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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9時28分)次長,你代理署長到現在第幾天了?應該超過200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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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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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林委員好。應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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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因為你是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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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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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今天已經是3月底,應該代理超過200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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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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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反正你代理很平順,教育部是不是就不急著找人?你今天是三位一體,你是常次代表教育部,現在又代理署長,又是國訓中心的董事長,所以是三位一體,職務都在你身上。有關於署長的人選,我們知道你在各方面業務都很熟悉,可是我覺得這是一個整體體制的問題,我們肯定你的作為,但我們覺得體制上還是要趕快找到署長。
剛剛有講上禮拜去看國訓中心,所以今天特別排專報,也因為外界長期關心體育發展的人,包括很多單項協會,都為了他們的選手、教練、運科人員的相關待遇以及各方面環境做反映。尤其我們在東京奧運拿到好成績,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臺灣的體育發展已經愈來愈成熟,但是次長一定知道,能進入國訓中心的教練或選手,絕對都是我們在各領域最棒的好手,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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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的,能進入國訓中心都是最頂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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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我們要從最頂尖的部分來看待他們的待遇,因為他們是最頂尖,你想想在各領域最頂尖的人應該要受到什麼樣的待遇,再看我們是不是有給體育選手跟教練合理、符合他們身分或位置相對應該要有的待遇。再加上因為這種待遇,其實我知道很多優秀教練都覺得划不來,所以他們也不一定要進來啊!次長應該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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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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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就是因為待遇太低,所以他們不願意進來,選手也是一樣,也不是所有頂尖選手都願意到國訓中心。因此我們不能都用愛國來要求他們一定要為國犧牲,我認為要回過頭去檢討,到底我們對體育發展,以及這些選手在成就上面要比照給他們應該要有的待遇,這部分雖然慢慢有一些調整,可是我覺得進步的還不夠快,導致有些最優秀的選手還是選擇不進國訓中心,因此我們還是希望整體必須要做個檢討。
請問目前國訓中心總教練跟教練總共有幾位?總教練應該是19位對不對?含2名外籍總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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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總教練19位,教練131位,總共15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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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裡面有11位外籍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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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對,是的,11位外籍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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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次長應該知道總教練跟教練是比照教授跟副教授,你知道教授薪水多少嗎?20年沒調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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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有,我們在108年調整過一次,有比照,然後此次再依照4%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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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不一樣,那是跟隨調薪,我現在說的是他的待遇,除了應有的加薪調薪外,教授、副教授已經20年沒有檢討了,若比照教授、副教授,一般教授是10萬元、副教授是8萬元,差不多是這樣。你想想看這對我們最頂尖的教練跟總教練,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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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這兩年也都一直持續做一些比照跟調整,其中總教練部分是比照教授,所以當時配合高教深耕計畫,引進教授的不分等級,大概也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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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現在是多少?我看到的還是10萬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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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對,目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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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10萬元嘛!教練是8萬元,沒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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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到108年是9萬3,000元,現在調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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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是啦!是因為大家加3%,他們也加;大家加4%,他們也加,是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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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總教練跟教練的部分,我們還會分析他的參賽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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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知道,你看看你們所謂的參賽等級,那是另外外加嘛!我就是想比較一下,請問國際級教練有規定一定不能是本國籍嗎?這點我覺得很奇怪,我看來看去你們的相關要點,國際級教練沒有說一定要是外國籍啊!本國籍的指導已經有到國際水準了,為什麼不能是國際級教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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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有,如果是本國籍的部分,他的指導成就想要轉國際級教練來聘任的話,是可以的,就是申請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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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們現在沒有喔!你們現在給的是類似奧運第一名的指導成就,最高可以給到12萬元。但是你們看一下,如果是外國籍曾經指導選手是奧運第一名,在我國薪水起碼就超過20萬元,前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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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對,另外我們有訂定國際級教練的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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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知道,但是這個作業要點告訴我們只給外國籍啊!為什麼本國籍不能適用?現在這些教練指導也拿到奧運前三名的獎牌,為什麼這些教練不能變成國際級教練呢?會有什麼樣的辛酸?難道你要等哪天他們被其他國家挖角走嗎?用高薪把他們挖角走而變成國際級教練嗎?為什麼在臺灣不能就以國際級教練來看待他們?應該給他們國際級的待遇啊!所以現在一樣有教練流失國外的問題啊!不是嗎?這麼好的教練為什麼不給比較好的待遇?讓他們留在臺灣,繼續培養我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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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謝謝林委員提出這個議題,這部分我們真的可以去做個檢討。不過我要跟委員報告的部分是,如果國內教練要轉國際級教練,他可以提出申請而適用國際級教練的薪資做支給,目前是可以的。不過目前進用國際級教練的部分,因為不在國訓中心的編制員額內,所以他如果轉為國際級教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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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就是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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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對,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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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次長,這就是問題了嘛!你們就說因為你選A,才有後面的待遇,若選了B,後面待遇就沒有。可是我剛剛講了,國際級教練是一個honor,那是一個榮譽啊!榮譽之後就相對有這樣的待遇,可是你今天告訴我,若變成國際級教練,後面的待遇就沒有了,那就是因為你是用外國籍的觀念在看待國際級教練。所以我才說,如果本國籍也符合國際級教練,你就必須針對整體制度去做檢討才對啊!因為我們要把國際級教練留下,難道你要送給人家嗎?我覺得這樣也不好,但我相信他們不會啦!可是我認為應該要給他們相對的待遇,即然是國際級,你不能因為他選了這個就排除其他他應該也要有的相對所得。針對這個部分,你們要如何做彈性薪資?不是死板板的,請你們要做一個檢討。
再者,大家都知道3月是國際防護月,目前還在3月,我們也要幫運科人員講一下話,運科人員尤其是防護員,其實非常重要又辛苦,可是國訓中心裡面有很多運科人員的起薪都不到4萬元,還包括營養師,總共才4位營養師,大家要知道這些營養師必須根據每位選手的狀況及各種不同的球類,我們希望營養師更精準地去幫選手們做最佳的營養規劃,但是每位營養師要負責642位國手的飲食營養責任,工作量很大,結果有兩位營養師的薪水連4萬元都不到。不管是防護員,還是營養師,我們不能讓這些在後面的無名英雄,不能因為平常看不到他們,就讓他們的待遇被忽略,因為我們都知道選手是一個整體成就的展現,需要靠營養師、防護人員幫他們做好的防護及好的規劃,因此這部分是不是也可以一併做相關的檢討?
最後,有關選手日常津貼部分,今天終於從1萬5,500元調整到2萬6,000元,這是針對有學籍的部分。但是還有幾個問題,請問次長,本來已經畢業有4萬6,000元薪資的人,如果他希望再精進自己而去念碩士,結果薪資又變回2萬6,000元,你認為這樣合理嗎?這樣是鼓勵選手們都不要精進自己嗎?因為他的薪資會變少啊!或他變成博士之後只有2萬6,000元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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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應該不會有這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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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現在就是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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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我們是用學士進用,就用學士等階薪資的部分去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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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沒有喔!不是,我現在講的是選手,目前是這樣子喔!只要他願意精進自己去念碩士或博士,一旦有了學生身分就立刻變回2萬6,000元,請問執行長是這樣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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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的,我們是根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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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們這樣是不鼓勵選手自我成長、精進自己嗎?你們是剝奪他這樣的權利嗎?不然他本來還可以拿4萬6,000元,不管今天他是在職念碩士或念博士,結果他就要領2萬6,000元,次長覺得這樣合理嗎?你們回去檢討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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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我們再檢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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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認為這部分是可以檢討的。另外,選手跟教練只有7天假期這件事情,聽說只要一請假就要被扣薪,這當然都是選手與教練的反映,你們再一併檢討是否有這樣的狀況。我希望在待遇上,我剛剛為什麼一直強調他們是頂尖,你就要從頂尖來看待目前你給的經費,當然你會覺得你已經有調整,可是我們還是期待要越來越合理化,不然你們就不用變行政法人了,行政法人本來就是希望讓大家在很多事情上面更加有彈性,但現在又全部都比照公務人員,那就沒有意義了嘛!所以請你們一定要做檢討,起碼現在有一個要先做的,最近物價漲得很厲害,要先檢討,物價部分是不是可以做調整?總體來講,你們懲罰念碩、博士的人,還有留職留薪,有的可能是給半薪的,你們一樣讓他只能領4萬6,000元,這種種狀況,我覺得你們都要回過頭,多聽聽教練跟選手的心聲,才能讓他們願意在體育運動的發展上燃燒自己、貢獻國家,我認為我們必須重視他們這方面,以免流失教練、流失選手,這會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請問你們可以做整體檢討嗎?等一下處理臨時提案時,我們在時間上再做要求,怎麼樣能夠給我們進一步的作法,具體的把你們的檢討狀況提供給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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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好,謝謝林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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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剛剛林委員奕華講的那個部分跟我剛才提的運動防護員是同樣的情況,進修之後的薪水反而減少,請一併檢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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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奕華):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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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6
speakers ["林奕華","鄭正鈐","張廖萬堅","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吳怡玎","高金素梅","吳思瑤","萬美玲","林宜瑾","何欣純","范雲","賴品妤","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高虹安","楊瓊瓔","高嘉瑜","邱顯智","湯蕙禎","莊競程","賴香伶"]
page_start 57
meetingDate ["2022-03-31"]
gazette_id 1115201
agenda_lcidc_ids ["1115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首長率體育署、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列席就「國家培訓、儲訓選手與教練之津貼、薪資 待遇之檢討及運動科學應用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52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