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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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12時2分)謝謝主席!請教邱部長,國會議員質詢能夠回答就回答,如果說已經是揭露的事實,也沒有所謂偵查不公開的問題,他只是要從他口中講出事實,我覺得沒有什麼好迴避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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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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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林委員好。我要跟委員致歉,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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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你說公文已經寫好了,你自己看就好,不能用這種說法,我要留下紀錄啊!你不知道這個詢答的意義是不是?我就是要留下這個會議紀錄啊!事實已經在那邊你就講嘛!沒有什麼不能講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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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是,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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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有公文你自己不會看公文喔!可以這樣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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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報告委員,這樣好嗎?我請總督察長會後再向鄭委員當面再做一個說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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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你就講事實,有判決了已經是揭露的事實,那有什麼不能講的?好,我們再回到主題啦!
今天我們針對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我一開始看到這個條例草案,會覺得有一點奇怪,就是有一點小題大作的感覺啦!為了這個教召的優待弄一個特別條例這樣子,但是後來想一想包括我們今年新的措施,教召延長的時間變成兩週,表示你們的重視,這個我肯定。我就是有那種感覺,邱部長請教你,是不是將來我們可以利用這樣的教召延長訓練的狀況,來讓後備軍人的戰力提升,甚至將來還可能更延長,然後也不一定直接服役延長,而用教召作為一種訓練,有沒有這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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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我跟委員報告,教召延長原因就因為很多人講,5到7天戰力是不夠恢復的,當前的狀況又剛好推這個工作,一直往上走,但我們目前這已經定案就14天,而且在推動當中,我們也希望做出一點成果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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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好,OK,時間的關係,我是贊成訂定這樣的條例啦!我們在講條例裡面,當然主要就是針對這些參與教召人的權益要受到一些保障,我自己也有提版本,有兩個問題要請教,就是對於被教召的人,他如果是公司行號正常就業者,他可以請公假對不對?就是不會扣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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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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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但是另外有一群人就會受到很多影響,包括非正常受雇者、自雇者或是日薪制的這些人,事實上他本來自己在做,譬如開早餐店,他自己開早餐店,兩週要去教召,雖然你們有補貼他啦!但是他這一家店就開不下去,也沒有雇主可以付他正常的薪水,那個損失,還有半個月的月租、水電呢!所以我提這兩點,第一個,針對不同工作型態包括像這種自雇者,或是領日薪的外送員,這些人只要他去教召,那邊的薪水統統沒有了啦!這種有不同樣態,所以針對這個我們可以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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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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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如何給他們?提出具體的證明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這個我們都可以來討論,因為他們的損失大,他們領不到原來的薪水。另外一點,因為你們有提到,如果被教召5次以上會發給獎金,應該發給獎金不要「得」啦!應該要發給他獎金,因為他老是被抽到,這個我們贊成啦!但是你定的5次也太多了,你看你們自己提供的資料,被教召超過3次的已經很少了;4次的更少;5次的幾乎沒有。那你定這個有什麼意思?所以本席訂定的這個標準是,3次以上就應該給予鼓勵,運氣很好,然後要付出更多嘛!這個我們逐條的時候再一起來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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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好的,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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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不在場)洪委員不在場。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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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5-8
speakers ["羅致政","江啟臣","張其祿","溫玉霞","林為洲","蔡易餘","林昶佐","邱臣遠","吳斯懷","王定宇","林靜儀","趙天麟","馬文君","林淑芬","蔡適應","廖婉汝","游毓蘭","邱顯智","鄭正鈐","湯蕙禎","何志偉","陳以信","陳明文","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林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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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31"]
gazette_id 1115001
agenda_lcidc_ids ["11150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江啟臣等 17 人、委員羅致政等19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溫玉霞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18人、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委員林為洲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24人分別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 案
agenda_id 11150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