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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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傅委員崐萁:(14時)次長好。今天部長為什麼沒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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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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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委員好。我們委員會過去如果是審查委員提案的部分,多數都是由次長來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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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次長,這個議題是很嚴肅的,我希望留存歷史紀錄,下次跟部長講,這麼重要的事情他還是要來,而且這會留存歷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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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對於這個議題,部長和我們在部裡面都有高度做一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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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次長過去在臺南也擔任過市議員,也做過民政局局長,我想在基層跟里長、村長也有高度的合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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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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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今天討論這個議題我們實在是不勝唏噓,22年前所訂定的標準,到今天為止,至少吃米也要知道米價,22年前的基本工資是1萬5,840元,現在是2萬5,250元,成長將近四成,連最卑微、最窮的基本工資都調漲這麼多,但是22年來村里長的基本事務費一直沒有調整。剛剛次長有提到,106年1月5日內政部有召集地方政府來協調這個事情,協調的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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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那次多數的地方政府都覺得自己的財政有一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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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所以答案就出來了,由部裡來補助不就解決了嗎?何必把一堆人召集過來,由中央召集地方這些丐幫一起來開會,然後叫他們再捐一點錢出來,這當然是中央來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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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傅委員擔任過花蓮縣縣長,也很清楚這些村里長的費用都是由鄉鎮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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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沒有錯,但是你們在中央統籌分配的時候可以把這個部分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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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所以這件事情我早上在回應委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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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只要你們把統籌下來的部分指定專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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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也有跟主計總處溝通,希望他們把它納入一般性補助款的設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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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對,次長,過去你在臺南有優良的市政表現,有這麼多的里長支持,兩級政府就是在中央為行政院,在地方為縣市政府,其實還要到鄉鎮、村里,這是整個政府的體系,而監督體系在中央為國會議員,在地方為縣市議員、鄉鎮民代表,所以在整個行政體系上應該是行政院、縣市,再過來是鄉鎮,再來是村里,我想我們應該把它視為一體。
現在是民智大開、人人知媒體的時代,在整個村里中大家想到的事情不是都像從臺北看天下,臺北市的市民不見得會找里長,但是離開臺北市以後,到新北、到桃園、到臺中、到臺南、到高雄,大家遇到事情,颳風下雨要找村里長、碰到小偷要找村里長、碰到外面有人吵架找村里長、碰到火警要找村里長,包括在面臨疫情的時候,村里長全面出動,還有政令傳達、環境整潔、弱勢扶助,以及開立地址證明也要村里長見證。村里長要承擔這麼重的責任,但是政府22年來沒有給他適度的照顧。今天是一個歷史的時刻,應該要回歸整個公職體系一體適用,大家都是公務員,要怎麼樣讓大家得到相對等的待遇,對於整個基層士氣的提升是非常、非常重要。
而且去年CPI的漲幅是1.9%,今年預計是2.4%到2.6%,更重要的是,在過去你們可以用財政作為對外的說法,但是去年超收4,034億元,你們再講這個可能就不宜。一年只要4.6億元就能夠嘉惠、鼓勵全國這麼多的村里長,4.6億元可以解決這些所有的問題,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全力協助。另外,對於相關的考察經費、年節慰問金,本席希望內政部一併考慮,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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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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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你可以用大法官釋字第781號、第782號、第783號解釋令,我想這些內政部耳熟能詳,用這個部分對其做關懷與調整。我想我們是回歸人性面、回歸務實面,麻煩次長儘快來完成,今天這麼多朝野立委都有一致的共識,請內政部能夠儘快大開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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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大家都有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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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這個事情儘快完成,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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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
發言片段: 21
傅委員崐萁:謝謝。
發言片段: 22
陳次長宗彥:謝謝。
發言片段: 23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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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8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湯蕙禎","羅致政","周春米","邱顯智","林昶佐","楊瓊瓔","陳超明","林思銘","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鍾佳濱","林為洲","羅美玲","王美惠","李德維","賴香伶","張宏陸","鄭麗文","管碧玲","翁重鈞","吳琪銘","林文瑞","游毓蘭","許智傑","陳椒華","萬美玲","蔡易餘","黃秀芳","張其祿","傅崐萁","陳明文","賴惠員","陳以信","劉建國","林奕華","廖婉汝","莊瑞雄","林楚茵","蔡適應"]
page_start 113
meetingDate ["2022-03-30"]
gazette_id 1115101
agenda_lcidc_ids ["11151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 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江永昌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 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地方 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 員何志偉等17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六條條文及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瑩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 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地方 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林昶佐 等17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 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 代力量黨團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9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 查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 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周春米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 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 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 查委員許智傑等24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 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 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agenda_id 11151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