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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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11時24分)部長好。我想先請教部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是由國防部內部擬定,再報行政院通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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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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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有協調各部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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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我想瞭解一下,這個這案子在國防部內部討論大概花了多久的時間?就是這個條例剛開始從內部提出來討論到送到行政院,大概花多久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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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全動署白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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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署長捷隆: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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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你的意思是花費了一年的時間,訂定了這幾條條例?好,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部長,第一個是召員薪水的部分,你知道召員的薪水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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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署長捷隆:軍人待遇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後備軍人的薪資要報行政院核定。民國91年時,官士兵的薪資分別為900元、800元、700元,然後今年1月行政院核定以1.5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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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1.5倍是你們提的建議,還是行政院自己提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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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署長捷隆:是我們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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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對,是你們提的,我有看到。我就問一個問題,想先確認一下未來還有沒有5到7天的教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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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還是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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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還是會有,對不對?明年度開始兩種教召的薪水有沒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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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是針對14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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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對啊!部長,我想請教你,都是教召,為什麼5到7天的是900元,14天的是1,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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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這是因為我們為了推動14天的教召,先擬訂出這個辦法,它訓練的地區、強度及內容都跟5到7天的教召不太一樣。5到7天的還包含了勤務召集,而勤務召集所做的科目跟戰鬥又不一樣,所以我們初步這樣擬訂,看以後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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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所以部長的意思是,因為14天的強度跟5到7天的強度是不一樣的,所以針對14天的部分你們核定增加了召員的薪水,而其他部分是沒有的,意思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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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不是,當初為什麼要訂14天?是因為很多人講5到7天的教召量能不夠,所以要強化,而強化總是要有點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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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好,那我想請教,5到7天或者14天的教召,就國防部來講,給這些教召員的是薪水還是車馬補貼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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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這叫薪資,不叫車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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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這是薪水對不對?那要不要報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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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對,還是要,這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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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這個還是有納入所得稅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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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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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好,我確認一下,為什麼你們認為用1.5倍來計算是合理的?為什麼不是用2倍或1.3倍或3倍?我搞不清楚你們的想法是什麼,為什麼會有以1.5倍計算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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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署長捷隆:行政院有考量到物價等各方面相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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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對,但問題是物價每年都在調,如果明年度、後年度物價調整,你要不要再送行政院一次?為什麼你們不要像現在很多人用一套公式來計算或者採什麼樣的作法?你說原來最早是在民國91年訂定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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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署長捷隆: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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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部長,你想想看,民國91年到現在110年,過了幾年了?有20年的時間沒調整,這就表示這個制度有問題嘛!好,現在調整了1.5倍,不然以後你們可以訂定以基本工資的1.5倍來計算,當基本工資調整你們就跟著調整,這也可以啊!部長懂我講的意思吧?否則你們最後會發現一個狀況,就是過沒多久可能又要送一個版本去行政院,說因為環境變遷又要再調整,那你們永遠就在調整這個金額,我覺得這樣不是在建立制度,這件事情給部長作個參考。
我的另外一個疑問是,軍士官兵每個人的錢是不一樣的,他們都是用民間身分來接受教召,義務役的部分都是民間身分,所以就有了一個想法,既然都是以民間身分接受教召,不論他作軍官、士官還是兵,其實都是把他的時間貢獻給國家嘛!那薪水是不是應該要一樣?也有人提出這個論點,但我看起來國防部是按照過去軍士官兵薪水不一樣的做法,仍然維持不一樣的薪水等級,所以這個應該是不會改變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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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因為來的人各有不同的職務,同工不同酬,或者不同工同酬,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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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不合理嘛!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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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他管的不一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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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OK,部長,我同意你的想法。
接下來,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我之前有提到召員的問題,提供一個表給你參考一下,14天的教召,中間沒有休息,沒錯吧?之前我有請教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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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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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部長有沒有想過,如果他是有在上班的人,前面的工作日跟後面的工作日可能都沒有辦法休假,那他可能會有接近一個月的時間都沒有休息。部長,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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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我不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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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簡單說明一下,教召的時間一定是禮拜六、日或者禮拜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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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不一定,以後也可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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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我是指現在,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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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同樣都在禮拜六報到,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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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現在都是在禮拜六報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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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對,現在都是在禮拜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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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好,在禮拜六報到,也就是說如果這個人禮拜一到禮拜五在公司上班,禮拜六來部隊進行教召報到,對不對?過了14天後,是哪一天放假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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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是禮拜天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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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禮拜天下午放假回去,隔天禮拜一是不是又要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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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不是這樣,我講的是教召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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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我講得是教召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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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教召是在最後一個禮拜天的下午解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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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解召是在禮拜天,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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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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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隔天是不是禮拜一上班日?所以會出現一個狀況,請全動署再去瞭解一下這個部分,或者發放問卷,阿兵哥有可能原本禮拜一到禮拜五在民間上班,禮拜六報到後接受14天的教召,而在14天後的禮拜天解召,隔天又是禮拜一,又要上班,我的問題就在這裡。這個東西也在這次的教召裡面發生,如果他受雇於公司行號,他就有可能會發生這個問題,所以我要提的是,對一個教召員來講,他前面6天在公司上班,在接受國家14天的教召之後,禮拜天回到家休息一下,晚上睡個覺,隔天開始又要上班5天,可能到禮拜六才能休息,我的意思是這樣,給部長參考。現在我們也在推動國軍週休二日,你們自己有一個國軍人員週休二日的規定,之前我一直有質詢這個問題,我的理解是在14天的教召結束之後,確實有人會卡到他的休息時間,造成工作壓力的問題,這個也給部長參考。
另外,剛才我問了你們這個法條花了多少時間,你們說花了一年的時間來寫,我直接點出我認為有問題的地方。第五條提到,後備軍人解除教召之後,可以持全民健康保險憑證及解除教召證明文件至國軍醫療院所就醫,享有免掛號費的優惠,部長,你認為這一條需要入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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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規定清楚總是比較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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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你知不知道三軍總醫院現在有列一堆人是免收掛號費的?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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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是對現役軍人吧!它是對軍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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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我直接給你看表格,有一堆啦!在地的親戚、在地的里民、中研院的員工、臺科大的啦!有些掛號費只要付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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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會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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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有啊!甚至有警察、海巡、空勤跟消防4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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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這個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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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他們有沒有入法?也沒有入法。所以我的問題是,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裡的這一條,需不需要入法?老實講,我覺得行政命令就可以了,給部長作參考。
再來是第六條,你們的第六條寫什麼?說教召解除完成之後,可以去國軍國防部福利站買東西,還有軍人之友社住宿,這個需要入法嗎?部長,軍人之友社是國家的法定單位還是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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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委員講的這些,待會兒我們可以討論……
一條一條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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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我講這些只是給部長作個參考,我認為……
我就直接講,因為現在是大體討論,我就問嘛!
另外,第七條的部分,你們說後備軍人接受教召應給予公假,這跟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三條完全重疊,所以我認為沒有必要性。最後,薪水抵減150%的部分我瞭解,我也支持,看起來這整部法裡面,只有這一條有需要立法而已,我的看法就是這樣,其他的你問我有沒有必要性?我認為其實可以透過行政規定的方式直接處理就好了,以上是我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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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待會兒我們逐條討論的時候再請蔡委員提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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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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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5-8
speakers ["羅致政","江啟臣","張其祿","溫玉霞","林為洲","蔡易餘","林昶佐","邱臣遠","吳斯懷","王定宇","林靜儀","趙天麟","馬文君","林淑芬","蔡適應","廖婉汝","游毓蘭","邱顯智","鄭正鈐","湯蕙禎","何志偉","陳以信","陳明文","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林楚茵"]
page_start 119
meetingDate ["2022-03-31"]
gazette_id 1115001
agenda_lcidc_ids ["11150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江啟臣等 17 人、委員羅致政等19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溫玉霞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18人、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委員林為洲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24人分別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 案
agenda_id 11150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