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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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12時1分)次長,上禮拜在我輪值召委的時候,就安排去考察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在此我也感謝主席在今天安排了專報,我想這也是針對臺灣體育發展所展現出的一個基本態度。首先,當天我有看到很多優秀的選手,努力在自己的崗位上進行訓練,我也向這些辛苦的運動員們致上最高的敬意。但同時我也必須說,當天國訓中心帶我們看宿舍、選手餐廳等等硬體設備,看起來或許不錯,但我必須要說這是對於選手最基本的支援。
現在我要進入正題,跟次長一起討論一些我親眼所見到的問題。首先,次長,抱歉!我真的要很直接講一件非常扯的事情,你一定記得上個禮拜我們在國訓中心參訪運動科學處的戰情室的時候,那個時候我就詢問選手的體能、檢測資料、情蒐分析結果等等重要的數據,以及資安的部分是怎麼控管的,結果從上禮拜到昨天,體育署一直沒有給我資料,後來我們就一直催、一直催,昨天辦公室催到傍晚,下班後才拿到一份國訓中心的書面回覆,不看還好,一看就非常生氣啊!
我覺得國訓中心面對運動科學的發展、選手的隱私,螺絲真的鬆了,而且錯得非常離譜。我想次長一定也不知道目前這些資料怎麼處理,這些資料居然是用Google雲端來處理,我們選手的機密、我們的情蒐分析居然用Google雲端來處理,然後沒有任何的加密機制。不要說我們,我想有用過這個系統的民眾都知道,這個資安防範相對薄弱,何況我們現在談的是堪比國家等級的國家體育戰略、重大隱私數據。我想這部分是不是不要再拿資安核定的責任等級是C級這種理由來說?我在這邊要直接要求,教育部應該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直接重新審定國訓中心的安全等級,我想至少也該是個B級吧?其中都是我們很重要的國手資訊。而且國訓中心在我詢問之後聲稱未來將研擬在國訓中心內建之內網數據資料庫來取代Google雲端,這代表你們自己也知道這個作法非常離譜,所以在我問了之後才趕快說之後會擬訂相關計畫。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請次長直接答應我,直接負起責任,重新審定國訓中心的安全等級?這樣真的不行!Google雲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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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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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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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我們選手的資料、我們的情蒐分析、我們的國家體育戰略全部在Google雲端,這很誇張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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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國訓中心有關國家代表隊選手的訓練資料,是我們國家非常重要的資產,我想應該有一定的資安等級。這個部分我會責請體育署資訊人員和資科司一起來協助國訓中心提升資安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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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那可以答應我,直接提升到B級,然後對於資安要有一個明確的處理方式,不然這真的很難想像。我說真的,國外很多國家對選手的資料、戰略情蒐的保密都是嚴到家了,甚至連我們去交流、考察,他也不會讓我們看這些東西,結果我們自己的資料放在Google雲端,這真的是很誇張又很過分啊!這個真的要馬上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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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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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我真的很難想像居然會是這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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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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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再來我要提另外一件事情,就是有關新興亞奧運項目的場地沒有下文這件事情,因為我從去年9月開始,不管是私下拜會、委員會質詢、總質詢或預算提案,作為一個立法委員所能夠反映的管道我都做了。我不斷的建議體育署,應該研議在原來汐止女子看守所用地設置北部運動園區跟國家級運科中心。這半年多來我們團隊成員花了那麼多的時間,跟體育署、教育部開會,投入很多精力提出各種方案,但我必須要說,每次體育署的態度都非常的消極,找各種理由來迴避責任,甚至提出了一個看似好像有兌現我跟在地的沈發惠委員提出的訴求,但實際上完全跟我們訴求相去甚遠的方案。更誇張的是,連教育部潘文忠部長都是這個月初3月7日來拜訪我的時候經過我本人的解釋,才確切、真切的理解我們辦公室跟沈發惠委員辦公室的訴求。這真的讓我非常納悶,從去年9月到現在半年以來,體育署到底是怎麼跟教育部潘部長、次長回報這件事情的。我在這裡必須非常直接的說,我真的非常的失望,也非常、非常不滿體育署的態度。林次長,你現在作為代理署長,同時也是教育部次長,這個部分的督導您真的絕對責無旁貸。
再來今天我不是針對這件事情問責啦!這件事情後續再麻煩你找時間詳細說明,我想今天還有更重要的、關乎臺灣體育發展大計的問題要討論。首先我提出運動園區要納入韻律體操、滑板項目的邏輯,是因為目前國訓中心沒有場地是for新興亞奧運運動項目的。以2022年杭州亞運為例,目前有16個國訓中心沒有專屬場地的競賽項目,當然我不是說這16個項目我們都必須規劃出場地或什麼,因為每個項目之間的狀況不太一樣,問題是每一次我要求體育署去評估、提出規劃的時候,體育署的答覆都是未來運動園區第三期計畫可以滿足,不然就是說跟單項協會尋找場地來辦理營外訓練、集訓,但事實是什麼?上週次長你也在,我們到國訓中心瞭解之後,發現原來士校營區用地的三期計畫目前規劃的是游泳館、網球館,還有一個目前根本沒有規劃到底要納入什麼項目的室內綜合訓練場,而且重點是你已經確定了游泳、網球館要2026年才會完工,剛才我講的室內綜合訓練場甚至是2026年才會開始動工,因為你們當場也自己講,那要等士校營區都清到另外一塊地之後,你們這邊才可以動工。也就是很明顯現在新興亞奧運運動項目的需求在2026年之前都不會被滿足,甚至2026年才可以開始動工。
我覺得體育署不能每次都以運動人口少來搪塞委員的建議,因為有些運動項目還相對弱勢,就是因為它現在還弱勢,所以有發展的潛力,才更需要政府部門積極的協助。而且我剛剛也提到,我不是要所有的東西齊頭式的平等,把16個項目都納入,問題就是有些項目顯然國訓中心應該弄出場館,例如韻律體操、運動攀登、板球等等,最重要的是目前看起來這些空間都沒有著落,可是體育署卻非常的消極。這個部分次長是不是要簡單的回應一下,你自己是怎麼看這件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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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的,謝謝,有關新興體育運動項目,確實也是我們未來奪牌的機會,當然也非常謝謝委員對新興體育運動的關心,也很抱歉,汐止運動園區的規劃確實在這邊有比較多的討論,也延宕了一些時間,不過3月7日部長拜會賴委員的時候,也說明了汐止園區已經有比較明確的規劃,所以針對新興項目包含滑板、韻律體操,專業訓練場館的部分我們會納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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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次長,我的訴求非常簡單,其實就是體育署、國訓中心不要每次都是立委要求之後才去評估,而是要從現在就針對目前尚未有場地的亞奧運新興項目去評估。不要說現在,甚至是未來我們評估可能會有的項目,仔細的、具前瞻性的提出長遠的訓練及場地規劃,我覺得這個才是最重要的。剛才提到的相關報告評估是不是能夠在一個月內給我及教文會?有沒有辦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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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好,我們一個月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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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最後因為時間有限,我想你們也很清楚,我現在是非常、非常、非常關心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的立委,我也一直持續爭取。我看到教育部預計在今年將運動科學處的總人數補到91位,我當然樂見國訓中心回應我的爭取,但是我必須還是跟一開始講的一樣,我覺得這是一個最最最基本的回應,體育署不能認為這樣子就夠了,而且你們丟出91個人在年底補齊,事實上你也不知道到年底之前到底能不能補齊。上個禮拜其實我就有講過,參考鄰近的日本經驗好了,我是說參考,不一定要照單全收,但是別人的經驗,我們總是可以參考。日本運科中心JISS不只是輔助支援選手的功能,因為現在看起來我們的運科還是以輔助支援選手為主。但以日本為例,他們同時還會肩負獨立自主研究性質非常重的運動科學發展的重大責任,他們單單是單純的研究人員就有七十多位,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多達40位,他們也成立了專業的醫學中心、心理諮商中心;再以韓國為例,韓國更是在1980年就已經設立了運科中心。
而且運動科學基本上橫跨生理學、力學、心理諮商、醫療、營養學等等非常多領域,所以基本上它是一個需要高度專業分工跟配合的機構。我必須要說,以我們的國訓中心來說,現在運科處僅有的64位人力,或是今年預計要補到91位的人力,我覺得根本沒有辦法負荷我剛才講的這些工作。我可以瞭解也一直強調,在場的各位都承認臺灣的運動科學起步相對於剛剛舉出的國家真的是慢非常多,所以我不是要你們一步到位、不是要一蹴可幾,但是我希望體育署能夠積極一點,一定要展現出一個樂見其成的態度。
次長,在我要求汐止建置運科中心之後,我覺得體育署的態度從頭到尾真的真的是非常的保守,當時我就是考量到這樣子,所以要求運動員跟運科也許可以兩塊拆開,然後運科中心這個部分需要一個評估小組去研商,請問我這個訴求到目前進度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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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目前體育署跟國訓中心也正就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行政法人化的部分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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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我作一個總結,我想請問次長可不可以承諾我,什麼時候成立評估小組,然後直接召開研商會議?看起來你們沒有成立一個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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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目前是沒有成立一個小組,但是署長有帶領同仁跟國訓中心有一個不定期的小組正在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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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那是不是能夠有一個比較具體、制度化的小組,以後要召開研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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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初步如果有一些評估出來,我們再提供資料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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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什麼時候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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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目前在評估中,可能還要再三個月左右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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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那能不能在半個月內先給我粗略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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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半個月大概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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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先給我一個期程,我想要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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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期程的部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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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那就半個月內先給我資料,謝謝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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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謝謝賴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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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其實這代表藍綠都關心,所以要謝謝賴品妤召委上個禮拜安排考察國訓中心,這個禮拜我就接著再安排一個專報,我覺得這代表我們對這個議題的共同關心,請體育署一定要重視。
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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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6
speakers ["林奕華","鄭正鈐","張廖萬堅","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吳怡玎","高金素梅","吳思瑤","萬美玲","林宜瑾","何欣純","范雲","賴品妤","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高虹安","楊瓊瓔","高嘉瑜","邱顯智","湯蕙禎","莊競程","賴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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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31"]
gazette_id 111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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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首長率體育署、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列席就「國家培訓、儲訓選手與教練之津貼、薪資 待遇之檢討及運動科學應用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5201_00002