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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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10時33分)次長好,有民眾在3月18日向本席陳情,他是一個小選手的家長,這個小選手是要去參加在韓國的世界跆拳道大賽,但是跆拳道協會發出了一個簡單的訊息,主旨是說因為疫情的關係,體育署今年的補助減少了,所以要求他們如果要參賽的話,必須要自己負擔一半的費用,大約是6萬元,而且多退少補,也就是說可能不只是6萬元;如果不願意自己負擔這一半的話,就是要簽放棄參賽的同意書。請問一下,教育部有因為疫情而減少相關出國比賽的補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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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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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委員好。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對於各單項協會的經費補助是看他的績效以及其相關計畫,然後召開委員會,進行審查之後才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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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所以我們這一個年度整體的補助並沒有因為疫情的情況而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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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藍組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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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組長坤田:委員好,我是體育署競技運動組的組長,跟委員報告,有關跆拳道品勢補助的部分是來自於我們的年度計畫,年度計畫是根據國體法的要求是根據他每年度考核情況做一個補助,這個是一般性的年度計畫。至於像我們奧亞運選手的培訓是一個專案計畫,原則上都是由政府來依照補助標準全額補助。至於品勢這部分是根據年度計畫,年度計畫就是依照上年度的年度考核結果補助固定金額給協會,請協會依據我們的補助金額做整個年度的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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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基本上,簡單地回答就是說你們並沒有因為疫情而減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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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組長坤田:基本上應該是沒有。也是依照年度計畫跟其績效來給予補助。各協會爭取到本部的年度計畫經費補助之外,他自己本身也可以自籌相關的經費來支應年度相關賽事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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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好。我好奇的是,我想這可能不是只有跆拳道協會有這個問題,我們的選手現在如果出去比賽的話,你們補助的經費除了交通費用、食宿、保險,還有一些零用金之外,他們現在回來都要隔離嘛!那隔離的住宿費方面,你們也有補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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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防疫隔離的經費也在補助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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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全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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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我們只有針對亞奧運的選手部分是全額補助,因為他是國家代表隊,但若是各單項協會在年度內所辦理的相關賽事部分,基本上會有自籌的經費,所以沒有辦法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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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所以在防疫旅館的部分,你們並沒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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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我們有補助,但就是包含在他年度的整個計畫裡面,由各協會自己去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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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等於是他們要自己去調配,如果他們籌得出來就沒問題;如果籌不出來,就需要選手自己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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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可能有一部分經費會由選手負擔,只不過這一次柔道品勢的部分,他們確實在自籌的經費部分可能有困難,我們後來連繫之後,也要求他們針對自籌的經費應該要提高,以降低學生支付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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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其實這個case我們跟協會、局署溝通之後,他們一開始是說選手要自付6萬元,多退少補,最後變成2萬元,請問,這2萬元到底是什麼?學生家長問說這2萬元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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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組長坤田:報告委員,因為我們補助協會是固定的額度,協會在賽事當中要整體去做規劃的,然後分配的當中會有一些所謂自籌款部分的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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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不是,我的意思是說你交通也付了、食宿也付了、保險也付了、零用金也付了,我可以想像大概就是隔離旅館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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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我們對協會的補助是部分補助,而對亞奧運的部分,我們是全額補助,所以比如說協會需求100萬元,我們可能補助大概60萬元,其他不足的部分,他可能要去自籌相關的經費,但亞奧運的參賽選手因為是國家代表隊,所以那個部分我們就會全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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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本席以為,第一個,去參加比賽的這些選手,他如果是具有國手身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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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有國手身分者去參加亞奧運等級的綜合性賽事的話,屬於專案計畫,就有專案經費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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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OK。我再請教一下,我們發函給你們詢問這個case的時候,你們第一個是說如果協會有特殊需求的話,可以檢附計畫報署核備,然後下面第二點又說不足的部分,由跆拳協會自籌辦理。請問一下,到底有沒有全包?這樣講起來,其實沒有全包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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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組長坤田:跟委員報告,就是剛剛跟您報告的部分,因為我們除了亞奧運的部分是專案計畫,它是依照補助標準全額補助以外,其他的部分是根據年度訪評結果,是根據他上一年度的績效固定額度補助給各單項協會,然後協會再根據這個經費去做一個分配,所以協會會有自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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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好。接著再來看一個冰球選手的案例,這其實是2017年的新聞,這位冰球選手爆料說自己買了機票,票根還要繳到協會去報帳。此事就牽涉到選手、協會與體育署三方,選手會覺得到底體育署給了協會多少補助,到底協會跟他要這個差額合不合理,或者協會是不是真的有把要補助給選手的錢補助下來。我有一個具體的建議,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卻搞得選手跟協會有一些衝突或誤會也不大好,你們是不是可以調整一下?協會跟體育署申請補助就是要實報實銷,對不對?你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出示領據,也就是讓協會在補助選手的時候要求選手簽領據,實際上從協會這邊已經補助給你多少錢了,請你簽收;這樣選手也會說OK,我簽了這個表示我確定拿到這些補助,協會也把領據保存,之後可以跟體育署核銷,我覺得這樣比較不會有誤會。不然大家不知道協會到底拿了體育署多少錢,體育署跟協會之間是不是有模糊的地方,還是怎麼回事?有沒有可能可以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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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有關協會,體育署核給協會是年度計畫的補助經費,年度補助經費在年度一開始時,我們就會核給,他們會按照年度計畫做一些執行,然後到年底才會把所有相關計畫的執行情形給體育署來辦理核結。至於年度裡面,可能辦了三、五項的賽事,在每一項賽事的相關支用裡面,包括政府補助多少錢、自籌多少錢,如果有出國要選手補助多少錢,這個部分將來應該是在核結的時候或是核結同意後,正式對外公開。我們會要求各單項協會,應該要把相關補助以及經費運用明細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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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不是,我講的比較細一點。我要求每個選手、每個賽事簽領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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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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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因為每個協會都有辦許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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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因為賽事是總體的,如果是屬於個人支付項目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會要求協會,但有一些支用的部分是包裹整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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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那沒問題!我所說的是個人的部分,你們是不是可以要求協會?OK,你們就把領據制度傳下去,至少不會讓選手覺得還要繳錢,到底這個錢是進了誰的口袋,還是真的因為體育署的補助不夠,所以需要多多自籌?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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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針對個人支付的項目,我們會要求協會應該要有領據,而且要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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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好,謝謝。另外很多委員也提到技擊運動館的報備,目前為止,是不是只有26%報備?這個數字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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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目前總共有485家。我們督導各縣市政府,目前是128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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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所以128家有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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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對,目前還有357家還沒有申請報備。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會要求並加強督導各縣市政府落實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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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們今天有個臨提,希望可以更具體一點,是不是三個月之內可以達到70%?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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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我們加強督導各縣市政府來處理。因為這個部分確實涉及到各縣市政府執行的強度,我們會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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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沒關係,我們就是訂一個目標給你們,你們再訂一個目標給各縣市政府,就這麼簡單,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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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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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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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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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6
speakers ["林奕華","鄭正鈐","張廖萬堅","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吳怡玎","高金素梅","吳思瑤","萬美玲","林宜瑾","何欣純","范雲","賴品妤","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高虹安","楊瓊瓔","高嘉瑜","邱顯智","湯蕙禎","莊競程","賴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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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31"]
gazette_id 1115201
agenda_lcidc_ids ["1115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首長率體育署、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列席就「國家培訓、儲訓選手與教練之津貼、薪資 待遇之檢討及運動科學應用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52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