我要在這裡要求衛福部跟列席部會一同研商如何有效管理網路平臺業者下架的相關機制,因為這真的非常重要。老實說,剛才次長的回答我並不是很滿意,因為我們不能期待業者自律,而是必須要有一個明確規範讓他們依循,這個部分請儘快處理,是不是半個月內可以提供相關精進措施給本席及其他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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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麗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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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謝謝次長、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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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麗芬: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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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瑩代):接下來請蔡委員易餘發言。(不在場)蔡委員不在場。
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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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26,36-1
speakers ["賴惠員","王婉諭","蔣萬安","何欣純","蔡壁如","高嘉瑜","林昶佐","范雲","蘇巧慧","吳玉琴","邱泰源","游毓蘭","廖國棟Sufin‧Siluko","黃秀芳","莊競程","何志偉","張育美","林思銘","林為洲","劉建國","羅美玲","陳椒華","江永昌","張其祿","賴品妤","徐志榮","高虹安","陳瑩","楊曜","黃世杰","周春米","陳以信","洪申翰","楊瓊瓔"]
page_start 241
meetingDate ["2022-03-30"]
gazette_id 1115201
agenda_lcidc_ids ["11152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時代 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 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 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七)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 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張育美 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李貴敏等20人擬具「兒童及 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吳怡 玎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 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案、(二)民眾黨 黨團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侵害犯罪防 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高嘉瑜等27人擬具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昶佐等18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二條、第十三條之二及第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林俊憲等20人擬具「性侵害犯 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52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