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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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10時9分)次長早安。很感謝今天召委專門排這個專報。本席要跟次長討論關於教練、心理師、防護人員等等運科後勤人員的從業環境友不友善的問題。首先,今天是3月31日,在3月國際運動防護月的尾聲,秀寳要向臺灣運動幕後的無名英雄們──防護員、物治師、護理師、復健師們等這些後勤人員致敬,謝謝大家守護我們的運動選手,因為有你們才有我們臺灣的奪牌英雄們。關於今天的專題,我相信次長很清楚本席從去年9月開始,不管是透過記者會、質詢或是在審查預算當中,多次跟體育署反映國訓中心薪資結構僵化這個問題,後勤人員待遇沒有誘因,真的是很難讓有經驗的專業人才長留久用。體育署這邊也是一再強調會檢討國訓中心員額跟薪資的結構,之前有說預計會以調整薪資比例的方式來辦理。本席在今天的報告中看到,針對運科人員初聘起薪這個部分,除了物治師跟防護員已經在108年有調升,其餘的運科人員皆提升一個薪階,按照證照、年資以及年資另外採計的原則,有國家職業證照者,提敘四個薪階為限;具有政府或國訓中心認定的協會或學會發給的能力證明書則提敘兩個薪階為限;兩者都具備是擇優提敘。意思就是物治師或是防護員因為已經在108年有調升,所以是其餘運科人員初聘起薪是調升一個薪階,如果有證照或有年資者是另外採計,最多就是提敘四個薪階,如果曾任機關、公司,工作性質相近或服務成績比較優良,而且連續任職滿一年以上之年資,是按年採計,並且提高以五個薪階為限。
看起來我們整個檢討過後,在薪資的結構上還是有不少的限制,這樣真的對我們的後勤人員有沒有足夠的誘因?國訓人員這邊除了編制人力之外,其實因為我們業務的需要會有計畫人力,像是奧運的備戰部分就會有2020年東京奧運及2024年巴黎奧運之我國菁英暨潛優選手運動科學支援計畫。我請教次長,實際上編制人力跟計畫人力在國訓中心裡面的工作性質有沒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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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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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陳委員好。基本上工作性質是相同的、相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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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工作性質是相近的,工作內容跟性質是相近,工作性質沒有差別,那麼編制人力跟計畫人力實際上的工作量跟薪資有沒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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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基本上工作量的部分,國訓中心會做整體調配,讓每一個工作的負荷都能夠相當,國訓中心也朝這方面在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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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根據體育署提供給本席辦公室的資料顯示,以五年來國訓中心這九大類專業人員的配置來看,一直都有計畫人力數遠大於編制人力數這樣的狀況,以及計畫人力薪資普遍低於編制人力薪資的情形。本席進一步具體點出專業服務人力配置上幾個明顯比較大的問題,像是運動資訊情蒐部分,國訓中心從106年到108年都沒有編制人力,也沒有計畫人力,等到109年度開始才有配置運動資訊情蒐的人力,但是用的也是計畫人力。營養師的部分在106年有編制人力、有計畫人力,但是從107年度開始,改採全部以計畫人力來配置。物理治療師則是近兩年才開始有編制人力,但近五年大部分都是以計畫人力來配置。運動防護員的部分,雖然一直都有編制人力、計畫人力,但是近五年來都是計畫人力數大於編制人力數,甚至從107年開始計畫人力數竟然是編制人力數的兩倍之多。國訓中心所聘用的專業人員、編制人員面臨僵化的薪資結構,計畫人員又是面臨這樣的工作條件,請問你們自己覺得這樣的工作環境、這樣的工作條件對後勤人員真的是友善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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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首先跟陳委員說明,有關計畫人力薪資在薪額的部分,基本上跟編制的人力是相同的,都是用同樣的薪資表,差異的部分會根據學經歷、資歷,包含剛剛講的證照或者是年資的部分會有差別,所以通常編制內的可能在國訓中心待比較久,年資比較多,所以累積的薪資會比較高,有關計畫人力的部分,因為年資的關係可能會有一點差別,但是適用的薪級完全是一樣的,所以並不會因為是計畫人力或者是編制人力,而薪資上會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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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次長的回答是,以年資來計,編制人力的時間久,可能年資就比較長,所以他的計薪薪資會比較高,但是為什麼計畫人力會用不久、留不久?是不是我們沒有誘因,為什麼?這個背後的原因,你們有沒有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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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關於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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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次長,本席辦公室這邊也跟幾位菁英選手的後勤人員深談過,他們一路跟著自己的選手到處征戰,也很希望可以一直陪伴著他們的選手持續為我們臺灣立下戰功,但是國訓中心的薪資結構相對於民間單位,真的是沒有誘因。以計畫來聘用其實是很不穩定的,而且薪資相對還偏低,所以最後選手們如果想要留下自己有默契、信任的後勤人員,或者是選手自己希望把他留下來,他必須要自己多想辦法去找一些資源或者贊助來貼補,這樣的制度對我們的選手或是後勤人員真的是很不友善的,當然大家可以理解國訓中心是行政法人,在預算的應用上可能不像民間單位那麼靈活或是那麼有餘裕,但是我們因為要因應整個產業的發展,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可以檢討,運用一個比較彈性的方式來符合實際的需求,你不能一直要求這些運動從業人員要相忍為國。當然本席也再三強調,不管是行政機關或是行政法人的人力編制,希望儘量以正式人力的正常化配置來運作,這樣相對於整個後勤人員的工作也是比較穩定的,你們有這麼多的計畫人力表示就是有這麼多的人力需求,既然有這樣的人力需求,為什麼不把員額配足?把員額補足、把員額配足對整個人力調配也會比較穩定,相對的,我們可以提供給他們的,是不是也是一個比較穩定的環境?關於這個部分,希望在編制人員員額的問題,雖然你們在今天的報告裡面有做了部分的檢討,但是看起來計畫人力數大於編制人力數這個部分還是很高,你們如何去做檢討?還有在運發基金的運用上,雖然我們這樣的編制,你們覺得可能就是有人員配置上或是預算上的問題,但是在運發基金的使用上,其實基金的預算是足以因應整個運動項目的發展,也是比較能夠彈性的支持整個後勤人員配置以及他們薪資的需求,針對這個部分,希望對於後勤人員薪資待遇的這個問題,你們能夠真正用比較認真的角度來檢討,因為本席覺得你們現在做得真的是不夠,體育署能夠為他們做的真的也是不夠,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能夠真的比較具體的、很真心的去檢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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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謝謝陳委員。這一次我們整體盤點運科人力,有關人數的部分,總人數會從原來的60人增加到91人,增加31人,這31人當中,編制內的人力是增加25人,計畫人力只有增加6人,所以我們會把重點放在編制內人數的增加。至於待遇的部分,我們也參考了目前國內民間或政府相關機構的薪資以訂定他們的薪資,同時也考量到希望能引進年資較深、較有經驗的人,所以也會考量到對方的證照及其年資,以給予提敘的薪給。這部分是這次要調整的,基本上,我們核算下來,這次調整的部分至少有兩千、三千元到將近一萬元,甚至是超過一萬元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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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次長剛剛提到了一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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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我們會持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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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你們要參考一些相關企業或相關民間單位的薪資結構和水準去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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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有,我們在過程中都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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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你們就要做到真的去參照到這樣的參考值。我們之所以沒有辦法留住這些人才,最大的原因在哪裡,相信你們都清楚,我們今天既然都把問題點出來了,你們若真的願意檢討它、改善它的話,就要確實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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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謝謝陳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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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俟吳怡玎委員質詢完畢後休息5分鐘。
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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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6
speakers ["林奕華","鄭正鈐","張廖萬堅","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吳怡玎","高金素梅","吳思瑤","萬美玲","林宜瑾","何欣純","范雲","賴品妤","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高虹安","楊瓊瓔","高嘉瑜","邱顯智","湯蕙禎","莊競程","賴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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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31"]
gazette_id 1115201
agenda_lcidc_ids ["1115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首長率體育署、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列席就「國家培訓、儲訓選手與教練之津貼、薪資 待遇之檢討及運動科學應用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52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